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縣2014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補充公告
因2014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首次報名中有部分崗位無人報名,且這些空缺崗位增員為當前事業發展所急需。經研究,現調整空缺崗位招聘條件,面向社會進行二次報名,有關事項及要求補充公告如下:
一、公開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
(一)招聘崗位、人數、單位經費渠道
詳見《灌南縣2014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二次報名崗位表》(見附件1)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不得應聘);
2.身心健康,具有與招聘崗位相適應的職業素養和實踐能力;
3.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備二次報名崗位表所要求的專業、學歷及崗位表中所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報名與資格審核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
1.報名時間:2014年5月9日-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
灌南縣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灌南縣集中辦公區8號樓740室),聯系電話:0518-83968833。
(二)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者報名時:應屆畢業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往屆畢業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報到證、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的原件及復印件,有工作單位者需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所有報名者需交《灌南縣2014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一張、近期同底版2寸照片3張。
(三)報名考試費:筆試費100元/人,進入面試的考生另交面試費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考生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免收報名費用。報名時,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扶貧工作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
(四)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達不到1:3的,核減招聘崗位數,直至不予開考;所報崗位被取消的,征求本人意見可調劑報考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對少數特殊專業達不到開考比例要求的,報經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批準,適度降低開考比例。
三、考試等相關事宜仍按原公告要求不變
2014年4月30日
1、灌南縣2014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二次報名崗位表.rar
2、灌南縣2014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