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包頭市東河區2016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根據內蒙教育廳《關于做好2016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內教師函〔2016〕65號)要求,2016年秋季我區將繼續采用全國統一的網絡版教師資格認定管理信息系統,實行申請人網上報名和認定機構現場、網上確認相結合的辦法。申請人請按照網上報名--現場確認--體檢--教育教學能力測試(非師范類畢業生和轉專業認定的申請者參加)--發證的程序進行認定。現將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網上報名
1.申請人員范圍:
具有東河區戶籍或在東河區工作(指國家、企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個人人事檔案由所在工作單位保存的,確認時出具本單位編制證明),申請認定初級中學、小學及幼兒園教師資格的師范類、非師范類畢業人員,及轉專業認定的人員。
備注: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申請者請在包頭市教育局認定,確認地點選至包頭市教育局。
2.網上報名時間:2016年10月17日—10月21日,每個工作日的8:30——17:30。
3.報名辦法:
⑴進入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凡持有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申請人員,選擇“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其他申請人選擇“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進入教師資格網上申報系統,進行網上注冊,提交申請信息,按照系統提示完成網上報名工作。如有疑問,可參閱網站首頁申請流程中相關操作指南。
⑵申請人申報專業須與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在網上申報時須提交申請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電子照片,照片寬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過20k,jpg格式;電子照片必須是與教師資格證書上粘貼的照片同一底板。
⑶提交成功后,系統返回此次報名生成的報名號,請申請人牢記報名所填寫的姓名、身份證號、密碼及報名號,這些資料是以后修改報名信息以及現場確認時的重要查詢條件。
⑷申請人自行打印“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請用A4紙雙面打印后本人在指定處簽名)、“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思想品德鑒定表需交相關部門填寫并蓋章(工作單位或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
⑸網上報名結束后,申請人須按規定時間到東河區教育局確認。未按規定時間現場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
二、現場確認
1.現場確認時間及地點:
時間:10月24日—25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地點:東河區教育局一樓104室(地址:包頭市東河區二里半環島南200米)。
2.現場確認時須帶:
⑴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⑵戶口薄(原件、復印件);
⑶畢業證書(原件、復印件);專科及以上學歷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查詢、打印);中師中專學歷需提供完整學籍檔案;
⑷普通話證(原件、復印件);
⑸非師范類專業畢業人員需提供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自治區教師資格考試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書(原件、復印件);
⑹思想鑒定表一式兩份(社會人員要求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出具,人事檔案在工作單位的由工作單位的人事部門出具);
⑺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正反打印,在指定處簽名);
⑻普通一寸免冠彩照兩張(與網上報名系統中提供的照片為同一底板,不得使用自拍照)。
注:對于后期本科學歷的申請者,如果專科是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則必須提供專、本科畢業證、專科畢業生成績登記表;如果專科是非師范類專業畢業,后期本科是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則必須同時提供專、本科畢業證、后期本科畢業生成績登記表。
三、體檢
時間及地點:現場確認時另行通知。
體檢結果由體檢醫院返回,不必自行領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頒發教師資格證書。
四、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需要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的申請者(非師范類畢業生和轉專業認定的申請者)在現場確認通過后請及時關注東河區教育局網站(http://www.dhjyj.com)查看測試時間等相關安排,并按規定時間參加測試,逾期者視為自動放棄。
五、證書發放
教師資格證書發放時間、地點請于12月底關注東河區教育局網站通知。
六、補充說明(只針對非師范類畢業生)
為進一步擴大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與定期注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按照教育部相關要求,2016年自治區統一組織的教師資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合格成績有效期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凡在2016年以前取得自治區統一組織的教師資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合格成績,有效期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取得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單科成績合格證且在有效期內(單科成績公布之日起兩年內有效)的考生,請及時報考另一科,第二科成績合格后,必須在一年內申請辦理教師資格證書,逾期兩科合格成績自動作廢。
東河區教育局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