關于青海省2015年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開招錄主任科員以下司法輔助人員的補充公告
現將《青海省2015年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開招錄主任科員以下司法輔助人員的公告》中開考比例的內容明確為“每個考錄職位與報考人數之比大于1:3。對達不到競爭比例的職位,按報名人數確定該職位招錄人數。面試時,每個考錄職位與面試人數之比為1:3。經資格復審、體能測評和藏語口語能力測試后,每個考錄職位與面試人數之比不低于1:2。(小于1:2時,面試成績達到當日參加本組所有面試人員平均分值,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入下一考錄階段,如考試總成績為第一名的面試成績達不到當日參加本組所有面試人員面試平均分值,該招錄計劃取消)。”
已發布公告中涉及開考比例的,均以此為準。
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
青海省人民檢察院
201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