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認定范圍
(一)戶籍或固定工作單位在龍泉驛區行政轄區內的具有中師及以上學歷的人員(注:1.黨校學歷除外,2.“固定工作單位”是指能夠提供有效的勞動合同書和近三個月以上社保繳費單的單位);
(二)申請資格種類僅限于幼兒園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請向市級教育行政部門申請,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請向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申請)。
二、申請程序
(一)申請人(含國考合格的考生)于9月11日—10月13日(周末及法定節日除外),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按要求進行網上報名、上傳照片,并查看體檢、現場確認的時間和地點(注:國考合格的考生由“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報名,其他申請人員由“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報名);
(二)網報成功后,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的體檢醫院進行體檢(時間、地點公布在中國教師資格網網上報名的“注意事項”里);
(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進行現場確認(時間、地點公布在中國教師資格網網上報名的“注意事項”里),現場確認時必須帶上以下材料:
1.《教師資格申請表》一式兩份(網報成功后,用A4紙打印,并貼好照片);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體檢表原件;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6.本人《思想品德鑒定表》一份;
(注:①該表請在“中國教師資格網”上下載;②《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應由申請人戶籍所在的街道辦事處或人事檔案所在的人才交流中心、工作單位出據。《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第8條“有無犯罪記錄”處須由本人承諾“無犯罪記錄”并簽名、按手印);
7.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張。
三、國考合格的考生現場確認時還須帶上:
《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四、師范類專業申請者,現場確認還應帶上:
(一)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課程考試成績單原件和復印件;
(二)教育教學實習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
五、非師范類專業申請者,現場確認還應帶上:
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自考合格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
六、說明
(一)龍泉驛區戶籍申請人現場確認時需提供戶口本原件;
(二)戶籍不在龍泉驛區行政區域內,但固定工作單位在龍泉驛區行政區域內的申請人員,現場確認時還須提供有效的勞動合同書(原件)和最近三個月以上社保繳費單原件(到繳費的社保局打印)。
七、咨詢電話:84852266、84845860
成都市龍泉驛區教育局
2017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