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西省贛州市南康區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工作公告
根據贛州市教育局《關于轉發省教育廳<關于2017年江西省開展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贛市教師字〔2017〕7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現就我區2017年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應具備的條件
(一)身份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2017年6月30日之前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二)思想品德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愛崗敬業,為人師表,教書育人。
(三)學歷條件
申請認定各類教師資格者(教師資格分類見《教師資格條例》第四條),應當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十一條所規定的學歷。具體為: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者,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2.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者,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3.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者,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4.申請認定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者,應當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5.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者,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本文所指的學歷應是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按原國家教委《關于重申黨校學歷不應等同于國民教育學歷的復函》(教成廳[1995]15號)第一條的規定:“根據中央有關文件規定,黨校學歷不應等同于國民教育系列的學歷。”根據原國家教委、總參謀部、總政治部《關于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學歷證書實行統一制作和管理的通知》(教學[1995]2號)規定:“自1995年起,凡符合總參謀部、總政治部《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學歷證書管理暫行規定》([1995]參訓字第034號)所頒發的學歷證書,國家和軍隊予以承認。”
持國(境)外學歷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
(四)教育教學能力條件
1.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申請人,應已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且筆試、面試均合格,取得有效的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段和學科應與《考試合格證明》標注的學科和學段一致,是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的前提。
2.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按有關規定確認為全日制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生,申請的任教學科與其所學專業不同的教師資格,以及已認定某一層次或種類教師資格,現申請另一層次或種類教師資格,不論是否屬于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與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申請人要求一致。非首次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與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申請人要求一致。
全日制教育碩士及以上應屆畢業生,可以按照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生的政策申請直接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申請的任教學科應與所學專業方向相同;修學教育管理專業方向的,申請的任教學科應與本科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修學學前教育和小學教育專業的,只能直接認定幼兒園或小學教師資格。
師范教育類學前教育或者小學教育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可以申請直接認定幼兒園或者小學教師資格,也可以申請認定任教學科屬學前教育或者小學教育專業領域的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
往屆全日制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生,確因特殊情況未在應屆畢業時申請直接認定的,須在畢業3年內(畢業當年至第3年的8月31日前)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往屆全日制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生向戶籍所在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可直接認定與其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的任教學科教師資格,但須加試教育教學能力面試,教師資格認定機構仍按以往面試試講要求認真組織實施。
3.按照省教育廳有關中等職業學校學前教育專業畢業生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有關事項的通知(贛教師字〔2011〕07號)精神,我省中等職業學校學前教育專業2017年應屆畢業生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應已參加省教育廳組織的中等職業學校學前教育專業畢業生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幼兒教育學和幼兒教育心理學考試,成績合格才能進入幼兒園教師資格的認定程序。教育教學能力面試仍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按以往面試試講要求認真組織實施。如教育部2017年出臺新的規定,我省將按新規定執行。
4.達到國家語委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其中申請認定語文和對外漢語學科教師資格者,應達到二級甲等以上標準。
5.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應無傳染性疾病、精神病史和絕癥,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經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人民醫院體檢合格。
特殊教育學校從事特殊教育專業人員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體檢要求可適當放寬,由設區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根據實際情況提出處理意見報省教育廳批備。
根據衛生部、教育部下發的《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管理辦法》(衛生部教育部令第76號),對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體、滴蟲、外陰陰道假絲酵母菌(念球菌)(后兩項指婦科檢查,婦科檢查建議采取陰道口取樣方式,不進行侵入性檢查);對出現呼吸系統疑似癥狀增加胸片檢查。
妊娠期的申請人可免檢孕婦不宜的體檢項目。在其他可檢測項目合格的情況下,視為體檢合格,但需由主檢醫生在體檢表上簽署妊娠情況說明。申請人在提交體檢合格證明時需附上妊娠反應為陽性的檢測報告或圍產檢查檔案等證明材料。
(五)暫不受理下列人員認定教師資格的申請
1.受過拘留以上治安、刑事處罰者;
2.同一申請人在同一年內要求申請兩種及以上教師資格者。
二、教師資格認定程序
(一)申請教師資格的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分兩個階段進行)
(1)第一階段:2017年4月10日至4月18日工作日期間,該階段為已經具備教師資格認定條件的擬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的人員網上報名時間;
(2)第二階段:2017年6月13日至6月15日工作日期間,該階段為2017年上半年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擬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的人員網上報名時間。
2.報名辦法:
凡戶籍在我區的社會人員,申請認定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在網上報名所規定的時間內,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網址:www.jszg.edu.cn)進行教師資格申請報名;凡已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且筆試、面試成績合格的申報人員,請選擇“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其他申請人請選擇“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
