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7年山西省太原市迎澤區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的通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及山西省教育廳《關于開展2017年面向社會認定中小幼教師資格工作的通知》(晉教師〔2017〕5號)并結合我區實際,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認定教師資格人員范圍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取得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戶籍或人事關系在太原市迎澤區的中國公民均可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
暫不受理以下教師資格的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同一申請人在同一年內申請兩種及以上教師資格;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被撤銷教師資格的,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有作弊行為,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以1至3年內不得報名參加考試的。
二、認定教師資格種類
(一)幼兒園教師資格
(二)小學教師資格
(三)初級中學教師資格
同一申請人一年內只能申請一種類型、一個學科的教師資格。
三、認定教師資格機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和我省相關規定,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申請人戶籍或人事關系所在地(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為就讀學校所在地)的縣(市、區)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認定,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由申請人戶籍或人事關系所在地(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為就讀學校所在地)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認定。
四、認定教師資格條件
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一)學歷條件
1.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或其他大學?飘厴I及其以上學歷。
2.申請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或其他大學?飘厴I及其以上學歷。
3.申請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蚱渌髮W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二)普通話水平標準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的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發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申請語文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甲等以上。
(三)體檢要求
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應在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體檢。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和《山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修訂)》(晉教人字〔2005〕19號)執行,體檢結論為合格。
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人員,按照迎澤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的規定參加體檢。(詳情見附件4)
(四)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要求
1.2014年及以后入學的申請認定幼兒園、中小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師范教育類專業學生,根據《山西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實施辦法》,需參加教育部考試中心(教育部教師資格考試中心)組織的全國統一考試并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2.2014年以前入學的申請認定幼兒園、中小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師范教育類專業應往屆畢業生,根據《山西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實施辦法》,持學校出具的思想品德鑒定、在學期間修學教育學及教育心理學成績單、教育教學實踐(實習)表和其他申請材料向就讀學校(往屆生可選擇在戶籍或人事關系)所在地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3.應往屆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生需提供教育部考試中心(教育部教師資格考試中心)頒發的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同時還需提供思想品德鑒定以及其他申請材料,向就讀學校(往屆生可選擇在戶籍或人事關系)所在地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4.非應屆畢業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憑學籍證明和前合格學歷,并提供教育部考試中心(教育部教師資格考試中心)頒發的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學校出具的思想品德鑒定以及其他申請材料,選擇在戶籍所在地或就讀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
(五)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的確定
凡畢業證書中所學專業標識為“××教育”的師范教育類人員可認定為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
凡畢業證書中所學專業未標識為“××教育”的其他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需提供錄取時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簽章注明學生為師范教育類專業的“錄檢表”。
五、認定教師資格程序
(一)網上報名
2017年太原市申請中小幼教師資格認定網上報名時間為:4月24日至5月12日。請申請人在報名時間內7:00至24:00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報名,具體操作要求見《太原市教師資格認定網上報名須知》(附件2)。
太原市及各縣(市、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和聯系方式詳見附件1。
(二)現場確認時間及地點
2017年5月15日—2017年5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現場確認地點:太原市迎澤區教育局205室。
(三)現場確認提交材料
申請人在現場確認時應向認定機構提供如下材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網報后生成,正反面打印,一式2份)。
2.二代身份證(需在有效期內)原件和復印件。在戶籍所在地申請的需提供戶口本(本人頁)原件和復印件,在人事關系所在地申請的需提供人事關系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聘用合同和繳納社保證明)。
3.《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原件(當次有效)。在職人員由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提供鑒定意見,應屆畢業生和在讀研究生由所就讀學校(院)院系提供鑒定意見,非在職人員應由其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級人民政府提供鑒定意見。
4.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及以下三個材料之一:
(1)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打印的關于本人學歷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申請人自行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證書查詢系統打印)。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出具的畢業證明。
(2)教育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的原件及復印件。
(3)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認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6.《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參加全國教師資格考試的申請人提交在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ww.ntce.cn)上自行打印的考試合格證明(在有效期內)。
7.符合師范生條件的申請人提交在校期間修學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成績單、教育教學實踐(實習)表的原件及復印件和其他申請材料。
8.申請人近期同一底版1寸紅底彩色相片1張(需與網上報名上傳相片為同一底版,相片背面寫明姓名)。
9.將打印好的體檢空白表貼好照片(與網報時照片要一致)連同其余材料一并帶來,需現場蓋章。(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使用附件5;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使用附件6)
申請人提交材料的復印件應復制到A4紙上,并將原件(證明)和復印件分別按以上順序整理。
(四)體檢
但凡在迎澤區認定的人員全部按照迎澤區規定的統一時間及地點安排體檢。均在現場確認之后才進行。體檢收費執行物價、財政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請詳細閱讀(附件4)。
(五)資格認定
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做出認定結論。
(六)頒發教師資格證書
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對經認定符合教師資格條件者,頒發教師資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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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太原市各縣(市、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及聯系電話
2.太原市教師資格認定網上報名須知
3.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
4.太原市迎澤區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體檢工作安排
5.山西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表(正反打印)
6.山西省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表(正反打印)
7.教師資格證書補發換發申請表
太原市迎澤區教育局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