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昆山市教育系統公開招聘研究生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隊伍結構,提高師資層次,促進全市教育事業可持續發展,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蘇辦發〔2011〕46號)和《蘇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蘇辦發〔2011〕27號)精神,經昆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昆山市教育系統決定赴高校公開招聘全日制研究生3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無違法犯罪行為。熱愛教育事業,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
2.招聘對象為2017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寬到35周歲及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委培生、定向生須由委培或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報考。
3.本科階段要求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歷,具有相應學位;研究生階段須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4.已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或已經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且筆試成績合格。
5.符合報考崗位(見附件1)所需的其它資格條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⑴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⑵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⑶國家和省另行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7.應聘人員與招聘崗位所屬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當回避報考該崗位。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報名方式與時間、地點
本次報名采取校園設點、現場報名、資格初審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只允許選擇一個符合條件的崗位進行報名。報名一經確認,不得更改。
第一站,南京師范大學
報名時間:2016年12月14日8:30~12:00
報名地點:南京師范大學隨園校區信息樓2~3層
第二站,華東師范大學
報名時間:2016年12月16日8:30~12:00
報名地點:華東師范大學閔行校區學生之家A區210室
注:校園招聘現場只接受報名和資格初審,考試考核工作擇日在昆山另行安排。
(二)資格審核
報名者根據本公告公布的招聘崗位及條件選定應聘崗位后,填寫《2017年昆山市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見附件2)。
資格審查所需提供的材料:
⑴昆山市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
⑵個人簡歷
⑶本人有效期內第二代身份證
⑷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協議書(空白)
⑸本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⑹本科及研究生階段學習成績單(需加蓋學校教務部門章)
⑺教師資格證書(或參加國考的成績證明)
⑻獲獎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⑶~⑻項材料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原件校驗后返還本人。報名人員提供的材料須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應聘資格。
(三)考試
1.本次招聘采用面試的方式進行。經初審符合崗位資格基本條件的人員,由昆山市教育局報昆山市人社局復審。復審按照崗位需求數的1:3確定面試人選。如崗位復審合格人數達不到面試比例的,經昆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進入面試的人員由教育局負責通知。
2.面試初定于12月24日在江蘇省昆山中學(昆山科教園區傳是路516號)進行。考生須于當日上午8:00到達面試地點,遲到30分鐘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3.面試分微型課和答辯兩部分。微型課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教育教學能力,對課堂教學目標、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組織及教學效果作出評價。答辯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思想品德、知識結構、語言表達、應變能力及儀態舉止等。
4.微型課時間為15分鐘,答辯時間為10分鐘。同一崗位采用統一試題及評分規則。微型課使用與報考崗位相關的我省現行高中所用教材,教學內容現場確定,考生獨立準備45分鐘,期間不得借助任何參考書籍。
5.微型課、答辯總分各為100分,合格分數線均為60分。考試總分(100%)=微型課(按占比50%計)+答辯(按占比50%計)。面試成績保留2位小數,第3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處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四)體檢與考察
1.根據應聘人員總成績,在面試合格線上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崗位需求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總成績相同時以微課成績高者進入體檢程序;面試成績均相同時,另進行加試,加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
2.參加體檢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3.本次招聘對通過考試且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考察政審,考察政審標準參照江蘇省公務員招錄考察政審相關要求進行。
4.因考生體檢、考察政審不合格以及因自動放棄錄取資格而出現缺額時,經招聘單位申請,主管部門同意,報市人社局審批,可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一次性遞補。辦理錄用手續后放棄錄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五)錄取和聘用
經體檢、考察合格后,各崗位擬錄取人員名單將在“中國昆山網”(http://www.ks.gov.cn)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報昆山市人社局審批并辦理錄取或簽約、鑒證的相關手續。
擬錄用人員在辦理正式錄用報到手續前,應取得與招聘崗位相應的畢業證、學位證和教師資格證。國(境)外留學人員須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中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未取得或因個人原因未能在規定時間辦理錄用手續的,取消錄用資格。擬錄用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首聘學校服務期不得少于5年,試用期約定為12個月。試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自謀職業。
三、紀律與監督
昆山市教育局公開招聘教師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對單位和個人違反招聘規程一經查實的,按國家、省、市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中紀律與監督的有關規定處理。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監督舉報電話:57514790、57371237。咨詢電話:57552164。
本公告由昆山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
昆山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
昆山市教育局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