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做好荔波縣2014年度事業單位面向高校招聘急需專業人才工作,根據《黔南州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意見(試行)》(黔南委辦字〔2007〕24號)精神,結合荔波縣事業單位急需人才需求情況,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完成,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工作原則及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政審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實行公開應聘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
二、招聘職位及人數
2014年度事業單位面向高校招聘急需專業人才單位19個,招聘職位35個共57人。具體招聘單位、招聘職位、招聘條件要求等詳見《荔波縣2014年事業單位面向高校招聘急需專業人才職位一覽表》。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應往屆畢業生,詳見《荔波縣2014年事業單位面向高校招聘急需專業人才職位一覽表》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應聘職位需要的相關專業知識和實際工作能力;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本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資格條件;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6年4月30 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8年5 月 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招聘職位相應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應聘人員,年齡放寬到40周歲(1973年 5月 1日及以后出生)。
5、各招聘職位所需從業資格證、專業技術資格證等其他招聘條件見職位一覽表“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欄。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具體單位應屆畢業生;
2、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4、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5、在各級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紀律行為的人員;
6、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2010年以來在機關、事業單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人員;
7、涉嫌違法違紀被立案調查尚未結案的人員;
8、在高校學習期間掛科累計3科及以上的人員;
9、在校期間曾受過處分的人員;
10、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在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
11.截止2014年5月1日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四、招聘工作程序和方式
招聘工作按照制訂招聘計劃、發布招聘信息、報名及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政審、公示和聘用審批的程序進行。縣統一組建招聘工作組。招聘采取直接到高校招聘或由應聘者到縣統一應聘的方式進行(縣招聘工作組在高校設立報名點的,考生可到對應高校報名點報名應聘,不在高校設報名點的,考生可在規定的時間內通過發送電子郵件報名或直接到現場報名參加應聘)。
(一)發布招聘信息
招聘方案經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縣招聘工作組根據招聘方案制訂具體招聘簡章,向有關高校及荔波網、荔波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從2014年3月18日至3月28日。
2.報名方式:考生可通過電子郵件、傳真或到用人單位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
應聘人員在報名時須填寫《荔波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一份并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2014年應屆畢業生可持學校就業推薦表)、職位所需的資格證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現場報名的需提供一寸標準像4張,通過電子郵件報名的須提電子版標準相。填表時需按要求認真填寫清楚,信息要全面、真實、準確,如因填寫信息錯誤,責任自負。由他人代為報名的,需提供委托書和代報人員身份證復印件,所填報信息視同應聘者本人填寫。
每位應聘者只能應聘一個職位。每個職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原則上應達到1:3比例,達不到1:3比例的,經招聘工作組現場研究同意后,可適當放寬比例,但必須形成差額競爭。荔波本土人才,一本及以上學歷應聘人員可不受競爭比例限制。
3.資格審查:發送電子郵件或傳真方式報名的資格審查工作由招聘單位負責,在高校招聘會或人博會上現場報名考生的資格審查由招聘工作組現場進行。
(三)考試
考試采取面試或專業測試形式,根據專業學科特點確定考試方案。面試或專業測試由招聘工作組臨時組成考官組組織實施,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和應聘職位相關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實際操作技能。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
體檢對象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計劃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面試(專業測試)成績末位并列的應聘人員,由招聘工作組補充測試擇優確定進入體檢人員。體檢由縣招聘辦指定的縣級或縣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并由體檢醫院出具體檢結論。其他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有關規定執行。有行業特殊要求的,同時按相關標準執行。體檢結束后,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義的,考生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后三日內可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縣招聘辦研究同意后組織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醫院在體檢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項目檢測服務。因職業特殊需要在體檢時作乙肝項目檢測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空缺職位或空缺名額不予遞補。
體檢在紀檢監察機關全程監督下進行。
體檢費用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五)考察和政審
對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考察和政審對象,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建考察組(每個考察組至少2人,要求為黨員。)進行考察和政審。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在校及社會生活期間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考察、政審。同時還須進一步核實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應聘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考察政審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考察結束后,考察組寫出考察材料并作出考察是否合格的結論。
在考察和政審中發現有第四條第(三)款各種情形之一或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員,不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考察和政審不合格,經縣招聘辦審定,取消該考生進入下一環節資格。考察和政審不合格的,空缺職位或空缺名額不予遞補。
(六)公示和聘用審批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對象,由用人單位與其簽訂意向聘用協議,并在荔波網(網址:http:/www.libo.gov.cn)、荔波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網址:http:/www.lbrs.cn)對外公示七日。公示期間,有舉報并經查實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經公示無異議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用人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黔南州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對列為擬聘對象的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4年9月30日前提交畢業證原件供審查,經驗證符合報考條件的方可辦理聘用審批手續。
擬聘人員與原工作單位有錄(聘)用(勞動)合同關系的,在正式聘用前,須與原單位解除合同關系。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須在規定時限內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到,簽訂聘用協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超過規定報到時間20天仍未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對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資格的人員以及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后所空缺的職位或空缺的名額,不予遞補。
新聘用人員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進行崗前培訓。
新聘用人員在本縣的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服務年限包含試用期)。未滿最低服務年限要求調出本縣或申請辭職的,須按協議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新聘用的各類教師,已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報名時須提供教師資格證,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必須在聘用后2年內取得教師資格證。在規定時限內未取得的,作待崗處理或解聘。
新聘用的各類醫技人員,已取得相應職位專業技術資格的,報名時須提供相應專業技術資格證,未取得的,必須在聘用后3年內取得相應職位專業技術資格。在規定時限內未取得的,作待崗處理或解聘。
五、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在紀檢監察機關全程監督下進行,并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招聘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原則,嚴格工作紀律,嚴格條件標準,按照政策規定和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現象。如發現應聘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有違反政策規定或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的,一經查實,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用書,也不舉辦任何培訓班或委托任何個人或機構舉辦培訓班。
七、在招考過程中,縣招聘辦發布的各項招考信息都將在荔波網、荔波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發布,請報考人員密切注意。以上網站公布的招考信息,因報考人員未閱讀而引起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對發生因報考人員聯系電話變更、關機、停機、呼叫轉移或不接電話等造成聯系不上報考人員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八、本簡章解釋權歸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縣招聘工作組現場研究確定。
注:各招聘單位電話及電子郵箱已在職位表中標注。
附件:
1.2014年荔波縣事業單位面向高校招聘急需專業人才職位一覽表.rar
2. 2014年荔波縣事業單位面向高校招聘急需專業人才報名信息表.rar
荔波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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