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徐州市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簡章》等有關要求,面試前招錄機關須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其中報考公安機關、監獄系統人民警察職位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職位的考生,資格復審前還須進行體能測評,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體能測評)對象
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與擬錄用人數3∶1的比例,確定各職位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報考公安機關、監獄系統人民警察職位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職位的考生,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照與職位擬錄用人數5∶1(公安機關特殊專技職位按7∶1)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體能測評人選;在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與擬錄用人數3∶1的比例(公安機關特殊專技職位為5∶1),確定各職位入圍資格復審人選。
入圍資格復審人員(不含警察職位)名單見附件1。
二、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職位體能測評
(一)報考公安機關、監獄系統人民警察職位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職位的考生,資格復審前須進行體能測評。
(二)入圍考生須按照規定的日期、分組、集中時間到指定地點集合(詳見附件2),憑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入場。不按時間、不按要求參加體能測評者視為自動放棄。
集中時間:
1.2月14日下午、15日下午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分別于當天中午12:30前到指定地點集合;
2.2月16日上午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于當天上午8點前到指定地點集合,下午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于當天中午12:30前到指定地點集合。
集中地點:徐州市人民警察培訓學校南門(江蘇省徐州市泉山區時代大道與興安路交叉路口往東約50米)。
(三)考生應服從工作人員管理,自覺按體能測評分組排隊,將手機等通訊工具關閉后上交(體能測評結束后領取),核對信息、簽到,簽署《體能測評承諾書》。參加體能測評時,著裝無統一規定、應便于運動(請勿穿釘鞋),注意防寒保暖。
(四)考生須嚴格遵守考場操作規程,提前做好準備,防止體能測評時肌肉拉傷等現象發生。因個人身體原因或其它原因在體能測評過程中不能堅持下去的,應及時主動放棄,確保安全。有心臟疾病等不適宜劇烈運動的考生,或因腿腳疾病不適宜跳高的考生,應慎重選擇測評。考生如有心臟病等情況不適合參加測評的,應提前告知領隊或裁判,以免發生意外。堅持測評者需提出書面報告,并做好自我防護措施,否則因本人身體原因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未報告者視為無此類疾病。
三、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工作,徐州市市級機關、在徐垂直管理系統招錄職位由各招錄機關負責;縣(市、區)級機關和鄉鎮(街道)機關招錄職位由該縣(市、區)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資格復審工作近期開展,具體時間、地點由資格復審單位另行通知。
(二)資格復審所需材料(證明材料均要求為原件,并提供相應復印件)
1.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攜帶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或者《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大學生)等。委培、定向的畢業生還須提供委培、定向單位和所在學校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外省生源的師范類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還須提供學校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2.社會人員須攜帶身份證、戶籍證明、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等相關證件。
3.取得國(境)外學位的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材料。
4.軍隊轉業干部、復員退伍軍人還須提供安置地的戶籍證明或者身份證,以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身份報考的還須提供畢業證(學位證)、退役證、縣級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門的相關證明。
5.要求為“中共黨員(含預備)”的職位,報考者須在資格復審時提供所在黨組織出具的黨員關系證明。
6.報考定向招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職位代碼90-96)的志愿者或以志愿者身份報考其他職位的,還須提供國家(。╉椖抗芾磙k公室制發的志愿服務證,或者所服務縣(市、區)項目管理辦公室證明(志愿者服務鑒定書)。
7.以原大學村官身份報考定向招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職位代碼90-96)或以原大學生村官身份報考其他職位的,須出具縣(市、區)組織部門的相關證明。
8.報考職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
報考人員如無特殊情況不得委托他人參加資格復審,確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的,須由報考者本人書面授權,由被委托人攜帶本人及考生的身份證件、相關資格復審材料參加資格復審。
四、其他注意事項
(一)考生須確認符合2023年度省、市考錄公告、指南等考錄政策文件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并認真做好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各項準備,不得提供虛假報考材料。
(二)考生應服從資格復審(體能測評)現場防疫管理,并規范佩戴醫用外科口罩,除身份核驗、體能測評環節外應全程佩戴,做好個人防護。
(三)因天氣等情況,公務員主管部門及招錄機關可能對相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考生理解、支持與配合。
(四)考生須隨時關注徐州黨建網(www.xzdj.cn)“公務員考錄專欄”發布的信息并保持通訊工具暢通,因考生個人原因導致招錄機關無法及時聯系造成的相關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附件:
1.徐州市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入圍資格復審人員(不含警察職位)名單.xlsx
2.徐州市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警察職位入圍體能測評人員分組表.xlsx
4:徐州市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招錄單位咨詢電話.docx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