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及公務員管理有關規定,以及《中共新興縣委巡察機構2022年公開選調公務員方案》相關安排,現就中共新興縣委巡察機構面向全縣公開選調公務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和人數
擬選調中共新興縣委巡察機構四級主任科員以下公務員4名。具體職位及專業要求見《中共新興縣委巡察機構2022年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附件1)。
二、選調范圍
新興縣各級黨政機關單位(不含上級駐新興單位)在編在崗四級主任科員及相當層次職級以下公務員(縣管干部除外,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三、報名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等所規定的基本條件,同時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嚴守紀律規矩,敢于堅持原則,道德品行端正。熱愛巡察工作,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有良好的口頭表達能力和文字綜合能力,有較強的吃苦耐勞精神、敬業奉獻精神、團隊協作精神。
2.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
3.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年齡及任職經歷計算的截止日期為2022年12月2日),即1982年12月2日后出生。
4.具備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含試用期)。
5.歷年公務員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6.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
7.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能適應高強度工作。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接受報名: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司法或執法機關立案偵查或紀檢監察機關審查調查的;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期滿影響使用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沒有子女,配偶已移居國(境)外的;沒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
4.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公務員回避規定》需要回避的。
5.按照中央和省、市的有關規定,到錄用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尚在任職試用期內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
本次公開選調包括報名、資格審查、考試(含筆試和面試)、考察、體檢、確定人選等6個環節,由中共新興縣委巡察機構公開選調公務員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選調各環節在新興權威發布、新興廣電、廉潔新興、禪都黨建等微信公眾號及新興縣紀委監委官方網站等平臺發布信息。采取電話、短信等方式通知考生參加考試相關事宜,報考人員須按要求填寫固定電話和手機號碼,并保持通訊工具暢通。
(一)報名。本次報名采取網絡報名和郵寄(直接報送)資料相結合的形式進行。
1.報名時間。報名時間自2022年11月25日(星期五)起至12月2日(星期五)止,以發送郵件、郵戳的時間為準,截止日后不再受理。
2.報名材料。報名時須郵寄或直接報送以下紙質材料至指定地址(新興縣新城鎮環城南路18號新興縣紀委監委組織部;郵政編碼:527400;聯系人:黎建平;聯系電話:0766—2880833),并同時將報名材料的電子版及彩色掃描版發至指定電子郵箱(文件名統一為“新興縣紀委監委+姓名+所在單位名稱+手機號碼,郵箱地址:xxjwzzb2880833@163.com)。
(1)報名登記表一式2份(見附件2);
(2)身份證、學歷證復印件(原件備查);
(3)工作期間所獲榮譽證書復印件;
(4)本人近期藍色漸變底大一寸彩色照片1張(電子照片以“姓名+身份證號”格式命名,JPG格式,300KB以下);
(5)有關任職文件復印件。
(二)資格審查。新興縣紀委監委組織部在報名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進行資格審查。對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向報考者說明理由。
(三)考試。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兩項內容,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1.筆試。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綜合分析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采取密封的形式閱卷評分,根據筆試成績,按1:5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確定為面試人選的,需在面試人選公告后5個工作日內提交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沒有提交證明的不得參加后續考試。
2.面試。面試采取無領導小組討論的方式進行,主要考查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組織協調能力、應變能力等。
筆試、面試采用百分制計分方式,滿分均為100分,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筆試和面試成績以4:6權重計算總分。
(四)考察。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差額考察對象人選。按照干部考察的有關規定,到考察對象所在單位進行考察談話,聽取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有關領導、干部、群眾和組織(人事)部門、機關黨組織的意見,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情況進行全面了解,結合考察對象的總成績,初步確定選調人選。
(五)體檢。確定初步選調人選后,組織初步人選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集中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的不予選調,可視情況依次遞補體檢人選。
(六)確定人選。根據考察對象的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綜合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過程中發現報考人員有影響轉任情形的,依照規定取消其轉任資格,并根據需要遞補。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轉任手續。
五、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試在疫情常態化防控下開展,報考人員要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有關要求,做好報名、考試等工作,自報名之日起做好自我健康觀察,每日如實進行個人健康申報,并加強防疫知識學習,自覺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高風險地區,主動減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參加考試人員需提供考前48小時內在云浮市內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以考試開考時間為準,電子、紙質同等效力),現場測量體溫正常(體溫<37.3℃)方可參加考試。仍在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和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考試前7天內有國內高風險地區旅居史或考試前10天內有國外和港澳臺旅居史的報考人員不能參加考試。因疫情影響導致本次選調工作時間調整的,將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時發布公告。
六、有關紀律要求
(一)報名人員提供信息必須詳細、真實、準確,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即取消資格,并依據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報名人員不得有托人說情、打招呼等行為,一經發現即取消資格。
(三)本次選調接受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766—2921323。
本公告由中共新興縣委巡察機構公開選調公務員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可向中共新興縣委巡察機構公開選調公務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咨詢,咨詢電話:0766—2880833。
附件1:中共新興縣委巡察機構2022年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pdf
附件2:中共新興縣委巡察機構2022年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doc
新興縣紀委監委中共新興縣委組織部
中共新興縣委巡察辦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