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7年全市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及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教育局,贛州經開區、蓉江新區社會事務管理局,有關高等院校: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2017年江西省開展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工作的通知》(贛教師字〔2017〕7號)精神,為切實做好我市2017年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以下簡稱高中、中職教師資格)認定的各項工作,確保2017年7月18日前圓滿完成認定工作,現通知如下:
一、認定身份要求
1.戶籍在我市擬申請認定高中、中職教師資格的社會人員
2.我市全日制高校擬申請認定高中、中職教師資格的2017年應屆畢業生
二、工作時間安排
1.網上報名時間:
第一階段:4月10日—4月18日
第二階段:6月13日—6月15日(只針對2017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考試面試合格人員)
2.現場確認:
⑴社會人員:
第一階段:5月5日—5月6日(4月10日至18日網上報名的申請人)
第二階段:6月23日—6月24日(只針對6月13日至15日網上報名的申請人)
現場確認地點:贛州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網絡中心(高校園區開發區路35號)
⑵高校應屆畢業生:
第一階段:4月20日—5月1日(4月10日至18日網上報名的應屆畢業生)
第二階段:6月23日—6月24日(只針對6月13日至15日網上報名的應屆畢業生)
3.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材料審核:
⑴5月2—3日:贛南師范大學。
⑵5月4日:贛南師范大學科技學院。
⑶5月5日:江西理工大學、江西理工大學應用科學學院、贛南醫學院。
4.材料復核和整理:
⑴5月17—19日:審核遺漏、補充材料(逾期不再受理申報材料補充)。
⑵6月27—28日:整理申報材料及網絡數據。
5.教育教學能力測試:5月22日(暫定)
往屆全日制師范教育類畢業生(畢業當年至2017年8月31日為3年內的)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證,需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試。(以上時間如有變化,以市教育局臨時通知時間為準,申請人請關注“贛州教育網”通知。)
三、申報材料要求
1.依據申請者的不同身份,現場確認時需提交不同材料,具體要求詳見省教育廳《關于2017年江西省開展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工作的通知》(贛教師字〔2017〕7號),非在校生申請高中、中職教師資格請選擇“社會人員—贛州師專”確認點。
2.所有申報教師資格的歷屆畢業生都必須提供申報資格畢業證書學歷認證報告一份(“學信網”學歷認證報告);2017年應屆畢業生由學校提供能如期畢業證明材料,應屆畢業生請選擇學校相應的現場確認點。
所有提交的復印件材料必須用A4幅面紙張。
四、其他工作要求
1.資格審查和現場確認工作是教師資格認定過程中的一個重要環節,時間緊、任務重、要求高,請有關高等院校務必認真做好申報材料的初審工作,按時按要求報送相關材料,確保全市教師資格認定順利進行。
2.有關高校要為每位申報人員建立個人檔案袋,并分年度保存教師資格認定紙質和電子檔案。《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如打印,一律采用A3幅面雙面激光打印,不得隨意更改表格格式)一式兩份,一份存申請人人事檔案,一份歸檔保存(應屆畢業生申請表由畢業學校存檔)。
3.各高等院校要重視應屆畢業生教師資格認定工作,事關畢業生的切身利益和事業前途,各高校要從社會大局、和諧穩定的大局出發,切實把畢業生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抓實做好。師范教育類學校應于4月25日前對本校應屆普通師范畢業生分專業分班級進行師范畢業生身份材料集中預審,提前準備“錄檢表”等相關材料,為教師資格審查工作做好充分準備。
4.為提高工作效率,有關高校在網上審核材料時,做到紙質檔案材料與網上填寫信息一致、報名號或檔案號順序與《贛州市2017年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申報人員花名冊》中的順序一致,以便教師資格審查工作。
5.各高校在資格審查時須一次性提供申請教師資格的應屆畢業生能夠如期畢業證明、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等相關證件原件,原則上不受理補充材料和證明材料。未取得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原件以及體檢等不合格的申報人員材料,資格審查時請勿報送。請尚未開展普通話測試的高校,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抓緊完成相關工作,確保教師資格審查時能提供證件原件。
6.有關駐市高校由于申報人數較多,請以院(系、部)及班級為單位,按順序分類整理好相關材料(待審查材料暫不裝袋)。所有材料復印件請統一使用A4紙張單面復印。
聯系人:龍慶豐,聯系電話:8391499,E-mail:gzsjszg@126.com。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