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民族大學創建于1951年5月17日,是新中國創建最早的民族院校之一,隸屬貴州省人民政府,是貴州省重點建設高校,是貴州省人民政府和國家民委共建高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優秀高校。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和《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2006]4號)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崗位需求實際,經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同意,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二)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
(三)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對象及人數
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40名,具體招聘崗位及要求見《貴州民族大學201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要求一覽表》(附件一)。
三、招聘職位及條件
報名參加公開招聘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
2、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應聘崗位工作,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4、具有勝任應聘崗位需要的相關專業知識和工作能力。
5、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碩士年齡放寬至40周歲,博士或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年齡放寬至45周歲。
6、身體健康,符合應聘崗位要求。
7、符合應聘崗位要求的其它具體資格和條件。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地點
(1)報名時間:2014年4月8日—2014年4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周六、周日不休)。
(2)報名地點:貴州省貴陽市花溪區貴州民族大學人事處(貴州民族大學辦公大樓5樓524室)。
2、聯系電話:0851-3610231,3613309。
3、材料要求:現場報名時需提供下列材料(提供原件,交復印件):
(1)個人簡歷及自薦信、外語、普通話等級、獲獎證書復印件、論文(論著)及科研成果目錄和復印件等應聘材料;
(2)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身份證明)、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 份。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但在辦理聘用審批手續時,必須按要求提供相應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3份;(國外高校畢業生須提交經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提供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具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應聘人員,須分別提供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聘任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 份;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 2 張;
(5)在職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名的證明, 中小學及幼兒園在職在編人員須經當地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醫療衛生系統在職在編人員須經當地縣級以上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同意。
(6)應聘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材料按備注要求提供;
(7)應聘崗位要求中共黨員的應提供有關組織部門出具的中共黨員或中共預備黨員證明,應聘學生輔導員的還需提供大學在校期間學生工作部門出具的擔任學生干部的證明。
4、報名要求:
應聘人員須進行現場報名和填寫《貴州民族大學應聘人員登記表》,并提交報名所需材料。
(1)每位應聘人員只能應聘一個崗位(以應聘人員所填寫的《貴州民族大學應聘人員登記表》(附件二)中的報考崗位代碼為準)。
(2)原則上要求本人親自報名和填寫相關信息,信息填寫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如因特殊情況請他人代為填寫報名信息的,視為應聘人員本人填寫,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相關責任。
(3)應聘人員每人交報名費 100 元。(博士、副高職稱及其以上人員免收報名費)。
(4)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具體學歷、學位要求見《貴州民族大學201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要求一覽表》(附件一)。
(二)資格審查
根據招聘職位的要求,對應聘人員的報名資格進行審查。報考資格條件為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及以上的教師、實驗人員、教輔崗位,單個崗位報名人數與本崗位計劃招聘人數的比例未達到3:1的,按實際報名人數開考。報考管理崗位、輔導員崗位及報考資格條件為本科崗位的初審合格人數,若與單個招考職位的計劃數達不到3:1比例的,經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同意后對職位招考計劃予以減少或取消。
我校將于2014年4月21日在貴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gz.hrss.gov.cn)及貴州民族大學 (www.gzmu.edu.cn)網站上公布通過報名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任何環節發現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應聘人員條件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等情況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
(三)考試
考試在省教育廳的指導監督下,由貴州民族大學組織實施。
1、領取準考證
通過資格審查,符合考試條件的應聘人員于2014年4月24日—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到貴州民族大學人事處領取準考證。
2、考試包括筆試、面試
(1)筆試
筆試總分為100分。
筆試時間:2014年4月26日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按百分制計算,不劃定范圍,不指定參考用書,主要測試報考人員履行職位應該具備的專業素質和能力。
筆試成績在貴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gz.hrss.gov.cn)及貴州民族大學 (www.gzmu.edu.cn)網站上公示。
(2)面試
面試主要考察應聘崗位專業知識、綜合素質與能力,總分為100分。
筆試結束后,根據應聘人員的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單個崗位招聘計劃數與該崗位參加面試人員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對象。單個崗位招聘計劃數與該崗位參加面試人員數達不到1:3比例的,按實際取得筆試成績的及格(60分及以上)人數,進入面試。同一崗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末位并列的,同時進入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成績在貴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gz.hrss.gov.cn)及貴州民族大學 (www.gzmu.edu.cn)網站上公示。
3、總成績計算
考生總成績按百分制折算(筆試成績按40%、面試成績按60%計算)。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總成績在貴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gz.hrss.gov.cn)及貴州民族大學 (www.gzmu.edu.cn)網站上公示。
所有應聘人員在招考過程中,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均要求在60分及以上,才能進入到下一環節。
(四)體檢
參加體檢的人員按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同一職位總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的列為體檢對象。如因有體檢不合格出現職位缺額的,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體檢在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所需的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五)考察
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對其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時還須進一步核實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應聘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在考察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者,考察不合格,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定后,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1、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
2、現役軍人;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4、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5、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機關、事業單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人員;
6、非2014年應屆畢業的本科及以上的在讀學生。
7、不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或條件的人員;
8、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9、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六)公示招聘結果
通過考試、體檢、考察,確定擬聘用人員,在貴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gz.hrss.gov.cn)及貴州民族大學網站(www.gzmu.edu.cn)上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結束,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七)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審批及聘用手續。其中,非2014年應屆畢業生,必須在擬聘用公示發布后30日內提交上報所需材料,未能按時提交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的,學校有權取消聘用資格;2014年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4年9月30日前提交上報所需材料,未能按時提交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的,學校有權取消聘用資格。
五、紀律
招考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工作人員和參考人員如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嚴肅處理,對參考人員取消考試錄用資格。
六、未盡事宜由貴州民族大學商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確定。
本方案由省教育廳、貴州民族大學負責解釋。
特此公告
附件:1、《貴州民族大學201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要求一覽表》.rar
貴州民族大學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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