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公安機關行政效能。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面向商丘市戶籍(含各縣、市、區)公開招聘文職人員100(其中男80、女20)名。
一、虞城縣公安局公開招聘文職人員100名。
二、招聘條件 1、男身高1.65米以上,女身高1.55米以上;2、年齡28周歲以下(即198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3、商丘市戶籍(含各縣、市、區);4、具備全日制專科以上學歷,專業不限;5、身體健康。
三、招聘辦法和程序
1、報名時間:2014年4月10日至12日
2、報名方法:現場報名,報名時應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留學回國人員憑本人有效身份證明、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碩士研究生)認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3、報名地點:虞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五樓會議室
4、報名時需填寫《虞城縣公安局公開招聘文職人員報名表》。
5、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按有關規定交納筆試面試考務費100元,報考人員應提供本人近期免冠照片4張。
四、所招聘崗位的報名人數與擬招聘的人數比例不低于3:1,達不到3:1的,需相應核減擬招聘人數。
五、報名者應于2014年4月18日至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持本人有效身份證領取《準考證》。
六、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1、筆試
(1)、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滿分100分。
(2)考試時間:2014年4月20日8:30--11:30測試公共基礎知識。
(3)筆試成績于2014年4月23日,在虞城縣人民政府網公布。
2、面試
(1)根據筆試成績,按照招聘人數從高分到低分1: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面試滿分為100分。
(2)參加面試的考生,應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經審查確認,發放面試通知書。
(3)面試方式: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
(4)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體檢和考核
(一)根據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按照招聘人數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知標準(試行)》規定執行。
(二)對體檢合格的人員根據考試總成績,按照招聘人數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考核對象。由縣招聘工作辦公室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工作狀況、群眾反映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因體檢、考核不合格造成名額空缺,按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根據考試、體檢、考核結果依次確定擬聘用(同等條件下本科以上學歷、警校畢業生優先聘用)人員,并進行公示。
八、聘用與待遇
公示期滿,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合同期限為一年,合同期滿后進行考核,根據考核情況,逐年簽訂合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工資福利待遇按每人每月1200元執行,由縣財政統一解決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按照市最低工資標準1552元繳納,每人每月約需450元)。
本方案由縣招聘工作領導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370----3029597
虞城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
二○一四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