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選拔優秀人才,充實市屬院校教師隊伍,優化人員結構,根據《無錫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錫委辦發[2012]54號)文件精神,報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核準,無錫市教育局直屬院校現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碩士、博士畢業的研究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熱愛應聘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業精神。
4.身體健康。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5.碩士及以上學位畢業的全日制研究生,本科階段要求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歷。
6.具備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條件(見附件一,附件中有其他條件或與上述條件不完全一致的,以附件條件為先)。
二、有關說明
本公告中的應屆畢業生是指2016年畢業或2015年畢業未就業的畢業生(憑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原件),其中,獲得境外學歷的應屆畢業生是指2015年以后(含2015年)畢業,經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且未就業的人員。
三、報名辦法
(一)采用網絡報名方式,不接受現場報名。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通過網絡同步進行。
1.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15年12月26日9:00—2015年12月30日16:00
2.報名網址: 無錫人事考試網(www.wxrsks.com)。
3.資格審查時間:2015年12月27日9:00—2015年12月31日16:00
4.繳費確認時間:2015年12月27日9:00—2015年12月31日16:00
(二)考生可在報名24個小時后在同一網址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通過初審即可進行繳費確認(使用銀聯卡在網上繳納有關費用),完成繳費確認的考生,方視為通過該崗位資格初審。
繳費標準:每位考生繳納報名考試費100元。
(三)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按照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同時上傳報考者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正面二寸(34×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各招聘單位在網上對考生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2.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一代身份證”無效)。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資格未初審或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可以改報其他崗位。
3.各崗位開考比例為1:3。如果出現崗位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情況,將減少或取消招聘計劃,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重新補報其他崗位,補報名的時間為:2016年1月5日9:00—16:00。招聘計劃的調整情況將在網上及時公布。
對少數特殊行業、特殊專業或層次要求較高,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專業技術崗位,經市級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同意,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4.未進行繳費確認的考生,視為報名資格審核未通過。
(四)網上打印準考證
考生應按規定時間到報名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打印時間:2016年1月7日—2016年1月8日。
(五)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510)82823315。
四、考試
崗位序號1-47號考試包括筆試和課堂教學考核(試教)二個環節,根據各環節所占比例計算出總成績。崗位序號48號直接進行課堂教學考核(試教)環節。
1、筆試
筆試時間:2016年1月12日。
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不再另行通知。其余各階段通知見無錫市教育局網站,逾期不參加者作自動放棄處理。
主要考察與應聘崗位相關的專業理論知識及應用。內容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教師職業道德、學科專業知識及應用等。筆試成績在筆試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在無錫教育網公布,考生憑準考證號查詢考試成績。筆試卷面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達不到60分的直接淘汰。筆試成績占總成績40%,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崗位需求數相應比例確定參加課堂教學考核的人員。
其中:招聘崗位數為1個指標的,按1:5(同分跟進)確認參加課堂教學考核人員。
招聘崗位數超過1個指標的,按1:3(同分跟進)確認參加課堂教學考核人員。
2、課堂教學考核(試教)
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教育教學能力,對課堂教學目標、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組織及教學效果作出評價。課堂教學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70分。
崗位序號1-47號課堂教學成績占總成績的60%。
五、資格復審、體檢和考察
資格復審工作由無錫市教育局在課堂教學(試教)環節前統一組織進行。復審不合格的,取消考試資格。
考試全部結束后,根據應聘人員的各項成績及所占比例計算出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崗位需求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總成績相同時,以課堂教學(試教)成績高的為先;如筆試、課堂教學都同分,則另外進行加試,取加試成績高者為體檢人選。
體檢標準參照《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執行,體檢費用考生自理。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各招聘單位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重點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等情況。
六、公示及聘用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后,對擬錄取人員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人員由聘用單位按規定辦理報批手續,由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發出《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錄取通知》。
2016年畢業的畢業生必須在2016年8月底前提供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有關證書。獲得境外大學學歷和學位的,須在2016年8月底前取得經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證書。因應聘人員單方面原因未于2016年9月1日前辦理相應手續的,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應聘普通中小學、中職校(技校)文化課教師崗位的人員應于2016年8月底前提供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應聘高校、高職校教師以及中職校(技校)專業教師(實習指導教師)崗位的人員應于2017年12月前提供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如在規定時間內未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學校將不予聘用。
聘用人員實行試用制度,試用期按聘用制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崗。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個人自主擇業。
七、咨詢電話
本公告由無錫市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無錫市教育局0510-81827686、0510-81821826。
八、招聘考務相關信息發布網址
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jswx.hrss.gov.cn
無錫市教育局網站:http://jy.wuxi.gov.cn
各類通知、考試成績、體檢、公示等信息在無錫市教育局網站上公布。
九、紀律與監督
1、考生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從事公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員及其工作人員與考生有上述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2、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杜絕不正之風,設立監督舉報電話:
無錫市教育紀工委: 0510-81821832
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0510-81822603
無錫市教育局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