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須知
(一)考生報名、考試實行屬地化和就近原則。考區設在市(區)政府所在地。戶籍或人事檔案關系在陜西省的申請人在所屬市(區)報名參加教師資格考試;駐陜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級及以上學生和在讀研究生,可憑學校出具的在籍學習證明,在就讀學校所在市(區)報名參加教師資格考試。
(二)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報名由市(區)考試機構通過網上對考生姓名、照片等信息進行規范性審核。教師資格認定政策應向各市(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咨詢。
(三)考生應如實準確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并對個人信息及提供材料的真實性承擔全部責任。由于考生信息填寫錯誤、提供材料不真實而影響后續面試或教師資格認定的,責任自負。
(四)被撤銷教師資格的人員,5年內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
二、報考條件
按照《陜西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實施細則》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報名參加陜西省教師資格考試:
(一)身份條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戶籍或人事檔案關系在陜西省的申請人以及駐陜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暫不受理在陜港、澳、臺籍人員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
(二)品德條件: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身體條件:身心健康,符合陜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考試當年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四)學歷條件:
1.報考幼兒園和小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國民教育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2.報考中等學校(含初級中學、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下同)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國民教育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3.報考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國民教育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且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三、網上報名、審核及繳費
考試實行網上報名。考生在規定時間內通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站(http://www.ntce.cn)進行網上報名,逾期不再辦理。報名包括網上報名、網上審核考生信息、網上繳費三個環節。報名流程為:考生注冊→填寫個人信息→上傳照片→選擇考區→選擇類別→選擇科目→提交審核→等待網上審核→審核通過→網上繳費→報名成功。網上審核由市區考試機構負責。
(一)網上報名
時間:9月5日8:00至8日18:00。
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可登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站(http://www.ntce.cn),按照提示和要求注冊賬號,準確填寫個人基本信息,上傳照片,提交報名信息等待審核。
考生上傳照片必須是本人近6個月以內的白底免冠正面彩色證件照,不允許帶頭巾、發帶、墨鏡;照片中顯示考生頭部和肩的上部;照片為JPG/JPEG格式,大小為200K以內。
(二)網上考生信息審核
時間:9月5日8:00至9日18:00。
市(區)考試機構對考生網上提交的照片等個人信息進行審核,符合要求的則審核通過,審核通過后考生信息不得修改;審核未通過的,向考生反饋審核意見,考生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等待審核。
(三)網上繳費
時間:9月5日8:00至10日12∶00。
審核通過的考生登錄網上報名系統進行繳費,完成報名流程。在規定時間內未成功繳費的考生,報名無效。
陜西省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報名考試費用為70元/科。
(四)準考證打印
考生于考試前一周登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站(http://www.ntce.cn)報名系統,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按準考證提示的時間、地點持有效期內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四、考試時間
2017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日程安排表
時間 類別 |
11月4日(星期六) | ||
上 午 |
下 午 |
下 午 | |
9∶00—11∶00 |
13∶00—15∶00 |
16∶00—18∶00 | |
幼 兒 園 |
綜合素質(幼兒園) |
保教知識與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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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學 |
綜合素質(小學) |
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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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中學 |
綜合素質(中學) |
教育知識與能力 |
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
高級中學 |
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 ||
中職文化課 | |||
中職專業課 |
| ||
中職實習指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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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完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制度,加強中小學音、體、美專業教師隊伍建設,從2017年下半年考試開始,對音、體、美專業考生的筆試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碼:201、202、301、302)實行單獨編碼(相應科目代碼:201A、202A、301A、302A), 音、體、美專業考生在筆試報名時應選報單獨編碼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試僅限于參加小學類別音、體、美專業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試僅限于參加初中、高中、中職類別音、體、美專業科目。考生已獲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績,可相應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績;考生已獲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績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績。
有關《考試標準》和《考試大綱》可通過報名網站免費下載。
五、違規處理
考生的違規行為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進行認定與處理。對有違紀行為的考生取消該科目的考試成績;對有作弊行為的考生其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且3年內不得再次報名參加教師資格考試。
六、成績發布與復核
筆試成績可通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站(http://www.ntce.cn)查詢。考生如對本人的考試成績有異議,可在考試成績發布后10個工作日內,持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向所在考區的考試機構提出復核申請,成績復核時僅對登記分數是否準確進行查詢,復核結果由各市(區)考試機構通知考生。
原標題:2017年下半年陜西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公告
陜西省考試管理中心
2017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