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湖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湖州市引進和培養高素質人才實施辦法〉和〈湖州市人才柔性流動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湖政發〔2004〕27號)文件規定,湖州市計量檢定測試研究所湖州市質量監督檢驗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湖州市計量檢定測試研究所、湖州市質量監督檢驗所是政府依法設置的計量檢定和產品質量檢驗機構,隸屬于湖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第三方公正的檢定檢測機構。分別成立于1986年和1987年,主要職能是建立并保存湖州市社會公用計量標準、承擔全市企事業單位量值傳遞,政府行政部門委托的仲裁檢定,開展檢測設備及儀器儀表的檢定、校準和檢測工作,產品質量監督檢驗、委托檢驗等工作,并為企業提供技術咨詢、相關培訓等服務活動。 辦公地點位于湖州市仁皇山區安吉路299號,擁有高級工程師5人,中級職稱21人,中級職稱以上占檢測人員的48%,連續10年被評為“優勝單位”,近幾年推進文化軟實力建設,先后兩次被評為“先進黨組織”、“市級群眾滿意基層站所”等榮譽稱號。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本次公開招聘1個崗位共1人(詳見下表)。
序號招聘崗位招聘人數崗位要求其他條件
1質量檢驗1學歷學位要求:碩士研究生專業要求:電氣工程、儀器科學與技術年齡35周歲以下
(一)招聘條件
需符合《湖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湖州市引進和培養高素質人才實施辦法〉和〈湖州市人才柔性流動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和招聘單位明確參照執行的有關規定條件,具體如下:
1、遵紀守法,無違紀違法行為,工作責任心強,為人正派,有良好的職業素養和團隊協作精神。
2、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
3、身體健康。凡報名者需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有關規定。
(二)招聘條件有關說明
1、學歷、學位。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含學歷學位認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可憑就讀高校核發的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報名應聘,對其學歷、學位證書的審查延后至報到時。
2、年齡。35周歲以下即1979年6月2號之后出生人員。
3、歷屆生在取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后未在湖州就業及繳納社保(勞動用工關系不在湖州)。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4年6月2日至2014年6月8日。
2、報名方式:凡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請將應聘材料,包含個人簡歷,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獲獎證書等復印件,經由本人呈交或郵寄至湖州市仁皇山區安吉路299號市湖州市計量檢定測試研究所辦公室303號,或以電子文檔形式發送至郵箱(496518295@qq.com,主題請注明:姓名/畢業學校/應聘崗位/專業)。
郵寄地址:浙江省湖州市仁皇山區安吉路299號;郵編:313000。
3、資格審查。報名結束后7天內,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通過電子郵件或電話通知方式向報名人員反饋審查結果。
(二)考試
考試采用百分制,分筆試(專業知識科目)和面試,其中專業知識科目60%、面試40%計入總成績?偝煽兊陀60分不予聘用。
專業知識考試范圍: 電氣工程專業知識。
1、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滿分為100分。筆試時憑本人身份證參加考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崗位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若不足1:3比例,則全部進入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時需提供應聘材料所有原件。
(三)體檢、考察
根據筆試、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總成績不低于60分,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總成績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并發體檢通知書,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進行,體檢合格的人員進入考察,考察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行。
(四)公示、聘用
根據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確定擬聘用人選名單,并在湖州人才網(www.hzhr.com)和招聘單位網站(www.hzsyjs.org.cn)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的,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為事業編制,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察中出現不合格者,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有關崗位均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四、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1、湖州人事人才網(http://www.hzhr.com,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考)。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湖州人才網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處理:
1、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人教處):0572-2132921。
2、市人力社保局(人才開發辦):0572-2175933。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五、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
聯系方式:0572-2523076(金女士)。
湖州市計量檢定測試研究所
湖州市質量監督檢驗所
201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