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縣教育局關于開展2017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根據《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政策說明》(閩教人〔2015〕42號)和《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7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閩教師〔2017〕13號)及《寧德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17年春季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寧教人〔2017〕20號)等有關規定和文件精神,為做好我縣2017年春季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范圍、對象和權限:
(一)認定范圍: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或人事關系在本縣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普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
(二)認定對象:
1.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人員。
2.2015年1月前入學的全日制師范類專業高校畢業生、全日制教育碩士畢業生。
3.通過我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過渡期面試取得《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過渡期面試合格證》(以下簡稱《面試合格證》)且在有效期內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面試合格證》有效期為兩年,原則上發證日期為2015年7月(含)之前的,限今年春季認定有效;發證日期為2015年12月之前的,限今年內認定有效。
(三)認定權限:
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我局進行材料確認,寧德市教育局審批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我局審核認定。
二、認定流程及時間安排
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實行網上報名,申請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進行網上申報,填寫注冊信息,并打印《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A3紙,一式二份)。申請人務必在《申請表》的第2頁“承諾書”處的“本人簽名”處簽名。
申請人員應根據實際情況選擇網報入口,持有教育部考試中心《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申請人從“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報名,其它申請人從“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報名。
(一)網報時間:
1.春季第一次網報時間:4月5--14日(工作日),認定對象:國考合格人員、過渡期面試合格人員、往屆全日制師范類專業高校畢業生。
2.春季第二次網報時間:6月12--20日(工作日),認定對象:2017屆全日制師范類專業高校畢業生、國考合格人員、過渡期面試合格人員。
(二)現場確認時間、地點及需要提交材料
1.現場確認時間、地點
網上申請成功后,申請人須持教師資格認定申請材料,在規定時間內到戶籍或人事關系所在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進行提交、現場確認報名。
⑴春季第一次現場確認時間、地點:①認定普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春季第一次現場確認時間:4月17--18日;現場確認地點:古田縣教育局人事股,聯系電話:0593-3800298。②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春季第一次現場確認時間:4月19日;現場確認地點:古田縣行政服務中心教育局窗口,聯系電話:0593-3999019。
⑵春季第二次現場確認時間、地點:①認定普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春季第一次現場確認時間:6月21--23日;現場確認地點:古田縣教育局人事股,聯系電話:0593-3800298。②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春季第一次現場確認時間:6月26日;現場確認地點:古田縣行政服務中心教育局窗口,聯系電話:0593-3999019。
2.現場確認申請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⑴所有申請人員應提交的材料:
①《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二份,使用A3復印紙雙面打印后對折使用。在職教師(指公立學校有編制的教師)申請表封面需加蓋任教學校公章;其余的為社會人員,社會人員應加蓋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公章。
②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③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其中,申請人戶籍不在我縣的,還應提供我縣具有資質的人事代理機構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原件,或我縣工作單位聘用合同及社會保險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④《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原件。使用A4復印紙打印,在職教師由所在學校出具,應屆畢業生由其畢業學校出具,社會人員由戶籍所在地鄉鎮級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鑒定。(其中第八欄可由當地公安派出所填寫),《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見附件2,請自行下載打印。
⑤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以及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一份(有效驗證期至2017年7月15日),無法查詢的應提供學歷認證材料。其中,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在現場確認時尚未取得學歷證書的,應提供所在高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全部所學課程及成績證明。
⑥《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⑦《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原件。(在上交材料進行現場確認前隨帶體檢表到古田縣醫院體檢科參加體檢,費用自理,體檢表見附件3或4,請自行選擇下載雙面打印);
⑧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張(相片背后用圓珠筆寫明工作單位及姓名)。提交照片要求為申請人近3個月內的彩色證件照,淡藍色或白色背景,無邊框,正面照,免冠,無頭飾,照片寬度為114像素,高度為156像素。網報提交照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體檢表、教師資格證書上所貼照片要求為同一底版。
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求提供的其它證明材料。
⑵各類申請人員除上述材料之外,還應分別提交的材料:
①2015年1月前入學的全日制師范類專業應屆高校畢業生、全日制教育碩士畢業生,屬于省內高校畢業的,應提交加蓋“福建省教育廳畢業生就業專用章”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屬于省外高校畢業的,應提交相應學歷層次畢業院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全部所學課程及成績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可從本人人事檔案中復印并加蓋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②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人員,應提交教育部考試中心《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③參加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過渡期面試合格人員,應提交《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過渡期面試合格證》、“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成績單)原件和復印件一份;第一學歷為普通全日制師范類專業,擬按非師范類專業的高一層次學歷申請認定相應教師資格的在職教師,還應提交師范類專業的畢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及所在學校出具的在職在崗證明原件一份。
④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還應提供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三)審核認定
1、普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寧德市教育局在法定時間內對符合法定條件者做出教師資格認定結論。
2、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認定由古田縣教育局在法定時間內對符合法定條件者做出教師資格認定結論
(四)證書頒發時間、地點:
通過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認定人員的名單公告在古田教育網,領取證書時間、地點見公告。
三、注意事項
材料整理要求:各申請人應按提交的材料所列順序整理,并在左上角用回形針夾在一起,裝入一個檔案袋,檔案袋封面注明報名號、申請資格類別、申請人姓名和工作單位,提交確認點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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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
福建省幼兒園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
人員簡明表
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
申請人員相片粘貼表
古田縣教育局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