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及成都市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我市2017年秋季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的通知》(成教資〔2017〕02號)精神,按照成都市統一安排及我縣實際情況,現將2017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本次教師資格認定的對象
(一)本次認定的對象是戶口或固定工作單位在我縣(“固定工作單位”是指能夠提供有效的勞動合同書和社保繳費單的單位)且符合《教師法》和《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人員。
(二)申請認定其他類教師資格由市教師資格認定中心認定(凡自考了A類教育學、心理學的人員向市教育局申請認定高中教師資格)。
(三)已經參加教師資格“國考”取得合格證的人員,可以參加秋季認定(此類人員報名時由參加統考入口進入,申報時間和提供材料的內容、要求不變,驗收合格后直接認定)。
二、本次教師資格認定的形式
今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繼續采用網上報名結合現場確認的形式。
三、教師資格認定的條件
(一)政治思想條件: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二)學歷條件:具備《教師法》規定的相應學歷。其中: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必須“學前教育”專業畢業),其他中等學校畢業不能作為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的合格學歷;取得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有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其他中等學校畢業不能作為認定小學教師資格的合格學歷;取得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當具有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及其以上學歷。
(三)普通話條件:普通話應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其中取得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其普通話應當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
(四)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條件:師范教育專業畢業生申請與其學歷相一致的教師資格證可免試,提供成績冊(在檔案所在地提檔復印并簽字蓋章);在職教師取得高一層次學歷后申請高一層次教師資格:可提供高一層次學歷或前一學歷中教育學、心理學成績,如不能提供,則需補考。其余非師范類人員提供和學歷相匹配的自考教育學、心理學成績。
(五)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條件:由專家委員會測試合格。需參加測試的人員為: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的人員、中等職業學校幼師專業畢業的人員、申請另一類教師資格的人員和專家委員會認定需要測試的其他人員。
(六)身體條件:經指定的醫療機構體檢合格。
四、今年教師資格認定的程序
(一)申請人網上報名,登錄網址: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
(二)進行現場確認,審核材料;體檢和材料的準備在網上申報時請仔細閱讀“注意事項”并按其要求進行;
(三)應參加教育教學素質和能力測試的申請人員進行能力測試;
(四)審核通過,網上生成證書編號;
(五)制作并頒發證書。
五、費用
師范教育類畢業的,第一次認定不收測試費;需參加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者收測試費:190元/人(現場確認時繳費)。
六、其他問題
(一)每個人一次只能申請一類教師資格;
(二)網上申報時“本人簡歷”從初中畢業后填起;
(三)《思想品德鑒定表》中“工作、政治思想表現”欄須有結論:“合格”或“不合格”。
七、關于教師資格證的補發或換發
根據《進一步規范教師資格證書補發、換發工作的通知》(川教資〔2010〕02號)精神,教師資格證補發或換發者應向原發證機關提供以下材料:
(一)《教師資格證書補發、換發申請表》一份,在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下載填寫;
(二)《教師資格申請表》復印件一份,在個人檔案所在地復印;
(三)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一份,正面二寸免冠證件照一張;
(四)補發教師資格證書者,還應提供提前一月在當地公開發行報刊上刊登的遺失申明原件一份。
八、2017年秋季幼兒園、小學、初中教師資格網上報名及現場確認時間安排
(一)個人網上申報時間:9月11日——10月15日(周末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二)網報成功后體檢時間:9月13日——10月17日;
(三)體檢地點:蒲江縣人民醫院(具體事宜網報時參看附件“注意事項”);
(四)現場確認時間:10月23日——10月25日(工作日);
(五)現場確認地點:蒲江縣教育局人事科410室(鶴山街道金馬村一組,交警隊背后);
(六)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時間:另行通知;
(七)制證和發證時間:12月11日——12月20日。
蒲江縣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