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溫州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印發<關于開展高校畢業生招引“510計劃”攻堅行動助力“百萬人才聚溫州”的方案>的通知》精神,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根據《溫州市教育局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規范公辦學校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溫教人〔2015〕22號)和《甌海區改革創新公辦幼兒園辦園體制完善機構編制人員管理的實施方案》(甌委改發〔2021〕7號)規定,溫州市甌海區教育系統面向學前教育專業優秀高校畢業生公開選聘勞動合同制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條件和對象
1.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浙江戶籍或浙江生源(生源地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
2.身體健康,體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教師職業素養,具有較強的團結協作意識和拼搏奉獻精神。
3.符合《甌海區教育系統公開選聘學前教育專業優秀高校畢業生計劃表(2023年3月批次)》(附件1)規定的各項條件。
4.與選聘崗位之間不存在按規定應當回避的情形。
二、選聘名額
公開選聘公辦幼兒園勞動合同制專任教師22名(見附件1)。
三、選聘程序及方式
1.線上預報名
2023年4月7日9時起報考人員上網(網址:http://rsks.ouhai.gov.cn/)注冊個人信息后,進行網上預報名,并按要求提供報名所需材料。原則上,所有考生均須進行網上預報名,只咨詢不進行網上報名,則報名無效。網上報名期間報考人員可補充材料,4月12日12時前報名截止。
2.現場資格初審、面談,確定初步人選
(1)資格初審、面談。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并打印報名表后,于4月15日(周六)9時—14時到現場參加報名確認、資格初審、面談(資格初審所需材料詳見附件3)。在此期間,考生可更改報考崗位。
(2)確定初步人選。4月15日14時-17時按招聘崗位要求確定初步人選。
3.資格復審。對初步人選進行資格復審,按招聘崗位1:3的比例審核確定考核人選(其中計劃數3個及以上的崗位可按1:2的比例確定),并通知相關對象。
4.選聘崗位數與報考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核減或取消崗位數。
5.組織考核(滿分100分)
考核采取試課(模擬課堂教學)模式,采用百分制。試課(模擬課堂教學)是從教材中抽取一個課題,根據該課題的內容確定教學目標,設計教學方案,實施模擬課堂教學(課堂沒有學生),考生通過完成相應的教學任務表現自己的教學思想、教學能力和教學基本功。
考核前準備45分鐘,考核時間10分鐘。全體考生憑身份證報到、集中(遲到15分鐘考生不得入場),分組抽取考核序號,統一集中封閉式待考。
如出現崗位計劃末位同分,進行加試,加試采取答辯形式,時間5分鐘。
考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擬聘用、簽訂就業協議
依據考核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按1:1確定擬聘用對象,簽訂就業協議。考核設置最低分數控制線,即考核成績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不予簽訂就業協議書,該崗位空缺或核減。
五、優秀考生調劑
擬聘用對象簽訂協議書后,考核成績高于80分(含80分)且未被確定為擬聘用對象的考生(不含主動放棄簽約的考生),在本次招聘幼兒園有崗位空缺的情況下,經幼兒園和考生雙向選擇,符合空缺崗位條件要求的,經甌海區教育局審核通過,可被確定為擬聘用對象,簽訂就業協議書。
六、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用對象正式聘用前需進行體檢、考察和公示,體檢、考察合格者,在甌海教育公共服務平臺進行擬聘用公示。公示無異議,辦理聘用手續。體檢、考察不合格、自動放棄或接到舉報經查實不符合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并解除協議,不再遞補。
考生須在2023年7月30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及教師資格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七、其他告知事項
1.整個招聘過程應嚴格規范程序,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報名、考試不收取任何費用;不舉辦不授權不委托任何單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
2.資格復審對象名單等信息均通過“甌海教育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ohedu.cn)發布,不另向個人發放,請密切關注。
咨詢電話:甌海區教育局組織人事科0577-88598287
0577-88522647
監督電話:甌海區教育局信訪巡查中心0577-88534443
本公告由溫州市甌海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1.附件1 甌海區教育系統公開選聘學前教育專業優秀高校畢業生計劃表(2023年3月批次).xls
2.附件2 甌海區教育系統公開選聘學前教育專業優秀高校畢業生報名表.docx
3.附件3 甌海區教育系統公開選聘學前教育專業優秀高校畢業生資格審核材料清單.docx
溫州市甌海區教育局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