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6年衡陽市石鼓區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公告
根據湖南省教育廳所發的《關于做好2016年湖南省中小學教師資格國家統一考試與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湘教通〔2016〕107號)和《關于2016年湖南省中小學教師資格國家統一考試與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湘教資辦字〔2016〕1號)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現將2016年石鼓區申請教師資格認定的條件、須提交的材料、申請認定程序等事項公告如下:
一、教師資格認定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以下簡稱“申請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中國公民。
(二)戶籍所在地或應屆畢業生的就讀學校所在地在石鼓區行政區域內。
(三)具備《教師法》規定的相應學歷。應屆畢業生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作出認定教師資格的結論前應取得畢業證書。
(四)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自覺遵守《教師法》等法律法規,遵守教師職業道德,熱愛教育事業,熱愛學生,為人師表,思想品德經鑒定合格。
(五)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的申請人應當參加相關考試、測試,并達到以下要求。
1.申請人應該在相應層次的中小學校進行不少于一個學期的教育實習,經考察或考核確認為合格以上等級。
2.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國家統一考試,獲得合格證書,且合格證明在有效期內。
(六)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其中申請語文教師資格和對外漢語教學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應當達到二級甲等以上水平。
(七)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在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醫院體檢合格。
二、申請人須提交的材料
(一)從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以下簡稱網報系統)中生成并雙面打印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由本人親筆簽名)一式2份。
(二)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戶口薄原件和復印件(往屆畢業生),應屆畢業生提交所在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在籍學習證明。
(三)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應屆畢業生應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作出認定教師資格的結論前提交)。
(四)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五)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格檢查合格證明原件,石鼓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南華大學附屬第二醫院為體檢醫院。
(六)工作(學習)單位或戶籍所在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思想品德鑒定表》,應屆畢業生由畢業學校負責鑒定。
(七)全日制往屆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的申請人須提交相應學歷層次的師范教育專業課程和教育實習成績復印件;全日制應屆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生由就讀所在學校提交學校培養師范生的資質證明、畢業生名冊、當年入學的錄取名冊、在校期間成績單等相關材料。
(八)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的申請,須提交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頒發的相應教師資格種類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湖南省非師范教育類畢業生申請認定高中(中專)及以下教師資格教育實習鑒定表》。
(九)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張。(要求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上粘貼照片同一底版)。
申請人提交的以上材料(第(一)項材料和相關證件原件除外)應依序裝訂成冊。
三、申請認定程序
(一)網上申報
申請人須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陸網報系統,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國家統一考試并獲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申請人點擊“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圖標,注冊網上申報賬號。“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圖標,注冊網上申報賬號。
申請人網上申報應根據擬申請的教師資格種類確定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石鼓區教文體局為申請人戶籍(應屆畢業生就讀學校)所在地為石鼓區,且申請初中及以下教師資格的認定機構。
申請人應按照教師資格認定的相應學歷要求,確定申請的教師資格種類。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國家統一考試并取得合格的申請人確定任教學科須與報考專業相同,各級各類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生(包括全日制教育碩士)教師資格申請人須按照與所學專業一致或相近的原則確定任教學科。
申請人應根據網報系統提示如實完整填報申請信息,并上傳近期免冠.jpg格式電子檔照片(規格為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內,與粘貼在《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和資格證書上的照片同版)。申請人須填報本人手機號碼或其他有效聯系方式等信息。申請人對填報的信息核對無誤后,自行在網報系統中生成《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并用A3紙雙面打印,一式2份。
網上申報的時間為:
春季批次4月15日-4月30日;
秋季批次10月15日-10月30日。
(二)現場確認
網上申報后,申請初中及以下教師資格人員須根據本人申報的層次攜有關材料,在5月30日-6月5日(春季批次,節假日除外)和11月3日-7日(秋季批次,節假日除外)到石鼓區政務中心一樓政務大廳陽光教育服中心(石鼓路66號)參加現場確認,石鼓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工作人員會認真核實申請人提供的申請材料,當場出具受理或不受理的書面通知書,不予受理的會詳細說明原因,申請材料不全、不規范的將當場告知其補充或完善。
(三)專家審查
專家審查委員會對申請人的材料進行認真審查,并作出是否合格的結論。
(四)辦結發證
石鼓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為通過教師資格認定的人員免費頒發《教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證書領取時間初定為:6月中旬(春季)和12月中旬(秋季),具體領證時間再另行通知。
四、有關要求
(一)體格檢查
所有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均須到由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我區指定衡陽市南華大學附屬第二醫院(新院)為教師資格申請人員的體檢醫院。聯系電話:13787727857,廖醫生。體檢時間:4月15日—30日(春季)和10月15日—30日(秋季)。
(二)體檢表、思想品德鑒定表
體檢表、思想品德鑒定表必須使用湖南省教育廳統一編制表格。表格下載網址:
http:∥teacher.hnedu.cn/index.jsp(湖南教師網)。
五、其他事項
(一)申請人員應對本人提交的個人信息資料及相關申請材料真實、準確性負責。
(二)認定機構地址:石鼓區石鼓路66號政務中心一樓政務大廳陽光教育服中心。
聯系電話:0734—8177101、0734—8177499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交通:157路公交車石鼓區政府站。
石鼓區教育文化體育局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