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優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結構,選拔優秀適崗人才,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11〕46號)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事業單位共27家,計劃招聘45人。各單位招聘崗位、人數和相關要求詳見《靖江市201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一)、(二)》(附件,以下統一簡稱“崗位簡介表”)。
二、報考條件和招聘對象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品行;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8年3月6日至1996年3月9日期間出生);
4.具備各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詳見《崗位簡介表》);
5.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招聘對象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的人員;
2.定向招聘大學生村官崗位的對象為:聘期已滿3年且考核合格,現仍在靖江市村(社區)任職的省組織人社部門選聘的大學生村官;
3.下列人員不得應聘:現役軍人;在讀非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4.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與本人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的回避關系的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靖江市委組織部、靖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靖江市組織人社部門)共同組織,按照公布招聘事項、報名與資格初審、筆試、專業加試或實績評價、資格復核與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與公開選崗、聘用等步驟實施。其中,考察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按靖江市組織人社部門的要求自行組織,并上報結果。
(一)公布招聘事項
靖江市組織人社部門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靖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靖江人才網、靖江日報等向社會公布招聘信息。招聘簡章、招聘崗位、考試大綱、體檢標準等相關要求及各崗位的專業參考目錄、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及地點等均在上述指定網站公布。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2014年3月6日-2014年3月9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予補報。
2.報名地點:靖江市人力資源市場一樓大廳(人民中路123號)。
3.報名方式:本次報名工作采取現場報名,不接受網上、信函、電話等方式報名。本人現場報名有困難的,也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代報者除提供考生的報名材料外,還需提供代報者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報名時須提交下列材料:
(1)《靖江市201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2)1寸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張;
(3)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4)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本人學生證、《2014屆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原件和復印件,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應屆畢業生須同時提供簽約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5)非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報到證等原件和復印件,社會在職人員須同時提供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還需主管部門同意)的證明;
(6)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7)筆試報名費98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報名現場,辦理減免報名費手續。
5.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正確理解和把握招聘崗位的要求和自身條件,須按崗位要求如實填寫報名信息,考生對自己報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全責。如因所填寫內容不真實、不準確、不全面而影響考生考試和聘用的,責任自負。
(2)報考人員根據考生自身條件,對照《簡章》及《崗位簡介表》規定,自行選擇報考崗位,填寫報名表,不得兼報,多報者一律取消考生筆試資格。
(3)招聘單位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人員筆試、面試或聘用等資格。
(4)報考時,考生所學專業須符合《崗位簡介表》中關于專業的要求。崗位條件中專業要求為“專業類”的,相關專業范圍的確定,按《泰州市公務員、事業單位招錄考試專業參考目錄(試行6)》執行。考生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類別要求有差異、但本人認為是相近專業,可向招聘單位提出申請。招聘單位在審核其所學課程的基礎上,對同意添加的,由其主管部門向靖江市組織人社部門提出添加專業目錄申請,經批準后,由靖江市組織人社部門及時在相關網站上“專業添加目錄”和報名現場公布,考生可按正常程序報名。專業目錄添加申請提交截止時間為3月8日17:00。凡申請添加,但未在網上和報名現場公開添加的專業不得作為可以報考的專業。崗位條件中專業要求為具體專業的不予專業添加。
(5)報名結束后,招聘崗位計劃數與報名人數之比不足1:3開考比例的崗位,由泰州市組織人社部門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被取消崗位的報名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由報考單位通知考生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改報名時間:2014年3月10日上午8:00~11:30,地點:靖江市人力資源市場一樓大廳(人民中路123號)。
(6)領取準考證。報考人員于2014年3月15日-3月16日上午8:00~下午17:00持身份證、報名費收據到靖江市人力資源市場一樓大廳(人民中路123號)領取準考證(請考生妥善保存準考證,筆試、面試、體檢等環節均需要用到)。委托他人代領準考證的,須同時提供考生和代領人身份證及報名費收據。逾期不領作自動放棄處理。
(三)最低合格線
為保證事業單位招聘人員素質,報考考生筆試、專業加試或實績評價、面試等各項考試(測試)成績低于本項考試(測試)總成績50%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四)筆試
筆試方式和內容。筆試采用閉卷考試形式,總分100分。筆試范圍見《靖江市201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大綱》,考試不指定教材。
筆試時間為2014年3月29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筆試成績在指定網站上公布,考生可在網站上查詢成績。
(五)專業加試或實績評價
