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部分(2016年下半年)有關事項的通知
2016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部分各科目均采用紙筆考試方式進行。參加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單科成績合格且成績在有效期內,該科目可以免于考試。筆試各科成績均合格者,方可參加面試。
我市2016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將于11月5日舉行。全市共計6378人報名參加考試,其中報考幼兒園教師資格875人、小學教師資格3050人、初中教師資格908人、高中教師資格1187人、中職文化課教師資格26人、中職專業課教師資格304人、中職實習指導教師資格28人。全部類別的考試都安排在浙江師范大學考點進行。
請考生做好以下幾項考前準備工作:
1.考生必須登錄網上報名系統(http://www.ntce.cn/)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2.按照準考證上的要求準備好考試用品及相關證件。
3.準考證下載、打印過程中如果遇到問題,可以及時與金華市教育考試院聯系,聯系電話:82469622。
考生須知:
1.考試一律在指定時間和考場內進行。
2.紙筆考試請帶黑色簽字筆和2B鉛筆。
3.考生在開考前30分鐘到達指定考場,按監考老師指令順序入場。入場后至考試過程中一律不得擅自離開座位和考場(提前交卷者除外)。
4.考生必須攜帶準考證打印件和身份證入場,按指定的座位就座,入座后自覺將證件放在座位左上角,以備監考人員檢查。
5.遲于開考時間15分鐘者不得入場。
6.參加紙筆科目的考生,請在該科目答題卡上各題目的答題區域內作答,超出答題卡黑色矩形邊框限定區域的答案無效。
7.考生禁止攜帶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如手機等),如有違反按照作弊處理。
8.考生要自覺維護考場秩序,保持安靜,不準吸煙、吃東西。遇到問題可舉手。
9.因考點車位有限,考試當日將無法滿足考生停車位需求,為避免因無法停車延誤考試,請考生選乘公共交通到達考點。
溫馨提示:
1.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本修正案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節選)
二十五、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后增加一條,作為第二百八十四條之一:“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2.由于考點校園面積較大,建議考生根據準考證上提供的“考場地址”提前一天熟悉試場,考生進入考點后,首先按照指引牌或考場示意圖找到對應的考場。建議“考場地址”在16幢的考生從行知大門(西南大門)進入;“考場地址”在24、25幢的考生從東南大門進入。
3.請考生事先確認好考場教室方位,從就近門口及樓梯上下樓,注意禮讓,避免擁擠,確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