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太陽能產品質量檢驗中心是海寧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下屬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單位的主要職能是太陽能光熱利用產品檢測、科技中介服務、培訓服務。現因事業發展需要,面向社會招聘碩士研究生學歷工作人員。具體事項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計劃:
檢測及科研工作人員1名
二、招聘條件:
1.政治素質好,熱愛應聘職位工作,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事業心,身體健康。
2.須具有國家承認的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并具有相應學位。
3.供熱、供燃氣、通風及空調工程專業、農業生物環境與能源工程專業、熱能工程專業。
4.18-40周歲(1973年4月17日至1996年4月17日期間出生)
5.戶籍不限。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4年應屆畢業的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程(試行)》(浙人社發〔2011〕79號),在近2年內人事考試過程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屬于第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宜參加本次公開招聘活動。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三、報考程序與方法:
1.報名時間:2014年4月17日—2014年4月23日。
2.報名方式:
(1)電子郵件報名:應聘者將報名表(插入電子照片,見附件)、個人簡歷、身份證、畢業證書(2014年應屆畢業生持高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或就業協議書,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學位證書發至郵箱,上述材料在筆考時帶來進行資格復審,提供虛假材料報名者取消考試資格,通過復審的同時提供近期一寸同底照片2張。
(2)現場報名:應聘者直接到浙江省太陽能產品質量檢驗中心報名(2014年4月17日—2014年4月23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報名時請提供報名表、個人簡歷、身份證、畢業證書(2014年應屆畢業生持高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或就業協議書,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同時提供近期一寸同底照片2張。
聯系地址:海寧市袁花鎮聯紅路208號
聯系電話:0573-87865018(辦公室)、18605737716
聯 系 人:沈先生
電子郵箱:shenbin@haining.gov.cn
四、考試方法
1.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法進行,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面試合格分為60分。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文字綜合能力;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語言表達、組織協調、綜合分析能力。綜合成績中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當綜合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高者排位在前)。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面試后,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的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員。
2.筆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五、體檢與考察
體檢由海寧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組織。體檢按《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結束后,進行考察。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的、在辦理聘用手續前放棄聘用資格的,在綜合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結束后,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海寧市人才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員為2014年應屆畢業生的,自明確為聘用對象后30天內須與應聘單位簽訂就業協議,逾期視作自動放棄處理。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14年9月30日前提供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到時不能按時畢業或未取得招聘崗位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被聘用人員收到聘用通知書后,在規定的報到時間辦理報到手續,逾期不報到者,作自動放棄。聘用人員自報到后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后經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海寧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依據有關文件規執行。
監督電話:0573-87077505
海寧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201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