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察布查爾縣人事工作領導小組批準,決定采取公開考試,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的辦法,面向察布查爾縣范圍內公開招聘3名縣聘公務用車駕駛員。
一、招聘條件及招聘對象
(一)招聘條件
1.男性,年滿35-40歲及以下(1973年4月1日及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近兩年內無嚴重車輛違章記錄并一次扣6分及以上者。
2.謙虛謹慎,任勞任怨,廉潔奉公,作風正派,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奉獻精神。
3.講政治、守規矩,顧大局,自覺維護領導及自身形象,嚴守機關保密規章,不聽、不說、不傳小道消息,遵守單位車輛管理制度,不違章駕駛,不酒后駕車。
4.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
(二)招聘對象
具有察布查爾縣戶籍,持有B級及以上駕駛證并從事駕駛工作10年及以上人員。
下列行為的人員不符合報名條件
1.因酒后駕車、醉酒駕車等違章受過處罰的人員;
2.發生交通事故且在交通事故中負同等責任或主要責任的人員;
3.患有不適合從事駕駛工作的病患人員;
4.自治縣縣聘人員。
(三)報名人員須符合公布招聘職位的全部條件
二、時間安排
1.報名時間:2014年3月10日—14日
2.筆試時間:具體根據筆試準考證時間為準。
3.筆試成績公布、考核、體檢、政審時間:由招聘部門另行通知
三、招聘程序
報名、筆試、考核、體檢、政審、公示、聘用。
(一)現場報名
1.凡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時須持本人身份證、學歷證、駕駛證及復印件(一式一份)、近期同一底片1寸藍底免冠照片2張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現場報名。報名時須填寫《2014年察布查爾縣招聘縣聘駕駛員考試報名登記表》。
2.報名考試費按自治區物價局新價非字[2002]25號文件規定收取(考試費每門課40元,報名費15元)。
3.報名人員應嚴格按簡章和職位條件、要求報名,凡不符合報名要求弄虛作假者,取消考試資格,責任自負。
(二)筆試
1.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駕駛基礎知識》 滿分100分 120分鐘
駕駛基礎知識主要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道路交通安全法處罰條例》等。
2.筆試試卷命制:筆試試卷統一采用漢語命制,漢語答題。
3.其它要求
考生須按筆試準考證標明的注意事項及有關要求,攜帶本人身份證或有效臨時身份證、筆試準考證按時參加筆試。
(三)考核
1.考核人員確定
入闈考核人員的確定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職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擇優進入考核。
2.考核形式及組織
根據招聘崗位的工作性質及要求,考核工作由縣人社局會同招聘部門、公安交警部門對擬考核人員從行車記錄等方面進行考核。
3.考核評定結果將做為最終有效招聘依據。
4.經考核出現不合格人員造成的空缺職位,按同一職位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進行遞補,同職位無遞補人員,將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從相同職位條件未參加考核人員中依次遞補。
(四)體檢
1.體檢組織和標準
考核合格人員由縣人社局統一組織體檢。體檢標準按照《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有關規定執行。
2.體檢要求
體檢人員按照縣人社局的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報到。招聘部門或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提出復檢要求,經縣人社局批準,在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因體檢不合格職位出現空缺,由縣人社局在該職位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擇優確定,并進行考核、體檢。
(五)政審
體檢合格人員將由縣人社局按照相關要求統一進行政審,政審人員須填寫《2014年察布查爾縣招聘縣聘駕駛員政審表》并報送資格審查部門。因政審不合格職位出現空缺時,由縣人社局在該職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底擇優確定,并進行考核、體檢、政審。
(六)公示
考核、體檢、政審工作結束后,由縣人社局將合格人員統一報縣招聘縣聘人員考試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并對確定擬聘用人員統一進行為期5天的公示。
(七)聘用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擬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事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新招聘人員試用期6個月,在試用期間,經考核不合格或聘用單位認定不適合從事公務用車駕駛工作的,取消聘用資格。
新增聘用人員一律與招聘單位簽訂縣聘合同,同時由縣人社局、財政局辦理工資、保險等手續。新增人員全部實行合同聘用制管理(縣聘)。縣聘人員在聘期內按照《察布查爾縣機關事業單位聘用制(縣聘)工作人員管理辦法(試行)》規定享受相關縣聘待遇。
四、監督及其它要求
1.察布查爾縣紀檢監察機關將對整個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2.招聘工作的考官及工作人員,與報考人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以及其他利害關系的,實行公務回避。
3.報考人員違反規定的,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資格;對考試舞弊者,視情節情況給予相應的處分,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
4.對違反規定的考官、工作人員以及報考人員按規定進行查處,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5.報考人員在報考過程中,應及時登陸察布查爾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了解相關考試信息、工作進程,并查詢相關事項的公告,若因個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
五、招聘信息發布
招聘公告、公示、政策解答等相關招聘信息均通過察布查爾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xjcxrlzy.gov.cn)進行發布。《簡章》規定的時間、地點等,因特殊情況發生變化的,均以上述網站公告為準。
六、政策解釋
本《簡章》由察布查爾縣招聘縣聘工作人員考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報名地點:察布查爾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四樓
報名電話:0999—3626532轉810
監督電話:0999—3622107(縣紀檢委)
附件:
察布查爾縣招聘縣聘工作人員考試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4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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