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麗水市環保局下屬事業單位赴上,F場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暫行辦法》規定及《市直事業單位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畢業研究生和“211工程”大學本科畢業生招聘人員工作意見》(麗人社〔2011〕13號)精神,麗水市環境保護局下屬事業單位麗水市環境監測中心站(麗水市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3名,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性質
麗水市環境監測中心站(麗水市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中心)是麗水市環境保護局下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人員實行崗位聘用制。
二、招聘崗位和數量
招聘單位 |
招聘崗位 |
崗位類別 |
招聘人數 |
學歷學位 |
所需專業 |
備注 |
麗水市環境監測中心站 (麗水市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中心) |
環境監測 |
專技 |
1 |
本科/學士 |
環境監測、環境工程、環境科學、分析化學等相關專業 |
本科學歷的應為“211工程”大學本科畢業生 |
生物監測 |
專技 |
1 |
本科/學士 |
水生生物學、微生物學、生物科學等相關專業 |
本科學歷的應為“211工程”大學本科畢業生 | |
環境監測與評價 |
專技 |
1 |
本科/學士 |
生物工程、環境工程 |
本科學歷的應為“211工程”大學本科畢業生 |
三、招聘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具備招聘崗位所需專業資格條件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
(二)身體健康,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8年6月6日以后出生);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畢業,并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全日制“211工程”大學本科畢業生(在校期間各科目學習成績均為合格及以上)。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本次招聘按照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察、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具體程序:
(一)報名
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時間:2014年6月6日(星期五)上午8:30至下午13:30,報名地點:上海虹橋賓館(上海市延安西路2000號,上海虹橋賓館聯系電話:021-62753388(總機轉)),聯系人:葉老師,聯系電話:0578-2132860 ,13587161789(報名當天請拔打手機號碼),應屆畢業生報名需憑本人身份證、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畢業生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歷屆畢業生憑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的報名點報名(求職人員登記表見附件)。報名時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張。
經資格初審,符合招聘條件的由招聘單位通知參加考試。
(二)考試
考試采用現場面試方式:由招聘單位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現場面談后確定入圍面試人員。面試著重考查應聘人員的崗位匹配性、語言表達能力、專業知識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和自我情緒控制能力。面試成績滿分100分,合格為60分。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電話通知,考生憑面試通知短信和本人身份證參加面試。
(三)體檢、考察
根據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按面試成績在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并按有關操作規程執行,費用自理。
考察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行。
體檢、考察放棄或不合格的,按面試成績從合格人員中依次遞補。
(四)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擬聘用對象。擬聘用對象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市政府門戶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報考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資格。201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憑畢業證書辦理聘用手續,不能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報考崗位(專業)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服務年限
試用期結束前憑非農戶口證明辦理正式聘用手續,服務期為5年。
本次招聘工作由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麗水市環保局共同組織實施。
本公告由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聯系方式:
聯系人:葉老師,聯系電話:0578-2132860 ,13587161789(報名當天請拔打手機號碼)
附件:求職人員登記表.rar
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麗水市環境保護局
201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