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推進畢節試驗區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畢節市交通運輸局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考下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市公路處工作人員1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則
采取考試與考察政審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政審、公示、聘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二、招聘職位及名額
見《畢節市交通運輸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市公路處工作人員職位表》。
三、招考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本科及以上畢業生。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行為;
3、身體健康,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9年5月1日以后出生的);
4、符合招考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能報考
1、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畢業生,服務期未滿的“特崗教師”和“特崗計生工作人員”;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3、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紀律行為的人員;
4、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5、立案處理期間的人員;
6、不符合招聘職位要求的相關條件的人員。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4年5月21日至5月30日。上午:8點30分—12點;下午:14點30分—18點。
2、報名方式及地點: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地點:畢節市公路處綜合科(畢節市七星關區學院路交通大樓7樓707室)。
3、報名時須提供以下資料:
(1)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畢業證、從業資格證、職稱資格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3)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及單位出具的干部身份證明(教師需出具縣級及以上主管部門報考證明);
(4)本人近期同版白底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6張;
(5)已婚人員持當地計生部門出具的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證明;
(6)應屆畢業生應持就業推薦表和成績單或畢業學校其他能證明可以按時畢業的材料;
(二)報名要求
報考人員須如實提交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關證件與筆試、面試時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每位考生只能報一個職位。原則上要求本人親自報名和填寫《報名表》相關信息,信息填寫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如因特殊情況請他人代為報名的,代理人填寫的報名信息,視為考生人員本人填寫,由考生承擔相關責任。凡弄虛作假或資格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比例必須達到3∶1,達不到3∶1的則對招聘計劃進行調整。職位招聘計劃減少的,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所報職位不再進行調整。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由畢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用人單位根據考生填寫的個人信息,對照本方案規定的報名條件和填報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經審查合格,符合條件的考生,進入筆試。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考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發現有違紀違規、提供虛假信息或報考人員條件不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等情況的,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五、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生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計算。筆試、面試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考試工作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市紀委第二紀工委的監督指導下進行。
(一)筆試
1、筆試為閉卷考試。其中工程技術人員考試科目為專業知識;財務人員考試科目為專業知識;綜合管理人員考試科目為申論。
2、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為2014年6月8日,筆試地點見準考證。報考人員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3、筆試成績將在畢節市人民政府網、畢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發布。未取得有效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二)面試
1、根據招聘計劃的招聘人數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對象。同一職位考生筆試成績出現排名并列的,同時進入面試;
2、面試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交通運輸局共同組織;
3、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時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未按時參加面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棄權。
4、面試結束,面試成績和總成績一并在5個工作日內公布。
六、體檢
1、面試結束的第6個工作日進行體檢。
2、體檢根據報考人員總成績由高到低按本職位計劃招錄數1:1比例確定,體檢不合格的,所空缺職位不依次遞補體檢。
3、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4、體檢地點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定的縣級以上的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一)體檢合格人員列入考察對象;
(二)考察工作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指導下,由招考單位成立考察小組具體組織實施。主要考察應聘者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
(三)在考察中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察不合格: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記錄或嚴重的違法違紀行為,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
3、不符合招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
4、其它經招考領導小組研究不能聘用的情形;
5、體檢、考察不合格人員,不能列入擬聘用人員;
八、聘用
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在畢節市人民政府網站及畢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報畢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文,用人單位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九、紀律監督
考調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接受市第二紀工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及社會各界監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現象的發生。
附表:
《畢節市交通運輸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市公路處工作人員職位表》.rar
畢節市交通運輸局招考市公路處(養護中心)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rar
畢節市交通運輸局
201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