公共科目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聘崗位數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在筆試合格人員中確定參加專業加試或實績評價人員。專業加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1.靖江市規劃信息中心、靖江市國土資源信息中心須進行專業加試。加試的形式、內容詳見《靖江市201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大綱》。專業加試總分為100分。
2.實績評價
面向大學生村官招聘的崗位(詳見《崗位簡介表二》)在公共科目筆試結束后,須進行工作實績評價。具體的評價辦法由市委組織部另行制定。實績評價總分為100分。
專業加試或實績評價結果在指定網站公布。
(六)資格復審與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
根據公共科目筆試、專業加試或實績評價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數和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招聘崗位數與參加面試人數之比不足1∶3的崗位,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面試。
2.資格復審
對面試人選,由靖江市組織人社部門在發放面試通知書時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應屆畢業生須交驗本人身份證、學生證,《2014屆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原件和復印件,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還須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等相關材料,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應屆畢業生須同時提供簽約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2)其他人員須交驗本人身份證、報到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等,社會在職人員須同時提供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還需主管部門同意)的證明;
(3)留學歸國人員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我國駐外使領館的證明材料;
(4)報考崗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
(5)考生所提供證件、證明均為原件及復印件;
(6)面試費100元/人。
對不能按上述規定提供有效證件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3.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經考場監督員審核后,由主考官當場通知考生。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總成績計算
面試結束后,無專業加試或實績評價要求的崗位,按照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計算考生總成績;有專業加試的崗位,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占30%、專業加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計算考生總成績;面向大學生村官招聘的崗位按筆試成績占35%、實績評價占35%、面試成績占30%的比例計算考生總成績。
筆試成績、專業加試或實績評價成績、面試成績和合成后的總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考生的總成績在指定網站公布。
(八)體檢
根據考生總成績,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總成績相同的,根據考生的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面試成績仍相同的,另行組織面試確定,并在指定網站上公布。體檢人員名單在指定網站公布。體檢標準按新修訂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進一步做好江蘇省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2013〕186號)執行。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考生個人承擔。
(九)考察
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在靖江市組織人社部門的指導下,對體檢合格人員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按《關于進一步做好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2013〕165號)組織考察,考察側重于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缺額時,按該崗位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十)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指定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和考生的監督。公示無異議者,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有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并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十一)聘用
所有擬聘人員,由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按規定程序報靖江市組織人社部門審批,辦理聘用手續。其中,面向大學生村官招聘的崗位,由靖江市組織人社部門按照擬聘人員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一次性公開選崗。
擬聘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負責處理。擬聘用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領取《聘用通知書》。如擬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未領取《聘用通知書》或逾期不報到(時間以《聘用通知書》上注明的報到時間為準)的,視為放棄聘用資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負,不遞補。
用人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見習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首次聘用期為5年,5年內不得調離本市。
本次聘用的人員一律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如今后所在單位符合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條件并被批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聘用的人員一律分流到相同經費渠道的事業單位,不服從安排的,則終止聘用關系,由本人自謀職業。
四、紀律與監督
招考聘用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靖江市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五、本簡章由靖江市委組織部、靖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
0523—89181512(中共靖江市委組織部)
0523—80292122(靖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監督電話:
0523—89181611(靖江市紀委、監察局)
指定網站:
靖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jjhrss.gov.cn
靖江人才網www.jjrc.net
靖江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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