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梧州市蒼梧縣2017年春季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根據廣西2017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安排,今年春季學期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將于4月份開始。為做好我縣2017年春季學期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范圍及對象
(一)認定范圍
在蒼梧縣內申請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人員。
(二)認定對象
1.通過教師資格全國統一考試的人員。
2.2011年及以前入學,在學期間因參軍入伍(學校保留學籍)等原因,于2017年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師范類專業應屆本(專)科畢業生。
二、認定機構和權限
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我縣教育局負責認定。
三、認定時間
根據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統一安排和我縣實際,今年認定工作時間安排如下:
(一)系統開放時間:3月24日-7月26日之間的每個工作日7:00-24:00。
(二)網報申請時間:4月10日-6月30日。
(三)現場確認時間:6月19日-7月5日。
四、認定條件
(一)應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二)應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需的知識以及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教育教學實際問題的能力。
(三)應具備《教師法》規定的相應學歷。2017年秋季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的學歷條件放寬到中等師范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和技工學校畢業的學前教育專業畢業生,這部分人員必須是在教育廳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備案的人員,未備案的不予認定。
(四)應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其中,申請認定非語文學科教師資格者,申請時其戶籍或工作單位所在地在縣級人民政府駐地以外鄉鎮、村的,其普通話水平可以為三級甲等。
(五)戶籍或人事檔案在認定機構管轄區內。
(六)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試行)》,具有符合規定的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身體條件,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醫院體檢合格。其中,根據《關于取消〈廣西壯族自治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試行)〉關于身高要求的通知》(桂教師范〔2016〕38號)精神,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的身高不做要求。
五、認定流程
(一)網上申報
1.非參加國家統一考試人員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進行網上注冊和填報申請人信息,選擇"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教師資格申請報名注冊及認定進度查詢。
2.參加國家統一考試人員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選擇"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教師資格申請報名注冊及認定進度查詢。
(二)現場確認
申請人員需在規定時間內前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現場確認點提交相關申請材料(詳見附件2)。凡只進行網上報名而未進行現場確認者申請無效。
未盡事宜,請與我局師訓股聯系。電話:0774-2671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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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春季廣西蒼梧縣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安排表
2017年春季廣西蒼梧縣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現場確認材料提交要求
蒼梧縣教育局
2017年3月27日
2017年春季廣西蒼梧縣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安排表.docx
2017年春季廣西蒼梧縣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現場確認材料提交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