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區申請教師資格認定人員現場確認須知
一、網上報名。2017年在西湖區內申請教師資格者,對照申報條件對應選擇4月10日至4月18日(第一階段,符合申報條件的全體人員)或6月13日至6月15日(第二階段,只針對取得2017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擬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的人員)期間,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網址:www.jszg.edu.cn)申請報名,報名時段為8:00——17:00,法定節假日不報名。申請人請認真閱讀注意事項,準確、如實填寫申請人信息,上傳與考試(測試)報名相同的照片,自行下載打印《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等相關表格,凡已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且筆試、面試成績合格的申報人員,請選擇“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其他申請人請選擇“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如因申請人填寫信息和上傳照片出現不一致情況,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請人負責。
二、信息公布渠道。從即日起,請密切關注“西湖區教育科技體育網”(http://www.xihujy.com)“教師資格”欄目,以后我區所有關于教師資格認定的通知、信息均在此欄目上公布。如因未及時瀏覽網站而耽誤的,由申請人自行負責。溫馨提示:請隨時瀏覽網站信息。
三、考生確認流程。
1.確認時間:第一階段:4月20日和4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第二階段:6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2.確認地點:南昌市西湖區撫生路369號(西湖區政府)6號樓3樓
3.現場確認材料:
師范生(僅限第一階段認定):
1.下載打印《南昌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申請認定手冊》(手冊請單面打印,可在“南昌教育信息網”或“西湖教科體網”教師資格欄目中的“南昌市教育局關于認真做好2017年全市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中下載,并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師范教育類”或“非師范教育類”進行填寫);認真填寫好相關信息后,將以下相應材料用膠水粘貼入對應頁;
2.“錄檢表”;
3.含“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以及教育技術、教學法”成績合格的學籍表;
4.實習鑒定表(三個月教育實習證明);
5.申請教師資格層次和種類是否屬本人所學層次和專業(學科);
6.網絡下載打印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兩份(必須為A3紙張,橫向分兩欄雙面打印,本人簽字);
7.《申報教師資格人員思想品德鑒定表》一份;
8.身份證、戶口本(或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9.畢業證(應屆生由學校為單位統一審核,學校給每人提供如期畢業證明材料1份)和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生成有二維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身份證(往屆畢業生還需提供戶口本或戶籍證明),上述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10.《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將在暢言網http://www.isay365.com/上進行核對);
11.與網絡報名相同的照片四張。
12.往屆普通師范畢業生過去未申請,由原畢業學校出具相關原始復印材料(簽“與原件無異”字樣,審核人簽名,加蓋學校印章),以及畢業以后歷年未申請教師資格原因的書面證明,報受理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單獨審核。
非師范生(第一、第二階段認定):
1.下載打印《南昌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申請認定手冊》(手冊請單面打印,可在“南昌教育信息網”或“西湖教科體網”教師資格欄目中的“南昌市教育局關于認真做好2017年全市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中下載,并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師范教育類”或“非師范教育類”進行填寫);認真填寫好相關信息后,將以下相應材料用膠水粘貼入對應頁;
2.網絡下載打印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兩份(必須為A3紙張,橫向分兩欄雙面打印,本人簽字);
3.《申報教師資格人員思想品德鑒定表》一份;
4.身份證、戶口本(或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畢業證(應屆生由學校為單位統一審核,學校給每人提供如期畢業證明材料1份)和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生成有二維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及復印件一份;
6.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或網絡打印)的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將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ww.ntce.cn上進行核對);
7.《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將在暢言網http://www.isay365.com/上進行核對);
8.與網絡報名相同的照片四張。
9.已認定某一層次或種類教師資格的,提供已獲的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四、其它注意事項
1.所有申報材料由申報者自行準備檔案袋裝好,并在檔案袋右上角注明所申報種類,封面上填好相關信息及資料;
2.相關表格與相關證明、證件的原、復印件請分別夾開;
3.為維護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嚴肅性,規范程序,我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社會中介機構舉辦考前輔導培訓班,不受理任何社會中介機構代申請教師資格認定、初審及現場確認。
五、聯系電話:0791—865974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