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麗水市云和縣教育局關于2016下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學、幼兒園及相關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和《浙江省實施<教師資格條例>細則》等法律、法規及《教育部關于開展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教師函〔2011〕6號)、麗教人等有關文件精神,為確保教師資格認定工作依法、有序進行,現將2016年下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要求
根據省、市教師資格認定有關通知,2016年下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要求于2016年12月23日前結束。請各學校、幼兒園及相關單位按相關政策和本通知要求及時做好宣傳工作。
二、分級管理
根據《浙江省實施<教師資格條例>細則》規定,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實行分級管理。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由云和縣教育局現場確認、麗水市教育局負責組織認定。幼兒園、小學、初中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由云和縣教育局負責現場確認和組織認定。
三、收費標準
根據《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財政廳關于核定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浙價費〔2009〕46號)精神,對參加教師資格認定教育教學能力考試人員可收取教師資格考試費每人280元。已經取得全國《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的申請人員不再組織考試,也不收取考試費用。
四、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安排
(一)網上報名
申請認定人員請于2016年10月17~26日(工作日上班時間)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進行網上報名。報名時,請區分全國統考及非全國統考(原省考教育學、心理學合格者及其他符合申請條件的人員)報名入口,2017年后將不再受理非全國統考人員(2011年前入學的普通師范教育類畢業生申請相應教師資格除外)。
報名時請仔細閱讀《教師資格申請人員網上報名操作指引》。
(二)現場確認
申請認定人員帶上相關材料到云和縣教育局進行現場確認,現場確認時間為10月26-28日,地點為云和縣教育局人事科(一)。逾期未確認者將不能參加本次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申請人員請關注“麗水教育網”,認定工作相關信息將適時在網上公布。現場確認時請攜帶:
1.《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一式一份;
2.《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網上報名時打印,請用A3紙單張正反面打印,如果沒有打印A3紙的打印機可先用A4紙打印,然后復印在A3紙上,但也要正反面復印)
3.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4.戶口簿或人事檔案所在的單位(人才交流中心)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5.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專科畢業后取得非全日制師范本科畢業文憑的還需帶師范專科文憑原件及復印件;學歷證書中確定不了是否師范類的還需復印大學讀書期間的成績);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7.非師范類畢業人員還需提供《浙江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書原件、復印件或《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原件、復印件;
8.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還需提交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或者工人技術等級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9.與網報時上傳的同底二寸照片1張,背面寫上姓名上交(先前還應有同樣的三張照片貼在相應的表格上)。
10.《浙江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格檢查表》(先按要求填好表頭個人信息,并貼上照片,再按規定時間、地點統一參加體檢)
(三)體檢
申請人員請于2016年10月28日上午8時,持身份證、空腹到云和縣中醫院參加體檢。
(四)教育教學能力考試
取得《浙江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書者和在學習期間教學計劃中缺少教育教學實踐環節的師范類畢業生,申請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按規定參加教育教學能力考試。考試內容為教師綜合素質(筆試)和課堂教學能力(專業面試和試講)考核。考試時間、考試地點見麗水教育網通知。
取得《浙江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書者和在學習期間教學計劃中缺少教育教學實踐環節的師范類畢業生,申請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按規定參加云和縣教育局教育教學能力考試。考試內容為教師綜合素質和課堂教學能力考核。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電話通知。
聯系電話:0578-5525008。
附件1:教師資格申請人員網上報名操作指引
附件2:云和網報注意事項
云和縣教育局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