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單位
浙江省輻射環境監測站(環保部輻射環境監測技術中心):浙江省環保廳下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預算形式為財政適當補助,機構規格相當于副廳級。主要職責負責全國和浙江省核與輻射環境監管技術保障工作,組織開展全國輻射環境監測網絡建設、技術指導、標準制定、重大輻射環境事故應急監測和核安全國際合作等工作,承擔浙江省輻射質量監測、評價以及伴有電離、電磁等項目的監督性監測工作。
浙江省環境監測中心:浙江省環保廳下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預算形式為財政適當補助,機構規格相當于縣處級。主要職責是為政府環境管理提供技術支持,實施全省環境監測、污染源監督監測和建設項目環保設施竣工驗收監測;管理全省各環境要素的監測數據,編制各類環境監測評價報告;負責制定應急監測預案,承擔影響較大或跨地區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監測和污染事故仲裁監測等;承擔全省環境監測系統技術指導。
浙江省環境宣傳教育中心:浙江省環保廳下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預算形式為財政適當補助,機構規格相當于縣處級。主要職責承擔組織、指導、協調和督查全省環境宣傳教育工作;組織、指導和協調生態文明建設、浙江重大環境保護工作宣傳事宜及公眾參與環境保護活動等主題活動;組織、協調開展全省綠色系列創建工作;開展環境科技交流與生態及相關培訓工作。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本次公開招聘5個崗位共6人,均為專業技術崗位。
(一)招聘條件
符合《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招聘單位明確參照執行的有關規定條件,以及招聘崗位具體要求(詳見附件《浙江省環保廳直屬部分事業單位招聘崗位表》)。
(二)招聘條件有關說明
1、學歷、學位。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含學歷學位認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和留學歸國人員,可憑就讀高校核發的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留學歸國人員證明》報名應聘,對其學歷、學位證書的審查延后至報到時。
2、專業。由招聘單位參考高校專業設置目錄自主認定。
3、工作經歷。由招聘單位根據報考人員與相關單位正式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或招聘單位認可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認定,時間按足年足月計算到報名截止時。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1、網上報名。時間:2014年4月16日9:00-4月22日16:00。應聘人員登陸浙江人事考試網(http://www.zjks.com)并注冊個人真實信息后,選擇單位和崗位進行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試辦組織筆試單位的其中一個崗位。僅注冊不報崗位,視為無效報名。
2、資格初審。時間:2014年4月16日-4月23日,報考人員可上網查詢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上報名期限內,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
3、網上繳費。時間:2014年4月16日9:00-4月24日24:00,資格初審通過的報考人員可在同一網址辦理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繳費手續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各崗位通過資格初審并繳費的報名人數不應少于招聘計劃數的3倍,否則相應核減有關崗位招聘人數直至取消招聘計劃。取消招聘計劃的,告知報考人員并退還報名費。
4、應聘資格的取得。已繳費人員在2014年5月14日-5月16日上網(www.zjks.com)下載打印準考證,并取得應聘資格。
(二)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并各按40%和60%計入總成績。
1、筆試。筆試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試辦公室組織,于2014年5月17日在杭州市內舉行,筆試具體地點及時間安排以準考證為準。
筆試科目為《綜合應用能力》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筆試成績可通過浙江人事考試網查詢。筆試后,各崗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5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圍面試。
2、面試。資格復審和面試有關安排另行在網上通知。
應聘人員應攜帶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含就業推薦表或《留學歸國人員證明》)、職稱、職業資格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涉及工作經歷條件的,要求提供勞動合同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
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測評要素按崗位分別確定,一般包括崗位認知、適應能力、專業水平和綜合素質等內容。
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該成績的人員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考試完畢,根據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并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總成績相同,筆試成績高者優先)按1:1的比例確定各崗位體檢、考核對象。
(三)體檢、考核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并按有關操作規程執行。
考核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行。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核中出現不合格者,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有關崗位均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四、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1、浙江省環境保護廳網站(www. zjepb.gov.cn,公示公告);
2、浙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www.zjhrss.gov.cn,專題專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浙江省環境保護廳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1、省環保廳:0571-28869110(監察室);0571-28172917(人事處)
2、省人力社保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0571-87056703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五、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的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
咨詢電話:
浙江省輻射環境監測站:0571-28860830
浙江省環境監測中心:0571-88848044
浙江省環境宣傳教育中心:0571-28869096
浙江省環境保護廳
2014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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