3.報名注意事項:
(1)在網上申請報名時要仔細閱讀注意事項,準確、如實填寫申請人信息,自行下載A3活頁打印填寫好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思想品德鑒定意見表》等相關表格,按表中說明到有關部門蓋章,在教師資格認定的現場確認階段交南康區教育局人事科審核。
(2)申請小學(幼兒園)、初中教師資格,應選勾南康區教育局現場確認點;申請高中(與高中相同層次)教師資格應選勾贛州市教育局所指定的現場確認點。
(3)報名成功后,系統自動生成報名號,請申請人牢記報名所填寫的姓名、身份證號、密碼及報名號,這些資料是現場確認時的重要查詢條件。
(4)報名結束后,點擊“退出”,關閉報名頁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給申請人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二)領取申請教師資格認定檔案袋
(1)第一階段網上報名人員網報成功后,憑報名序號于4月18日至19日到南康區教育局人事科領取教師資格認定檔案袋;
(2)第二階段網上報名人員網報成功后,憑報名序號于6月16日到南康區教育局人事科領取教師資格認定檔案袋。
(三)申請教師資格材料初審、現場確認
1.時間:第一階段網上報名人員:2017年4月24日至25日
第二階段網上報名人員:2017年6月20日
2.地點:南康區教育局人事科(南康區第一小學旁)。
3.申請者應依據本人身份,現場確認時應提交下列材料:
(1)師范類和教育碩士以上畢業生,現場確認提交以下材料:
①網絡下載A3活頁打印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
②《申報教師資格人員思想品德鑒定表》一份;
③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④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和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www.chsi.com.cn)下載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一份;
⑤參加教育教學實習三個月以上,接受實習的中小學開出證明和學校實習鑒定各一份(實習專業應對口,實習單位原則上本科生、教育碩士生應為中學;專科生應為初中或小學;中師生應為小學;職教本科生應為中職學校。如有特殊情況,由申請人所在學校向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報告情況,酌情處理。但參與“國培計劃”,統一安排頂崗實習的本科生實習學段和專業不在此限);
⑥《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⑦與網絡報名相同的照片四張。
(2)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生,現場確認應提交下列材料:
①網絡下載A3活頁打印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
②《申報教師資格人員思想品德鑒定表》一份;
③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④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和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www.chsi.com.cn)下載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一份;
⑤網絡打印在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網址:www.ntce.cn)上進行核驗);
⑥《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⑦與網絡報名相同的照片四張。
(3)已認定某一層次或種類教師資格,現申請認定另一層次或種類教師資格的,現場確認應提交下列材料:
①網絡下載A3活頁打印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
②《申報教師資格人員思想品德鑒定表》一份;
③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④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和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www.chsi.com.cn)下載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一份;
⑤《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⑥網絡打印在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網址:www.ntce.cn)上進行核驗);
⑦已獲的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⑧與網絡報名相同的照片四張。
(4)中等職業學校學前教育專業2017年應屆畢業生(只能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以學校為單位,逐人建檔集中預審(具體辦法由贛州市教育局規定)。確認中職學前教育專業畢業生身份后,現場確認應提交下列材料:
①網絡下載A3活頁打印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
②《申報教師資格人員思想品德鑒定表》一份;
③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④由學校提供能如期畢業的證明材料一份;
⑤網絡打印的中職學前教育教師資格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過渡考試兩門單科成績合格有效證書(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應在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小組辦公室頒發的成績光盤上進行核對審驗蓋章確認);
⑥《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⑦參加三個月以上幼兒園畢業實習證明和鑒定書;
⑧與網絡報名相同的照片四張。
在現場確認時,一次性告之申請者欠缺的材料,限期補齊。
(四)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體檢、面試試講
1.體檢
(1)體檢時間:
第一階段網報人員:4月28日(星期五)上午8:00;
第二階段網報人員:6月23日(星期五)上午8:00
(2)體檢地點:南康區中醫院。
(3)注意事項:體檢者當天早上須空腹,并攜帶本人身份證或有相片的有效證件直接到南康區中醫院門診大樓一樓導診臺處領取體檢表進行體檢。
2.面試試講時間:6月30日前,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詳見南康教育網)。
(五)上網認定,發放證書
對2017年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上述審查完備且合格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在2017年7月18日前完成網上認定操作,7月20日教育部將鎖定系統,7月30日前發放已認定申請人的教師資格證書。
三、教師資格認定權限
《教師資格條例》明確規定: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者申請人任教學校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者申請人任教學校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審查后,報上一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者申請人任教學校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審查后,報上一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或者組織有關部門認定。
四、違規處理
(一)違反《教師資格條例》,跨屬地認定教師資格的,違規認定的教師按照《教師資格條例》第十九條規定予以處理;對有關責任人員,按照《教師資格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由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移送紀檢、司法部門處理。
(二)對申請教師資格人員材料審查工作瀆職的工作人員,按照《教師資格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由教育行政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對提交假學歷證書的申請者,按照《教師資格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取消認定資格,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三)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有作弊行為的,按照《教師資格條例》第二十條規定,其考試成績作廢,3年內不得再次參加教師資格考試。
五、聯系方式
1.聯系部門:贛州市南康區教育局人事科
2.聯系地址:贛州市南康區益民路10號(第一小學旁)
3.聯系電話:0797-6646561
4.網址:南康教育網(www.nkj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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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南康區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工作時間安排表.doc
贛州市南康區教育局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