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原國家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2005〕第6號)、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92號)和原自治區原人事廳《關于印發<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的通知》(新人社發〔2013〕141號)要求,經自治區供銷社黨委研究,并經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同意,決定對自治區供銷學校校長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實施,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單位簡介:新疆供銷學校成立于1954年,國家重點中等職業學校。現有教職工262人,其中專兼職教師186人,具有高級職稱的43人,中級職稱84人,擁有一支由高、中級專業技術職稱和高技能技師、中高級考評員等組成的“雙師型”、“復合型”師資隊伍。學校設有供銷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站、全國供銷合作總社西北培訓中心。開設棉花、果品、農資、連鎖超市、酒店服務與管理及市場營銷等20多個專業,其中棉花檢驗加工與經營專業于2006年被評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重點示范專業。學校占地面積約280畝,由烏魯木齊、石河子地區、阿克蘇地區三個校區組成。是一所集學歷教育和崗位技能培訓為一體的綜合性中等職業學校。
學校各類學生規模5000余人,累計培養中等職業技術人才4.6萬余人,以提高農民技能素質和就業、致富能力為主體的崗位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9.3萬余人次。學校的發展目標為:確立“以服務“三農”為己任、以創業就業為導向、以服務學生為宗旨”的辦學方向。根據經濟發展和社會需求設置專業,不斷推行國家重點專業和特色專業的建設,打造一流的中等職業學校。經過5年努力,在校生規模達到6000人,年職業培訓和鑒定規模達到6000人;培育自治區重點示范專業3-4個、國家重點示范專業1-2個,繼續努力申報并力爭成為國家級中等職業師范學校;目前學校正在加強基礎設施和專業建設,建筑面積近2萬平方米的教學設施年內使用,二期工程建設正在初步規劃階段。重點建設以棉花加工檢驗與經營等為依托的具有供銷社行業特色的精品專業專業,向更加符合新疆經濟發展的方向延伸,著力打造具有特色、競爭力的品牌專業。
二、招聘范圍及對象:面向全疆,招聘供銷學校校長,符合崗位條件的應聘者,均可報名應聘。
三、招聘崗位:詳見附表一。
四、招聘原則
自治區供銷社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民主、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
五、成立招聘領導小組
組 長:自治區供銷社黨委委員、理事會副主任孫景太
副組長:自治區供銷社組織人事處副處長商戈
成員:自治區供銷社組織人事處調研員梁宏,自治區供銷學校黨委書記、副校長胡繼新,自治區供銷社組織人事處副調研員朱春芳,自治區供銷社組織人事處主任科員李振江。
為切實加強對自治區供銷社公開招聘供銷學校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招聘工作順利實施,成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制定公開招聘實施方案,發布招聘信息,組織報名、資格審查、發布筆試通知,聯系筆試考場,安排監考人員、公布筆試成績,發布面試通知,聯系并安排面試考場,確定面試考官,公布面試成績,組織體檢,對應聘人員進行考察,對擬聘人員進行公示,與錄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上報錄聘材料等事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自治區供銷社組織人事處。聯系人李振江,聯系電話:0991-5826974
六、成立招聘監督領導小組
為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自治區紀委、監察室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對面試工作命題、拆封環節及命題人員進行全封閉式監督。
監督人:自治區供銷社監察室副處級檢查員胡丹迪
監督電話:0991-5828314
七、招聘崗位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學歷;
5、具有職業院校或高校系列的副高級以上職稱,8年以上職業院校或高校教育教學經歷,有3年以上職業院校副校長、副院長(副處級)任職經歷或高校、教育主管部門副處級干部任職經歷(計算時間截止至2014年4月30日)。
6、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年齡在48周歲及以下(1966年5月30日后出生);
8、具備招聘職位所需的其他條件和要求;
八、招聘實施方法及步驟
供銷學校校長公開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職位和所需資格條件、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等步驟實施。
(一)公布招聘職位和資格條件
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http://www.xjrs.gov.cn/)、自治區供銷社網(http://www. Xjcoop.com/ )發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職位、資格條件及招聘程序。公告發布時間為7個工作日。發布信息期限為2014年 6月3 日至2014年 6 月 12日。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
自治區供銷社公開招聘供銷學校校長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由自治區供銷社負責。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的資格初審及考察工作中的資格確認兩個環節。在任一環節中發現報考者不符合職位條件的情況,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
報名分網上報名和現場報名兩種方式(用人單位根據情況自行選擇報名方式),報名及資格初審按以下程序進行:
1、網上報名
(1)選擇職位。報考者登錄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自治區供銷社網,認真閱讀“公告”、“職位情況表”等,了解招聘職位所規定的范圍、對象、條件、報名程序、有關政策規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然后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職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信息必須一致。
(2)報考者登錄新疆自治區人才服務中心報名考試系統(http://bmks.xjrc365.com,下同)填報信息。
(3)注冊填寫報考者基本信息;
(4)上傳藍底或白底1寸白底或藍底證件照片。(jpg、gif、png格式,照片不符合要求者,不能進入下一程序)
(5)網絡報名時間:
2014 年6 月3 日--2014年6 月20 日北京時間18:00前。
(6)下載打印《報名表》2份,資格審查時攜帶備用。
