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和《江蘇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2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蘇教師函〔2022〕17號)精神,現將崇川區2022年面向社會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和幼兒園教師資格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時間安排
2022年我區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分兩次進行。第一次網上報名時間為4月21日至5月7日17:00,第二次網上報名時間為6月21日至7月7日17:00。參加免試認定改革的2022屆畢業生網上報名時間為6月21日至7月7日17:00。
今年因疫情原因,現場確認采用不見面確認的方式進行。申請人網上報名后,將現場確認需提供的材料原件拍成圖片,制成一個PDF文件并以“報名號+姓名+身份證號碼”命名,在規定時間內發送至崇川區教師管理中心指定郵箱:ccjyrsk@163.com。辦理證書所需的證件照片帶體檢醫院上交,照片背面寫明姓名和身份證號。
第一次網上申報人員電子郵件發送截止時間5月8日17:00;第二次網上申報人員電子郵件發送截止時間7月8日17:00。逾期未發送視作確認不成功。體檢具體安排將在崇川教育微信號和崇川教育信息網另行通知,請關注。
二、受理機構
南通市崇川區教育體育局(辦理部門:崇川區教師管理中心,咨詢電話:0513-85797090)
三、受理范圍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我局受理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中國公民,且符合以下任意一項條件的人員申請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和幼兒園教師資格:
(一)具有南通市崇川區(含原港閘區)戶籍;
(二)在南通市崇川區居住,持有有效期內的南通市崇川區(含原港閘區)居住證;
(三)南通市崇川區內普通高校全日制2022屆畢業生、全日制在讀研究生(含全日制在讀“專轉本”學生);
(四)駐南通市崇川區部隊現役軍人或現役武警;
(五)持有南通市崇川區(含原港閘區)有效期內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港澳臺居民或在南通市崇川區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的港澳臺居民。
四、報名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曾被撤銷教師資格的,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受到過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能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二)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達到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合格標準,在我局指定的醫院體檢合格。體檢標準和操作規程按照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蘇教師〔2002〕59號)、《省教育廳關于申請教師資格認定人員體檢取消乙肝項目檢測的通知》(蘇教人〔2010〕14號)和《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執行。
(三)符合《教師法》規定的學歷要求。
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中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其中具有中等幼兒師范學校或中等師范學校學歷的師范生可申請認定與其所學學段相一致的幼兒園或小學教師資格)。
“結業”“肄業”均不符合教師資格認定的學歷要求。
(四)普通話水平應達到國家語委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其中語文教師、幼兒園教師應達到二級甲等以上標準。
(五)非師范生和2015年及以后入學的師范生應取得有效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以下簡稱“考試合格證明”)。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段和學科應與考試合格證明標注的學科和學段一致。2014年及以前入學的師范生未申請過教師資格證的,可以直接申請認定與所學專業和學段對應的教師資格。參加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免試認定教師資格改革高校的2022屆相關專業畢業生(以下簡稱“免試認定改革高校畢業生”)可以直接申請認定與《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上任教學段和任教學科相一致的教師資格。
五、申請認定方式
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可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開放時間注冊個人賬號(選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完善個人信息,并在我省報名時段內登錄報名。
(一)完善個人信息
申請人使用注冊的賬號登錄后,在“個人信息中心”頁面完善個人身份等信息,并進行實名核驗。
1.“個人身份信息”。申請人在該欄目需完善性別、民族(港澳申請人選擇民族時可選具體一個民族或其他)。申請人可在此頁面修改除“證件類型”和“證件號碼”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師資格考試信息”。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且合格的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查看本人的考試合格證信息。
3.“普通話證書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新增和修改個人普通話信息。
(1)在“核驗證書”類型下,輸入證書編號等信息,點擊“核驗”按鈕,系統將在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信息管理系統中核驗普通話證書信息。
(2)如果核驗不到普通話證書信息,請檢查當前核驗的信息是否與證書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證書編號一致。
(3)經上述步驟仍核驗不到普通話證書信息,請選擇“錄入證書”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小于200KB,格式為JPG)。
4.“學歷學籍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新增和修改個人學歷信息。學籍信息將在認定報名過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敗,需自行添加學籍信息。
(1)憑已經獲得的學歷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考生,在“是否應屆畢業生”這一欄選“否”,在“核驗學歷”類型下,輸入學歷證書編號,點擊“核驗”按鈕,系統將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信息管理系統中獲取相關信息。
(2)如果核驗不到學歷信息,請檢查當前核驗的信息是否與學歷證書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證書編號”一致。
(3)經上述步驟仍核驗不到證書信息,請選擇“無法核驗的學歷”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小于200KB,格式為JPG)。
(4)中師、幼師學歷,請選擇“無法核驗的學歷”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小于200KB,格式為JPG)。
(5)如您所持有的學歷為港澳臺地區學歷或者國外留學學歷,無法進行學歷核驗,請選擇核驗類型為港澳臺地區學歷或國外留學學歷,按照步驟(3)進行操作,并上傳《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或《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6)上半年申請認定的應屆畢業生,如果憑畢業時獲得的學歷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在“是否應屆畢業生”這一欄選“是(在校最后一學期)”,并點擊“同步學籍”按鈕,獲取學籍信息。
5.“學位證書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新增和修改個人學位證書信息。
