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單位
甘南縣甘南鎮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甘南縣興十四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二、招聘崗位和人數
全縣衛生系統參加招聘的單位共2家。計劃招聘各類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共 23人,其中甘南鎮社區衛生服務中心18人、興十四社區衛生服務中心5人。按所需崗位分類招聘,相同專業、崗位為同一試卷,定崗定單位報考,具體崗位招聘所需學歷和專業見《甘南縣2016年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位表》。
三、招聘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熱愛衛生事業;
2、身心健康,五官端正,無精神病史;
3、具有與招聘崗位相適應的職業道德素質、專業知識結構與水平、技能條件和身體心理素質;
4、考生年齡必須在35周歲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和具有執業醫師資格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受勞動教養或刑罰處罰的人員;
(2)曾被開除過公職的人員;
(3)在近三年各類招聘過程中被考試主管部門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
(4) 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未滿的人員;
(5) 甘南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不允許報考;
(6) 相關法律法規中規定不得報考的人員。
四、報考比例要求
崗位招聘計劃與報考人數之比不低于1:2,達不到報考比例的,將縮減招聘人數或取消該招聘崗位。
五、招考辦法及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
2016年1月11日至1月20日,在甘南電視臺和甘南縣政府網等新聞媒體上發布招聘信息。
(二)公開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6年1月19日-20日(每天上午8:30—下午4:00)。
2、報名時需攜帶的材料:
(1)戶口簿、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畢業證書、執業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3)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
(4)報名登記表1份;
3、報名地點在甘南縣人社局503室,聯系電話:0452—5635172、5634826。
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包括現場報名時的資格審核、考核工作中的資格復審以及辦理聘用手續時的資格確認三個環節。資格審核由縣人社部門和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負責。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一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或弄虛作假隱瞞有關情況,騙取報名或聘用的,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和后果由報考者本人負責。
核發準考證:1月21日下午。經資格審查組核實完報名人員資質后,對符合考試條件人員發放準考證。
(三)考試
考試由人社局牽頭衛生和計劃生育局配合共同組織實施。考試只進行筆試,實行100分制。
筆試內容為醫學相關專業知識,按所報崗位、相同專業為同一試卷,筆試時間為90分鐘。筆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人選,如果最后一名出現并列,造成不能按1:1比例確定體檢人選的將按以下順序進行確認:
如果筆試成績并列則甘南縣醫療衛生機構在聘人員優先;
如并列人員同為甘南縣醫療衛生機構在聘人員,則以聘用年限長者優先。
(四)體檢與考核
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對應聘人員進行體檢和考核,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國人部發[2005]1號)執行。對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再對其德、能、勤、績、廉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其應聘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應聘人員經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出的崗位,按崗位考試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進入相應程序。體檢和考核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五)公示和聘用
根據考試、考核結果,確定正式聘用人員名單,于甘南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者,由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不予辦理進編)。
(六)試用期
試用期為6個月(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組織相關人員對新聘用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及遵守法律法規和業務能力等方面進行考核,試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畢業生被聘后,必須自被聘之日起在甘南縣服務不少于5年。聘用人員要積極參加本崗位執業資格考試,三年內未通過相關崗位執業資格考試的,取消聘用資格,后果自負。
六、考試紀律
報考人員必須遵守招聘的有關要求,對在報名、筆試、體檢、考核過程中被認定違紀違規的,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規定,由縣招聘領導小組對其進行處理。
七、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招聘工作的組織領導,特成立甘南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此次招考工作的組織實施。
組 長:馬傳東 縣政府副縣長
成 員:苗云年 縣人社局局長
范福才 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局長
田玉錄 縣監察局局長
王志峰 縣編辦主任
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人社局。負責此次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招考工作的具體事宜,整個招聘工作由監察局全程監督。
主 任:盧 勇
副主任:王 沂
成 員:人社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工作人員組成。
此方案考錄程序由人社局負責解釋,用人條件及崗位設置由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負責解釋。
甘南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