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2014年從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委會(居委會)主任中考試錄用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的公告
為激勵基層干部干事創業的工作熱情,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考試錄用的有關要求以及中央和省委組織部的工作安排,經研究決定,從優秀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社區黨組織書記和社區居委會主任中招錄鄉鎮街道公務員。現制定公告如下:
一、招考對象及報考條件
招考對象為招考職位所在區、縣(市)現任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社區黨組織書記、社區居委會主任。
報考人員在具備《公務員法》規定的基本條件的基礎上,還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現任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并連續任職6年(兩屆)以上;現任社區黨組織書記、社區居委會主任,并連續從事社區工作4年以上。
2.報名年齡一般在45周歲以下(1968年6月29日以后出生)。被評為區、縣(市)以上優秀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社區黨組織書記、社區居委會主任(或相當級別的個人榮譽)的,年齡可放寬到50周歲以下(1963年6月29日以后出生)。
3.村干部應具有高中(中專)以上學歷;社區干部應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4.身體健康。
5.有下列情況的人員不得報考:
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②任職期間本村、本社區發生重大責任事件的;
③本人受處分不宜報考的;
④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
二、招考職位及數額
哈爾濱市所屬道外區等12個區、縣(市)的23個鄉鎮崗位、4個街道崗位(詳見附表)。
三、報名方法
報名時間為2014年5月12日—5月17日。采取組織推薦的方式到區、縣(市)委組織部報名,由鄉鎮黨委、街道黨工委進行資格初審,區、縣(市)委負責資格復審,并將復審合格者名單統一上報市委組織部。對報名人數少于5名的職位,取消該職位錄用計劃,報考取消職位的考生可改報其它職位。
報名時間、報名地點以及報名的有關要求詳見當地發布的招考公告。
四、招考辦法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堅持德才兼備標準,采取組織筆試、業績量化考核、面試等方式方法,按照群眾公認、注重業績的要求,擇優錄用。
1.筆試(100分)
筆試時間為6月29日。試題由省委組織部統一組織命制,統一評分,內容突出農村和社區工作特點,重點測試報考人員對中央、省委、省政府有關農業、農村、社區、城市基礎建設等方面政策法規的理解、運用和分析解決基層問題能力。
筆試后,按照招考職位數額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若筆試成績出現并列,則相應擴大面試人選數量。
2.業績量化考核(100分)
各區、縣(市)委結合“村民參與、村官承諾”考評活動,制定適合本地實際的業績量化考核工作方案,報市委組織部審核,經審核通過后,在充分結合近幾年年度考核結果的基礎上,由縣鄉兩級黨委嚴格按照方案對面試人選進行考核。
考核內容分兩部分(每部分各占50分):一是在充分結合近幾年年度考核結果的基礎上,由上級主管部門對被考核人工作實績進行打分;二是組織分層次民主測評,群眾滿意度達不到80%以上人員,不予錄取。
3.面試(100分)
面試原則上采用結構化面談的方式進行,試題由省委組織部統一命制,在省委組織部的組織下由市委組織部具體組織實施。試題結合農村、社區工作實際,重點測試其應具備的基本素質,解決農村、城市基層工作實際問題的能力。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用。
面試結束后,將業績量化考核、筆試、面試成績按照4:3:3權重計算出總成績。按招考職位,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體檢的人選。若總成績出現并列,依次以業績量化考核成績、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程序。
4.體檢
體檢由中共哈爾濱市委組織部和市人社局按照有關規定統一組織。體檢以能正常履職為原則,體檢有不合格的,在規定時間內,經市委組織部同意,依據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5.公示及錄用審批
根據總成績、體檢及考核結果,確定擬錄用人選。擬錄用人選在全市范圍內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者,按照程序報省委組織部辦理錄用審批手續。新錄用的公務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由區、縣(市)委組織部考核。原則上安排在本鄉鎮、街道繼續兼任原職務;任職期滿后,如因工作需要,可繼續作為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社區黨組織書記和社區居委會主任候選人參選。新錄用人員確因工作需要向區、縣(市)以上機關流動的,一般應在鄉鎮或街道機關工作滿5年以上。
6.初任培訓
從優秀農村、社區干部中錄用公務員的初任培訓由市委組織部統一組織實施,與哈爾濱市2014年新錄用公務員初任培訓同步進行。
為了加強對招考工作的監督,在中共哈爾濱市委組織部和各區、縣(市)委組織部設立監督舉報電話。
哈爾濱市委組織部監督舉報電話:84568444。
各區、縣(市)舉報電話:(請詳見各區、縣(市)招考公告)。
中共哈爾濱市委組織部
201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