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公開招聘遂平縣人民醫院專業技術人員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652號令)、《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2005〕6號令)、河南省委組織部、河南省人社廳關于《河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號)及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印發的《駐馬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駐組發〔2006〕2號),結合我縣實際,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遂平縣人民醫院專業技術人員65名。為做好此項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德才兼備標準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采取考試、考察相結合的方法聘用專業技術人員。
二、招聘計劃
遂平縣人民醫院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65名。其中臨床醫學專業20名,影像專業2名,康復醫學專業10名,護理專業30名,會計專業3名。
三、招聘對象
臨床醫學、影像、會計專業為應往屆統招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本專業畢業生;康復醫學專業為統招專科及以上學歷應往屆本專業畢業生;護理專業為應往屆統招普通高等院校專科及以上護理專業且具有護理資格證或今年護理資格證考試成績通過的應往屆畢業生。
四、招聘條件
(一)具備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或技能;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臨床醫學專業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1年4月1日以后出生)。護理專業、康復醫學和會計專業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86年4月1日以后出生)
7、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人員5年內不得參加本省內各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4、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五、信息發布
根據本方案制定招聘簡章,在駐馬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hazmd.lss.gov.cn)、駐馬店人才信息網(http://www.zmdrc.net)進行發布。請注意查詢。
六、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招聘采用現場報名的方法。
1、報名時間:2016年4月22日——2016年5月6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報名地點:遂平縣國槐路東段衛計委1樓人事股。
電話:0396-4950627
3、報名材料:報名時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就業報到證、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張,應屆畢業生憑學校證明報名。
4、報名費:按發改委核定標準收費。每科30元。
5、資格審查:由縣人社局、縣衛計委、縣監察局聯合審查報名資格。
6、符合條件的報考者,于5月11日至12日持本人身份證到原報名處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視為自動放棄。
六、考試
(一)考試形式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的考試方式。
筆試內容為本專業知識和相關法律、法規。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三)面試(滿分為100分)
筆試成績公示7日后,各崗位按擬聘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七、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擬聘用崗位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的人員。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在同崗位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體檢參照人事部、衛生部2005年1月17日印發的《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執行。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對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縣人社局采取適當方式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無異議后,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八、紀律要求
要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做到政策公開、信息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此次招聘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衛計委組織進行,嚴格按照本實施方案的規定執行,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以及廣大群眾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本實施方案由2016年公開招聘遂平縣人民醫院專業技術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附:公開招聘遂平縣人民醫院專業技術人員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公開招聘報名表.doc
遂平縣人民醫院招聘.xls
公開招聘遂平縣人民醫院
專業技術人員工作領導小組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