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第6號令)、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精神,經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研究,并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現將2014年度黟縣廣播電視臺公開招聘播音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及方法
1、招聘原則:(1)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3)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2、招聘方法:(1)采取專業測試與體檢考察相結合的方法,根據專業測試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擇優聘用;(2)公開招聘按照報名與資格審查、專業測試、體檢考察等程序進行。
二、招聘計劃
公開招聘播音員1名。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于2014年5月30日在黟縣政府網、黟縣先鋒網、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及相關媒體上統一發布招聘公告。考務等其他有關信息將陸續在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發布,請考生登陸網站查詢。
三、招聘對象、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熱愛黨的新聞事業,作風正派,遵紀守法;
2、五官端正,氣質較好;
3、有較好的語言文字水平,音色純正,并持有普通話測試一級乙等及以上證書;
4、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大專及以上畢業生;
5、年齡為30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報名
1、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時間為2014年6月9日至6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報名地點在黟縣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聯系電話:0559-2267117),逾期不再補報。
2、報考人員應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普通話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近期2寸免冠同底證件彩照4張及以下證件、材料:
(1)屬全日制2014年應屆畢業生的,須提供學生證、學歷(學位)證書或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2)屬社會人員的,須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屬在編正式工作人員報考的,須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并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3、有關事項和要求:報考人員填寫《黟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附后,一份,正反面打印),所填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招聘條件和所報考崗位資格條件一致并真實無誤。因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招聘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4、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數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招聘計劃。
五、專業測試
1、專業測試方式:采取答辯、普通話測試、試鏡試播(三項均按100分設置評分要素)等方式進行,專業測試成績當場向應聘者公布。專業測試主要考察應試者的綜合分析、邏輯思維、應變能力、儀表儀態、語言表達、普通話水平以及試鏡效果等。
2、合成成績:專業測試后按答辯成績20%、普通話測試40%、試鏡試播40%合成。
3、具體的專業測試時間與地點將在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另行通知。
4、有關事項及要求:(1)因播音員職位(崗位)的特殊要求,經研究,設定專業測試合成成績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為65分以上(含65分);(2)因考生個人原因延誤專業測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六、體檢考察
體檢考察人選在達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考生中,按崗位招聘數,依考生合成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如考生合成成績相同的,依次按試鏡試播、普通話測試、答辯成績高低排序確定,如仍相同的則采取加試方式進行)。體檢考察由縣人社局會同相關單位組織實施,按先體檢后考察的順序進行。
體檢工作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等規定執行。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單位體檢專用公章。
考察工作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標準,根據招聘崗位的要求,對擬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考察。實施考察時成立考察工作小組,每組由兩名以上工作人員組成。考察小組通過查閱檔案、聽取有關方面意見、與本人面談等方式,準確把握被考察對象的情況,全面、客觀、公正地作出評價并形成考察材料。
對體檢、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達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考生中,按合成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七、公示
對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7天。
八、簽約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將《黃山市黟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批表》(在編正式工作人員填寫《黟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調動報批表》)及相關材料報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及相關手續。
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2014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等證書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2〕35號)和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有關事宜
為確保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成立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領導組由縣分管領導及組織、人社、紀檢監察部門領導組成,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設在黟縣人社局)。
1、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不舉辦、也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2、本次招聘縣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
3、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研究決定。
咨詢電話:0559——2267117(縣人社局事業股)
監督舉報電話:0559——5522051(縣紀委監察局)
上述咨詢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中共黟縣縣委組織部
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