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高我市醫療衛生人才素質,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文件精神,嵊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下屬事業單位決定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13人,經嵊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由嵊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統一組織實施。招聘工作有關事項和安排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對象及條件
具體的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及應聘條件要求,詳見《嵊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2016年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表》。
(一)招聘單位
招聘單位為本市醫療衛生機構,包括市屬醫療衛生機構、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共22家。
(二)招聘崗位和人數
全市22家單位36個崗位,共招聘113名工作人員,所有招聘人員均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
(三)招聘對象范圍
(1)2016年全日制普通院校應屆畢業生。
(2)國家承認學歷、有專業技能的歷屆畢業生。
上述人員中屬于2016年應屆畢業生的,須在2016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需的畢業證、學位證、執(專)業資格證書(或成績合格單);歷屆畢業生應于2016年7月10號前取得招聘崗位所需的畢業證、執(專)業資格證書(有要求的職位)。
(四)招聘條件
1.年齡在18周歲至35周歲(1980年7月10日至1998年7月10日期間出生),以身份證出生日期為準。
2.已參加2016年嵊州市衛計系統招聘考試,且體檢合格人員不納入本次招聘范圍。
3.本次招聘的體檢和考察工作參照浙江省現行公務員考錄有關政策規定執行,身體狀況不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修訂后)和《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要求的人員,不宜應聘。
各招聘職位具體報考條件要求以《招聘崗位表》為準。
二、招聘程序與方法
本次招聘采用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程序進行。
(一) 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7月10日至2016年7月11日(8:30—12:00,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地點:嵊州市衛計局五樓會議室(越秀一路21號)。
3.報名需提供材料:每人須自行打印報名表一份,并粘貼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應屆研究生學歷畢業生須提供身份證、報到證、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執(專)業資格證書(成績合格單)、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其他學歷應屆畢業生須提供身份證、報到證、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等原件及復印件。
歷屆研究生學歷畢業生須提供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執(專)業資格證書、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其他學歷歷屆畢業生須提供身份證、畢業證、執(專)業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研究生、序號8-17、22-24緊缺專業職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允許按1:1比例開考,其他專業職位按1:3比例開考。報名人數不足于招聘指標時,相應核減招聘指標。
考試合格被聘用的對象,須各種證件齊全后才能辦理聘用手續。
(二)筆試: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筆試不指定參考復習用書。筆試滿分為120分,低于60分為不合格。筆試不合格者,不列入面試對象。附件1(一)職位考生不參加筆試,直接參加面試。
(三)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法,著重測試綜合素質。根據筆試成績,按1:3確定面試對象(其中招聘計劃3名及以上的按1:2確定),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低于60分為不合格。面試不合格者,不列入體檢、考察對象。面試時間另行通知,如在規定時間內不參加面試的,作自動放棄處理,相關職位不再遞補。
(四)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附件1(一)職位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附件1(二)職位筆試、面試結束后,筆試、面試成績合并計算綜合成績(即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各職位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綜合成績相同者,筆試成績高者優先)按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五)體檢、考察。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修訂后)等政策,并按有關操作規程執行。考察參照《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考察時間另行通知。
(六)遞補。附件1(一)職位應聘者如有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由招聘單位在相應面試合格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附件1(二)職位應聘者如有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由招聘單位在相應職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缺額不再遞補。
三、公示、聘用與待遇
(一)公示。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或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不能按時畢業的,或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和聘用條件等情況的,取消擬聘資格,缺額不再遞補。
(二)工作單位落實。附件1(二)招聘職位需要選擇單位的聘用對象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選擇招聘單位,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如在規定時間內不做選擇,作自動放棄處理,不再重新選擇,缺額不再遞補。
(三)聘用。聘用人員與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待遇。聘用人員按我市有關規定享受事業單位相關人員待遇。根據《關于優秀人才引進培養的若干政策意見》(嵊市委辦發﹝2015﹞48號)文件精神,有關聘用人員可享受安家、住房、進修等優惠政策。
四、其他規定
(一)凡在校期間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且畢業后未解除處分的,報到時因個人原因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聘用人員提供的相關證件及材料有弄虛作假者,不予聘用。已經聘用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二)報考人員為農業戶口身份的,聘用時須辦畢“農轉非”手續后,方可辦理報到手續。
(三)根據嵊市委辦發﹝2015﹞78號等文件規定,經招聘進入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5年內不得調動。
(四)根據全省統一要求,聘用后需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聘用人員3年未取得相應崗位從業所需的執(專)業資格和規培合格證的,到期后不再續聘。
(五)根據紹衛計發﹝2015﹞197號文件規定,紹興市范圍內衛生計生單位在編事業人員原則上不能報考,確因特殊情況需要報考的,需經所在單位和上級主管部門同意。
(六)應聘者須于2016年7月19日至2016年7月20日上班時間(8:30-12:00,14:30-17:30)持本人身份證到市衛計局組織人事科(越秀一路21號市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二樓)領取筆試準考證,未在規定時間領取者,作自動放棄處理。
五、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的信息、實施過程有關情況及擬聘人員公示信息均在下列網站公布:
嵊州衛生計生局網站(http://wjj.szzj.gov.cn/)
嵊州人才網(http://www.szrcw.com.cn)
請應聘者注意瀏覽,并歡迎社會各界監督。
(二)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三)本次招聘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權任何社會機構和個人舉辦任何培訓班。任何兜售與本次招聘有關資料、信息的行為均與招聘組織單位無關,請應聘人員務必不要輕信。
六、咨詢與解釋
(一)咨詢電話:0575-83339019(嵊州市衛計局組織人事科)。
(二)招聘信息中未盡事宜,由嵊州市衛計局按有關規定解釋。
浙江省嵊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公告.doc
嵊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