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文化廳直屬廣東星海演藝集團201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廣東星海演藝集團是廣東省文化廳直屬的文化事業單位,不定級別,公益二類。主要任務為:負責組織制定并實施集團的發展規劃,對集團各成員單位的業務發展進行宏觀調控、統一管理,對下屬事企業的國有資產行使出資人權利,對其依法經營實施管理、監督,促進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承擔廣東歌舞劇院、南方歌舞團和廣東話劇院三家文藝院團轉制前離退休人員和轉制前在編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承擔省委、省政府和相關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根據國家和廣東省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我單位決定在2014年面向全國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名。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要求
招聘 崗位 |
招聘 人數 |
招聘對象 |
專業要求及代碼 |
學歷、學位 要求 |
其他條件 |
財務部財務 |
1 |
社會人員 |
會計學 (120203K) |
本科(學士) 及以上 |
具有2年以上會計從業工作經驗,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大學英語四級。有行政事業單位工作經驗者優先。 |
二、薪酬待遇
錄用人員為事業編制,執行國家和省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程序、辦法
(一) 報名
1、報名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思想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具有良好的專業修養和愛崗敬業的責任心,團隊合作意識強。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學(院)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符合我單位對招聘崗位的具體要求。
(3)年齡要求:本科(學士)的,中級職稱及以下人員年齡在35周歲以下;碩士研究生并具有中級以上職稱(含中級職稱)、副高職稱人員年齡在40周歲以下。年齡計算時間截至2014年6月30日。
(4)獲得面試資格的人員需提供原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5)身體健康。
(6)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7)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以及涉嫌違紀違法或其它不符合事業單位招聘條件的人員,不得應聘。
2、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郵寄報名兩種方式。
(1)現場報名地點:廣東星海演藝集團511室
(2)郵寄報名方式:有意應聘者,可登陸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gdrst.gov.cn/)下載并填寫《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并將個人簡歷、學歷、學位、職稱、職業資格證書、外語水平證書、兩年以上的養老保險繳費清單和勞動合同等復印件一并寄送到以下地址:廣州市越秀區二沙島海山街1號廣東星海演藝集團人力資源部,郵政編碼:510105。請在郵件信封上注明“應聘”字樣。
(3)招聘單位:廣東星海演藝集團
單位地址:廣州市越秀區二沙島海山街1號
聯系人:林凡
聯系電話:020-37581376
3、報名時間:2014年6月17日—6月19日,郵寄報名截止時間以郵戳為準。
(二) 資格審查
1、初審:按照報名條件,我單位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初審,將會電話通知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到我單位進行資格復審。
2、復審所提交的資料(需原件、復印件,原件驗審后退回)
(1)身份證;(2)戶口簿;(3)學歷、學位證書;(4)省教育廳的學歷和學位鑒定書;(5)個人簡歷、獲獎證明;(6)二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兩張;(7)屬留學回國人員持有的學歷學位證書,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8)兩年以上的養老保險繳費清單和勞動合同。
3、復審合格者發放準考證。
(三) 開考條件
同一崗位的報考人數與招聘名額的比例不得小于3:1;若未能達到該比例,不能開考。
(四)考試
考試按照《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筆試和面試工作規范的通知》(粵人社發[2013]21號)執行。考試采取先筆試、后面試的方式,成績以百分制計算,筆試和面試成績的合格分數線均為60分,考試的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計算。
1、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以閉卷形式進行,考試內容涉及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等。
考生憑有效準考證按規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報到,未能按時報到或中途擅離考場視為放棄考試。
筆試成績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門戶網站、廣東省文化廳公眾服務網站上公布。
2、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人數根據擬聘崗位1:3的比例,對達到合格分數以上的考生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面試名單。如入圍人數達不到上述比例要求,則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面試名單。
面試開考前30分鐘現場抽簽,決定面試順序,凡未參加抽簽的或抽簽但未面試者視為棄權,面試期間全程對考生實行封閉管理,面試結束后當場向考生宣布考試成績。
我單位成立面試考官組,面試考官組由本單位及行業專家組成,考官人數為奇數,不少于7人。
(五) 體檢
我單位根據擬聘人數和達到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考生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人選,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執行。
(六) 組織考察(考核)
我單位成立公招考察小組,對體檢合格者進行政審、考察,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執行。
(七) 確定擬聘人員、公示
對考察、體檢合格者我單位招聘工作組研究后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將擬聘人員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廣東省文化廳公眾服務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八) 辦理錄用手續
擬聘人選名單經公示無異議的,由我單位公布聘用人員名單,并按有關規定與聘用人員辦理錄用的有關手續。
四、 有關問題說明
(一) 凡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需在報名時提供人事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報名時未出具相關證明的,視為自動放棄加分條件。
(二)擬聘人員在辦理錄用手續期間,未能按有關規定提供有效證明,取消聘用資格。
(三)應聘者報名時提供的有關資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材料者,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及成績,已簽訂聘用合同無效,并由個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廣東星海演藝集團
201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