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要求,我廳所屬事業單位省水文局于2月26日向社會發布2014年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設武漢、南京、揚州和廣州4個面試考點,原計劃招聘工作人員10人。現已完成武漢、南京、揚州3個考點的面試。現根據招聘情況和工作需要,增加招聘崗位5個,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職位)和人數
本次公開招聘的用人單位為廣東省水文局,增加招聘崗位(職位)5個,人數5人。上一輪招聘1007崗位無人參加考試,空缺崗位1個,再次接受報名和調劑。實際崗位數共6個,計劃招聘6人。
招聘職位的具體報名要求見附件《2014年廣東省水文局增加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
二、應聘人員基本條件
報考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十八周歲;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專業知識、實踐技能及其他條件;
6.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7.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業單位招聘條件的人員,不接受其報名。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014年4月30 日前。
2、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報名時,考生須下載填寫《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和《廣東省水文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審查登記表》,與個人免冠照片及成績單一并于報名截止日前電郵到gdswrsc@163.com(郵件主題格式為:應聘者姓名+應聘職位代碼,如李四1001),經過資格審查,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4月30日后,我單位將通過電子郵件確認報名成功,并告知準考證號。
注意:3月14日前已報名的考生可重新報名,申請調劑新設或空缺崗位(已參加武漢、南京、揚州3站面試的考生,以已取得的面試分數為準,不需重新參加面試)。
報名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或錄用資格。
(二)考試
直接面試。主要考察應試者綜合分析、言語表達以及勝任崗位工作所具備的專業基本知識和能力。采用100分制,60分為合格分數。面試時考生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
所有職位均在廣州考點面試,具體面試時間屆時直接通知報名考生本人。
面試當場給出考生成績,四場面試結束后,所有考生成績在廣東省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和廣東省水利廳門戶網站公示,根據本招聘方案規定的擬聘人數和考生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人選進行體檢和考察。
(三)體檢
體檢辦法及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
(四)考察
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要求,由用人單位對確定為考核人選的進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應聘資格。
(五)公示
對考核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及省水利廳門戶網站進行公示。
(六)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管理權限,為受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限按國家有關規定確定。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相關待遇
應聘人員一經聘用,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享受國家及省統一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際聘用崗位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根據崗位需求,技術崗位副高職稱的,聘為專業技術七級、六級或五級;中級職稱聘用為八級、九級或十級;應屆博士生試用期滿,取得相應職稱后,聘用為專業技術十級或九級,碩士研究生聘用為十一級,本科生聘用為十二級。
五、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有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組織人事工作紀律和各項工作制度,杜絕各種弄虛作假行為。
對有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應聘人員,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
咨詢電話:020-81965112
投訴電話:020-38356105、38356078
廣東省水利廳
2014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