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15年選調生招考簡章
為進一步樹立重視基層的用人導向,引導和鼓勵品學兼優的大學畢業生到基層工作,建立完善來自基層一線的年輕干部培養選拔鏈,優化干部隊伍結構,為云南科學發展和諧發展跨越發展提供人才保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有關規定,2015年我省繼續開展選調生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名額
選調名額為380名,其中,從應屆高校畢業生中選拔250 名,從大學生村官中選拔130名。具體分配名額見附件1。
二、選調范圍
(一)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2015年應屆畢業生。
(二)2013年以前(含2013年)由我省統一選聘、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目前在崗的大學生村官。
各類定向生、委培生不在選調范圍。
三、選調條件
(一)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志于從事黨政工作,志愿到基層工作,服從組織安排,有較強的吃苦精神和組織協調能力。
(二)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
(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18周歲。應屆高校畢業生的年齡,本科生24周歲以下(1990年3月13日以后出生)、碩士生27周歲以下(1987年3月13日以后出生)、博士生30周歲以下(1984年3月13日以后出生),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大學生村官的年齡,本科生27周歲以下(1987年3月13日以后出生)、碩士生30周歲以下(1984年3月13日以后出生),具有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四)應屆高校畢業生還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被評為校級以上“優秀畢業生”;
2.在校期間被評為校級以上“三好學生”;
3.在校期間擔任班級以上學生干部1年以上。
(五)身體健康,符合錄用公務員的體檢要求。
(六)在校期間或在村(社區)工作期間未受過紀律處分。
(七)以下人員不符合報名條件:
1.在全國范圍內公務員招錄中被確定為擬錄用人員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正在被立案審查的人員;
3.尚在各類公務員考試禁考時限內的人員;
4.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5.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選調程序
(一)組織推薦
應屆高校畢業生填寫《云南省2015年選調生報名表(應屆高校畢業生)》(附件2),經學校根據選調條件進行審核推薦并蓋章后,方可參加網絡報名。大學生村官需經所在鄉鎮(街道)黨(工)委集體研究推薦后,填寫《云南省2015年選調生報名表(大學生村官)》(附件3),經縣(市、區)黨委組織部進行審核推薦并蓋章后,方可參加網絡報名。報考選調生的考生,不得再重復報考云南省其他幾類公務員。符合大學生村官選聘條件的,可以同時報考大學生村官選聘崗位,詳閱《云南省2015年大學生村官選聘公告》。
(二)報名
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報名系統可通過云南省公務員考試錄用專題信息網(gwyks.ynhrss.gov.cn,該網站為本次考試的官方網站,以下簡稱專題信息網)提供的鏈接進入。報名主要環節有:注冊、提交報考申請、報名資格審核、網上繳費、報名情況查看、報名信息修改、招錄計劃裁減、準考證打印等。
1.注冊
時間:2015年3月12日9:00—2015年3月17日24:00。
擬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系統,按要求填寫注冊信息,上傳身份證的電子照片,完成注冊方可提交報考申請。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注冊的,將無法提交報考申請(即: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注冊的,將無法再參與后續報名環節)。
如報考人員發現自己的信息被他人盜用進行惡意注冊,可在3月17日18:00前攜帶本人身份證到各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中心或公務員局提交書面申請,其申請被批準后,請考生于3月17日24:00前重新注冊。
2.提交報考申請
時間:2015年3月18日9:00—2015年3月23日24:00。
注冊人員憑注冊信息登錄報名系統,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按要求填寫各項信息,提交報考申請(每名報考者只允許選擇一個崗位)。
報考申請信息由報考人員自行維護,且要求真實、準確。提供虛假信息的報考人員,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資格并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處理。
提交報考申請期間,每天22:00至24:00為系統維護時間,此間報名系統將暫時關閉,請報考人員錯開系統維護時間提交報考申請。
3.報名資格審核
報名資格審核采用計算機自動審核的方式,計算機系統根據報名信息對照崗位需求判定報考者是否符合崗位報名條件。通過報名資格審核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其報名信息只能在“報名信息修改階段”有條件地進行修改。
時間:2015年3月18日12:00—2015年3月23日24:00。
自2015年3月18日12:00進行的第一次審核開始,約每6個小時進行一次計算機自動審核并返回審核結果。
資格審核貫穿考錄工作全過程,對報考人員在考錄環節中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處理。
4.網上繳費
時間:2015年3月19日9:00—2015年3月21日22:00;
2015年3月24日9:00—2015年3月26日24:00。
3月22、23日系統不進行繳費,請報考人員按以上規定合理安排繳費時間。
本次考試的報名費僅可通過網上銀行繳納,不設現場收費點。報考人員須按時登錄報名系統繳費,報名費用為80元/人。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身份證及相關證明材料到各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中心或公務員局現場提交減免考試報名費用的申請(詳見《云南省201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政策及常見問題解答》)。
5.報名情況查看
報名期間各崗位的報名情況于次日在專題信息網(gwyks.ynhrss.gov.cn)公布。
6.報名信息修改
時間:2015年3月31日9:00—2015年3月31日24:00。
此間,報名系統將重置審核狀態及繳費狀態(變為“尚未審核”及“尚未繳費”,報考人員無需擔心這兩項狀態的變動),讓已交費的報考人員有條件地進行信息修改。對報名資格審核結果有影響的修改視為無效修改,報名信息將回退至報名信息修改環節開始前的狀態。
7.招錄計劃裁減
繳費人數與招錄人數的比例未達3:1的崗位,將相應裁減招錄計劃數,裁減后仍無法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取消崗位招考并退還報名費用。招錄計劃裁減結果及最終報名情況將于2015年4月3日在專題信息網(gwyks.ynhrss.gov.cn)公布。
8.準考證打印
參加筆試的人員請于2015年4月20 日至筆試開考前登錄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并妥善保管。
(三)筆試
1.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考試大綱詳見專題信息網(gwyks.ynhrss.gov.cn)。
2.筆試時間
筆試時間定于2015年4月25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下午 14:00—16:30 申論
3.筆試地點
在全省各州市政府所在地設置考場,經批準也可以在個別縣(市、區)設置考場。筆試人員請按照準考證上的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
4.筆試加分
按照《革命烈士褒揚條例》確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下同)筆試成績加5分。加分所需的證明材料詳見《云南省201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政策及常見問題解答》。
5.筆試分數公布
經國家有關部門對考生答題情況進行雷同卷鑒定后,考生可于2015年6月4日至10日登錄報名系統查詢個人分數,參加考試但分數為零分的人員、參加考試但標記為缺考的人員、參加考試自認未違紀但標記為違紀的人員可以申請查疑。2015年6月30日專題信息網(gwyks.ynhrss.gov.cn)將公布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考生最終成績、首批資格復審人員名單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