6.“教師資格證書信息”。已經申請認定過教師資格證的人員,可以在該欄目查看本人2008年以后取得的教師資格證書信息。
(二)報名
在我省網報時間段內,申請人可在“中國教師資格網”用本人的賬號登錄并報名。
申請人按照認定受理權限和范圍選擇合適的認定機構,在系統中上傳的照片應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文件格式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過200K。
(三)簽署《個人承諾書》
申請人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資料下載”欄目或在報名系統“須知”頁面下載《個人承諾書》。下載的《個人承諾書》用A4白紙打印。承諾書將合成在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上,請在“承諾人”處正楷書寫簽署本人姓名和簽字日期后,掃描或拍照上傳。簽名后上傳的《個人承諾書》,在預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時可查看整體效果。如預覽時發現上傳的《個人承諾書》位置不正確、不清晰或簽名不完整,務請重新上傳,以免影響認定。
六、不見面確認提交材料
(一)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
(二)戶籍材料或居住證等:
1.以戶籍所在地申請的,需提供申請人《居民戶口簿》(包括首頁與個人頁);集體戶口的,需提供集體戶口簿中本人戶籍頁;
2.以居住地申請的,需提供南通市崇川區(含原港閘區)有效期內的居住證;
3.在校就讀學生需提供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原件,2022屆應屆畢業生如未能通過在線學籍核驗,需提供“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4.駐南通市崇川區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應提供軍官證或警官證,如證件上不能顯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屬部隊或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證明格式依該部隊或單位的規定而定,證明應明示申請人服役所在地;
5.在南通市崇川區(含原港閘區)居住的港澳臺居民應提供南通市崇川區簽發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在南通市崇川區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的港澳臺居民,應提供南通市崇川區(含原港閘區)簽發的港澳臺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三)學歷證書。學歷信息經過學信網電子信息比對的可不提交。在港澳臺地區取得的學歷和在國外取得的學歷還應同時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相應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特別提示:在審核材料過程中,對于國家認定信息系統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學歷(中等職業學校學歷除外),申請人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在學信網),否則將視為不合格學歷不予受理。建議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驗證學歷,無法驗證的及早申請認證報告;持港澳臺學歷或國外學歷的申請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上服務大廳(http://zwfw.cscse.edu.cn)進行學歷認證,以免影響認定。
(四)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認定系統能驗證的可不需提供)。
(五)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通過系統驗證,無需提供。參與免試認定改革高校畢業生的《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通過系統驗證,無需提供。
2014年及以前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類畢業生申請直接認定教師資格,如畢業證書中無明確標注“師范”字樣,需提供由畢業學校教務部門驗印的個人學習成績單(有必修科目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的考試和教育實習合格成績),另外還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證明:
1.畢業學校上級教育主管部門下達的當年入學時的專業招生計劃文件復印件,標明本專業為全日制師范類專業(加蓋畢業學校教務、檔案或發展規劃部門公章)。
2.帶有申請人姓名和專業的當年全日制師范生錄取名冊復印件(需有師范專業標注,加蓋畢業學校招生或檔案部門公章)。
3.個人學習檔案中學習成績單上專業欄標注“師范”字樣(復印件加蓋學校教務部門或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4.《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上注明為師范類畢業生(復印件加蓋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5.高校發出的錄取通知書的專業欄后注有“師范”字樣(復印件加蓋畢業學校招生或學籍管理部門公章)。
6.1999年高校擴招之前入學的師范類專業畢業生,其畢業成績單中雖然沒有“師范”字樣,但已系統學習過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且教育實習成績合格(復印件加蓋學校教務或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六)港澳臺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有關部門開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門申請人可申領我省開具的請相關部門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的函件。
(七)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1張(正規紙質證件相片,用以辦理教師資格證書,尺寸為25mmX35mm,應與網上申報時上傳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寫明姓名和身份證號)。因疫情原因,今年辦理證書所需的證件照片帶體檢醫院上交。
以上材料未提復印件的均為原件。將需提供的材料原件拍成圖片(圖片需清晰,無遮擋無涂改),制成一個PDF文件并以“報名號+姓名+身份證號碼”命名,在規定時間內發送至崇川區教師管理中心指定郵箱:ccjyrsk@163.com。申請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應于受理期限終止前補齊,在規定時間內未完成的,將不予受理。
七、其他
(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同一申請人在同一年內只能申請一種教師資格。
(二)請申請人按公告中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發送不見面確認材料和參加體檢。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未發送不見面確認材料等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我局將不予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三)申請人應在個人承諾書中做出真實無誤的承諾,承諾如與事實不符,均屬于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行為。一經查實,我局將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相應處理。
(四)我局將在受理申請期限(即電子郵件發送截止時間)終止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認定教師資格的結論,并在崇川教育信息網(www.ntccjy.com)公告。對符合認定條件者,頒發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的領取時間和領取方式將另行在崇川教育信息網公告。
(五)其他未盡事項以《2022年江蘇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為準。
南通市崇川區教育體育局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