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的需要,充實和加強基層食品藥品監管力量,提升食品藥品安全水平,根據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指導意見》(鄂政發【2013】36號)精神,按照陽新縣編委《關于印發陽新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陽編發【2014】11號)文件要求,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決定在全縣事業單位公開為陽新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屬各鎮(區)食品藥品監管所遴選工作人員51名。為確保遴選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工作原則
遴選工作堅持面向全縣、德才兼備、人崗相適、以用為先的選人標準,按照“民主、公平、公開、擇優”的原則,切實把政治素質好、工作實績突出的工作人員遴選到陽新縣各鎮(區)食品藥品監管所工作。
二、遴選計劃和職位要求
詳見《陽新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全縣公開遴選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
三、遴選條件
1、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2、身體健康,能適應工作崗位的需要;
3、陽新縣在編在崗全額撥款事業編制的工作人員;
4、大專及以上學歷,年齡要求在40周歲以下(1974年4月1日以后出生);
5、近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6、需服從在全縣范圍內調劑;
7、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遴選:
(1)、在黨紀、政紀處分期間或處分未解除的;
(2)、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3)、試用期未滿的;
(4)、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程序
遴選工作按照發布信息、報名、資格審查、核實匯總、面試、考察、公示、辦理調動的程序進行。
(一)、發布信息
報名開始前7天在陽新縣人社局或者陽新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等相關媒體公開發布遴選工作公告。
(二)、報名、資格審查
1、報名及資格審查時間:2014年5月19日— 5月21日,為期3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陽新縣人民政府大院內(陽新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政工科),電話:0714--7332725、7339119(傳真)
3、報名須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第一學歷和最高學歷)、職稱證書等相關材料原件及1份復印件、1寸免冠近期彩照2張。
(2)報考人員須如實填寫《陽新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全縣公開遴選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并經工作單位黨委(黨組)蓋章同意,每人限報1個職位,原則上按原工作地點分配工作單位。
4、資格審查
陽新縣人社局、陽新縣編辦、陽新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共同負責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相關材料進行審查。資格審查合格人員與遴選崗位的比例應達到2:1及以上方可組織進行綜合測試,達不到2:1比例,相應減少該職位遴選人數或取消該職位遴選。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遴選工作過程,如隱瞞信息或提供虛假信息通過資格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遴選資格,并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核實匯總
由陽新縣人社局、陽新縣編辦、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具體組織實施,梳理匯總人選材料,并對通過資格審查遴選人員的任職情況、專業、職稱、年度考核等情況進行核實,根據核實的材料情況制作好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冊。
(四)、綜合測試
綜合測試由陽新縣人社局、陽新縣編辦、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具體組織實施。經過審核符合條件的人員才能參加綜合測試,綜合測試采取考官集中面試、綜合評分的方式進行,成績按百分制計,未按時參加綜合測試的視為自動棄權。綜合測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具體請關注陽新縣人社局或陽新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
(五)考察
根據綜合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各崗位計劃遴選數等額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陽新縣編辦與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實施。如遇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考察的,從具有考察資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六)、公示
陽新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根據考察情況,確定擬遴選的工作人員,并在陽新縣人社局及陽新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網站等相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七)、辦理調動
經公示期滿無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聘用的,由陽新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報請縣政府,待縣政府同意后由縣人社局、縣編辦按照規定辦理相關調動手續。
五、紀律要求
遴選工作嚴格遵守民主、公平、公開、擇優的原則,按照規定、條件標準和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嚴守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并主動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監督。對違反工作紀律的工作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按照相關規定嚴格追究責任。
六、其他事宜
其它未盡事宜由陽新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研究確定并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