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港市基建審核中心因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1名,主要從事工程造價審核。現將《簡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條件
招聘職位招聘人數學歷要求年齡要求專業要求其它要求
工程造價審核人員1人本科及以上30周歲以下(即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工程造價、工業與民用建筑、工民建、土木工程1、張家港市戶籍;2、工業與民用建筑、工民建、土木工程專業的必須具有造價員或注冊造價工程師資質。
二、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間和地點
1.報名時間:自簡章發布之日起至2014年5月9日。
2.報名地點:張家港市審計局辦公室。
(二)報名程序
1. 報名者根據本《簡章》公布的招聘條件,提供應聘材料的原件(交復印件)包括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相關資格證書等。
2. 經資格初審,符合規定條件的。填寫《報名表》并加貼照片。
3. 應聘者本人必須到現場報名,不可委托報名。
4. 報名者須對照本《簡章》規定的招聘條件如實申報,所提供的應聘材料必須齊全且真實有效。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報名者凡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應聘和錄取資格,責任由報名者自負。
三、考試及成績計算
本次招聘設筆試、面試。總成績按筆試、面試各占50%計算,筆試設開考比例為3:1,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在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崗位計劃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對于具有工程師職稱或具有注冊造價工程師、一級建造師、注冊監理工程師資質者,則在筆試成績上加5分。
四、考試內容
筆試內容主要為工程造價知識,考試不提供指定教材。
面試成績為百分制。
五、體檢、政審
在筆試、面試總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招聘崗位計劃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的人選。對體檢合格者,統一進行政審。因體檢、政審不合格者,在報考同一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錄取和聘用
經體檢、政審合格的人員,由招聘單位發放《錄取通知書》。報名者一旦錄用,須按《錄用通知》規定的時間及時報到,如與原單位發生人事(勞動)爭議等事項,均由本人負責協商解決。
招聘單位與錄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辦理相關社保等手續,工資待遇在基本工資基礎上,結合本單位薪酬考評辦法執行。
新錄用人員實行試用期管理(試用期2個月),如試用期滿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錄用資格。
七、本《簡章》由張家港市審計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12-58683877
張家港市審計局
201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