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5年樂山市法院、檢察院系統公開考試
錄用公務員司法警察體能測評及資格復審
公告
根據四川省委組織部、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檢察院的統一安排和部署,經商市委組織部研究決定,2015年樂山市法院系統、檢察院系統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司法警察體能測評工作,定于2014年12 月 9日進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司法警察體能測評
請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務必于2014年12月9日上午8:30前到樂山市人民檢察院集中。參加體測考生須自備運動服、運動鞋,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證件攜帶不齊的考生的不得參加體能測評,責任自負。體能測評結果將在12月9日中午公布。
二、資格復審
(一)時間:2014年12月9日14:30至17:00。
(二)地點:報考法院系統司法警察的考生在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1號樓4樓政治部組織人事處辦公室對體能評合格考生按3:1比例進行資格復審;報考檢察院系統司法警察的考生在樂山市人民檢察院政治部干部處辦公室對體能測評合格考生按3:1比例進行資格復審。
(三)資格復審所需材料:考生在接到資格復審通知后,應攜帶《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貼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有學位要求的職位)、戶籍證明(明確了招收范圍的職位)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它證書和手續原件及復印件參加資格復審。其中:
1.2015年高校畢業生須出具本人學生證和所在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有關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
2.新就業的企事業單位的高校畢業生,試用期(見習期)未滿參加本次招考的,須出具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手續。
3.公安機關、監獄勞教系統、國家安全部門、機要部門的人員,須按干部管理權限由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
4.委培生、定向生須由原委培、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
5.未滿5年最低服務年限的在職公務員,須按干部管理權限由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
6.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須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7.國家有其他特殊規定的,從其特殊規定。
三、紀律要求
請參加體能測評及資格復審的考生務必按時按要求攜帶相關材料參加體能測評及資格復審。考生有關證件攜帶不齊或規定時間不到者不得參加體能測評和資格復審,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及下一考錄環節,責任自負。
四、面試費用
對資格復審合格考生,將按照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收取面試考務費每人80元,發給面試通知書,考生須按面試通知書的要求,于指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參加面試考生培訓和面試,未按規定參加面試考生培訓和面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及下一考錄環節資格。
請各位考生相互轉告。
咨詢電話:市法院政治部(0833-2429486),市檢察院政治部(0833-2451830)。
特別提醒各位考生:2015年樂山市法院、檢察院系統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下一考錄環節的相關信息均在樂山人事考試網發布,請考生密切關注。
附:1.法院系統參加體能測評考生名單(25人)
2.檢察院系統參加體能測評考生名單(10人)
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樂山市人民檢察院
201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