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直屬事業單位廣州血液中心2016年第一批公開招聘公告
發布時間: 2016-02-24 來源:
廣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直屬事業單位廣州血液中心(與廣州器官移植配型中心合署,掛中國醫學科學院輸血研究所廣州分所牌子)成立于1960年,位于廣州市越秀區麓苑路31號,處于繁華的城市中心,毗鄰美麗的麓湖公園,是一所不以盈利為目的的集血液采集、提供臨床用血、科研、教學于一體的無償性公益一類衛生機構。
該中心肩負著廣州市無償獻血者招募和血液采集與制備、保障廣州地區200余間醫院的臨床用血供應以及醫療用血的業務指導等責任;承擔著廣東省血液質量控制中心的職責,以及開展業務培訓、技術指導、質量控制與評價等相關工作的任務。年采供血業務居全國各大城市前列。
該中心員現有職工388人,其中專業技術人員超過80%,技術人才隊伍中博士7人,碩士38人,高級職稱31人,中級職稱70人。中心擁有固定資產超億元,擁有目前國際先進的采集、分離、制備、保存、檢驗、科研儀器設備。中心現有業務用房3.3萬平方米,已投入使用的新業務大樓為目前全國最大的血液中心業務樓之一。
現因工作需要,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令第139號)及《中共廣州市委組織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規范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發[2013]108號),向社會公開招聘12名工作人員。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具體內容詳見“廣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直屬事業單位廣州血液中心2016年第一批公開招聘崗位需求表”(附件)。
二、應聘的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職業道德和團隊協作精神。
3、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術資格條件、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心理條件。
5、非廣州市常住戶籍人員應符合市府《關于加強我市人口調控和服務管理工作的意見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號)規定的廣州市戶口遷入條件。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資格條件
1、具有博士學位的,年齡要求在45周歲以下。
2、具有研究生學歷,年齡要求在40周歲以下。
3、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歷并有學士學位,年齡要求在35周歲以下。
上述學歷學位在國(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時出具教育部認證材料。
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6年2月29日。
三、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報名時間
2016年3月9日9:00時至2016年3月15日24:00時止。
(二)報名方式
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應聘者在報名時間內,登錄廣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門戶網站(http://www.gzmed.gov.cn)中鏈接到廣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公開招聘網站,在“應聘者入口”注冊用戶名后登錄,并按網上提示填寫個人信息,上傳相關證明材料報名。
(三)報名要求
1、每位報考者只可報考一個崗位。
2、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
3、專業代碼目錄可在廣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公開招聘網站首頁查詢。
4、報名需上傳附件:
(1)身份證;
(2)畢業證、學位證或在校證明、暫緩就業協議;
(3)大學英語四/六級成績單;
報考人員在報名系統填報的所有信息均將須真實有效并留存,在資格復核、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試用期間與真實信息進行對照,如發現應聘人員有弄虛作假的行為,報名信息與真實情況不符的則取消其面試、體檢和聘用資格,已經聘用的予以解聘。
(四)資格初審
報名截止后,在網上對報考者資格條件進行審核,符合條件者進入招聘考試程序。能否通過審核,在報名系統直接反饋,不另行通知。
(五)打印準考證
通過初審的考生于2016年3月18日9時至2016年3月20日24時自行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按準考證內容要求參加筆試。
四、考試方式和內容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方式進行,總成績為百分制。筆試和面試成績分別占總成績的各50%。筆試成績采取百分制,筆試成績達到60分或以上才能進入面試程序。
具有博士學位的應聘人員免考筆試,但需在網上報名,通過網上初審及資格復審后,直接參加面試,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
考試內容為社會公共科目及血站、血液相關崗位的專業知識。
(一)筆試
1、筆試時間和地點:時間定于2016年3月22日,地點以準考證上注明地點為準。
2、筆試成績和面試名單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廣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公開招聘網站和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公布。
3、為確保招聘工作的競爭性和公正性,筆試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該招聘崗位或相應調減該崗位的招聘人數。
4、部分緊缺專業崗位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經報市人力資源行政部門批準,延長報名時間(具體內容另行公告),在同一招聘崗位相同報考條件下筆試開考比例按1:2設定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按實際符合報名人數開考。
(二)資格復查
進入面試環節的應聘者,在面試前攜帶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及就業協議書、崗位條件要求的英語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等接受復查。通過復查者方可參加面試。
(三)面試
1、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進入面試范圍人選放棄面試應提前告知。
3、根據崗位需求,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進行。
4、面試人選根據筆試成績合格者的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崗位1:3的比例確定。如有進入面試范圍人選放棄面試并提前告知的,在同一崗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其他考生。面試人數達不到該比例,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人數確定。
5、面試采取百分制,合格線為60分。面試合格才進入體檢。成績當場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簽名確認。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考生總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人選。
體檢按照市委組織部等《轉發中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衛生廳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穗人社發[2011]52號)執行。并須符合《血站質量管理規范》(衛醫發[2006]167號文)中規定:傳染病病人和經血傳播疾病病原體攜帶者,不得從事采血、血液成分制備、供血等業務工作。體檢所需經費由招聘單位在年度經費預算中支出。
考察按照市委組織部等《轉發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穗人社發[2010]172號)執行。
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在同一崗位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其他人選。
六、公示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擬聘人員,擬聘名單在面試結束后30個工作日內在廣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公開招聘網站和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七、遞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在同一崗位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其他考生。
(一)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二)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三)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制度。
(二)持有省外專業技術資格的報考人員須按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省外來穗人員專業技術資格確認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號),在聘用后一年內辦理專業技術資格確認手續。在單位有崗位空缺的前提下,未通過專業技術資格確認前暫按低一級層次專業技術資格崗位聘用。
(三)工資待遇按事業單位有關工資制度執行。
九、其他
(一)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接受報名。
(二)應聘人員提供的身份證明和應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材料應真實有效,如發現弄虛作假,取消應聘資格。
(三)監督電話:83587153 81083390
(四)咨詢電話:83571339
廣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6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