(7)按公告發布規定的時間上網打印準考證(考試科目、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8)網上報名技術服務咨詢電話:0991---4606779
(9)報考人員須嚴格按照招聘公告和網絡報名流程要求報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現場報名
報考者攜帶《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1式2份,貼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證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須確保真實準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職稱證、資格證及招聘職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自治區供銷社組織人事處進行現場報名,并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人員對報考者資格進行初審。其中,機關、企事業單位在職人員須攜帶工作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或相應的主管部門出具的關于其身份、工作經歷、工作年限、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報名期限:2014年6月3日至2014年 6月20日。
(2)聯系人:李振江 聯系電話:0991-5826974
(3)報名地址:烏魯木齊市長江路25號果業大廈八樓自治區供銷社組織人事處
(4)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登錄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自治區供銷社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
(5)領取準考證。資格初審通過的報考人員,請到自治供銷社領取本人準考證。領取準考證時,請報考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證件照片2張。
3、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以上報名步驟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一切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報考人員所填寫信息與本人真實信息不符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及聘用資格。
4、報考人員對專業、學歷等資格條件及備注的內容等信息有疑問的,可查閱參照201W 年度《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人員專業參考目錄》,也可咨詢相關招考單位。
5、應聘人員與招聘人數之比應不低于3:1。達不到開考比例要求的,經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批后,可調整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
(現場報名使用) 自治區供銷社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按相關規定和崗位要求對應聘人員相關材料、任職資格基本條件進行審查。時間:2014年6月15日--22 日。
資格審查通過者由自治區供銷社在新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www.xjrs.gov.cn)、自治區供銷社網(http://www.xjcoop.com)上公布。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考試
考試包括競職演講和結構化面試兩部分。凡是符合報名條件的應聘人員可參加考試。
1、競職演講
提前通知應聘者進行準備,并按抽簽順序進行不超過8分鐘的競職演講(脫稿)。演講后由供銷學校中層以上干部、教職工代表和區社分管領導及有關處室負責人現場參加測評,選聘領導小組依據測評結果按百分制評分。
2、結構化面試
競職演講結束后,進行結構化面試。結構化面試由9名考官組負責面試評分。9名考官由自治區黨委組織部1人、人社廳2人、相關專家2人、供銷學校1人、自治區供銷社3人組成。
結構化面試由應聘者臨場抽取考題,由考官組按百分制評分。面試成績公布在新疆人事人才網和新疆供銷合作社網站。
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按競職演講評分占30% ,結構化面試成績占70% 計算,竟職演講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總成績在前5名的應聘人員列為考察對象。
總成績在新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和新疆供銷合作社網上公布。
(四)考察
自治區供銷社派出至少2人以上組成的考察組,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注重實績的原則,對機關、企事業單位在職報考者及非在職人員的政治素質、業務水平、廉潔自律、有無犯罪記錄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全面了解;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空缺崗位,按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五)公示
擬招聘人員確定后,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自治區供銷社分別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自治區供銷社網對擬招聘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六)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按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額按順序依次遞補;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應聘者在規定的時間內到 自治區供銷社報到,逾期報到者,視為放棄。
公開選聘的校長實行聘期制,聘期3年。聘期期滿后進行考核,考核合格,予以續聘;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不再續聘,另行安排工作。
九、其他事項
(一)招聘過程中有關調整、補充、提示等事項,由自治區供銷社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自治區供銷社網及時進行公告。
(二)報考人員必須提交準確、暢通的聯系電話,并要求及時關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自治區供銷社網發布的考試相關公告,以防錯過相關考試時間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方案未盡事宜,由自治區供銷社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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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4年自治區供銷社公開招聘供銷學校校長職位情況表.rar
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