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大村(居)兩委干部培養力度,調動村(居)兩委干部的工作積極性,鼓勵大中專畢業生回鄉服務新農村建設,更好地服務“三農”,促進農民增收,根據中央、省委有關文件精神以及《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縣的實際情況,現面向全縣現任村(居)兩委干部招聘各鎮農業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組織形式
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在縣招聘各鎮農業服務中心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的指導監督下,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共同組織實施,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各招聘單位密切配合。
二、招聘崗位、人數和待遇
本次招聘崗位5個,具體情況詳見《定安縣2014年招聘各鎮農業服務中心工作人員職位表》;聘用人員為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按規定享受相關工資福利待遇。
三、招聘人員基本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沒有違法違紀行為;
3、戶籍、年齡、學歷及專業等條件具體見《定安縣招聘各鎮農業服務中心工作人員職位表》崗位所作的要求;
4、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及履行崗位職責的工作能力;
5、工作態度端正,作風正派,能積極配合當地鎮委、鎮政府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6、符合招聘崗位的其他要求。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受黨紀、政紀處分及刑事或治安處罰期限未滿或正在接受審查的;
2、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四、報名程序
1、公告范圍和時間:定安縣政府網站進行公告;公告時間為2014年5月30日至6月8日。
2、報名與資格審查時間:2014年6月8日至6月10日。
3、報名地點:定安縣人才勞動力市場大樓一樓(定城鎮見龍大道628號)
5、聯系人:李秀偉、許秀梅
6、聯系電話:63830350(縣人社局)、63832756(縣委組織部)
7、報名與資格初審采取現場確認的方式同時進行。考生需攜帶戶口簿、第二代身份證(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學歷證書及相應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書、已婚者需提供縣級計生部門出具的未違反計劃生育的婚育證明材料(以上證件均要求同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當地鎮黨委出具的推薦意見、縣委組織部出具的任職滿3年證明,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張,到報名點或當地鎮委領取報名表(一式二份)。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凡發現報考者與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試、錄用資格。
五、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崗位招聘人數和報名人數應達到1:3的比例方可開考。未達到1:3比例的,相應遞減崗位招聘人數。根據筆試情況和崗位報考情況,劃定筆試和面試合格分數線。
(一)筆試
1、筆試時間:2014年6月28日(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領取準考證時間、地點:2014年6月25日至6月27日到定安縣人才勞動力市場大樓縣人社局人才股307辦公室領取領取。
3、筆試內容: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基本能力測試。
4、筆試方式:閉卷考試。
(二)面試
1、面試對象: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上按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根據筆試成績按1:3的比例從高到低確定面試對象;若筆試對象最后一名成績相同,則一并進入面試,達不到面試比例的崗位,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員。
2、面試時間、地點:由縣人社局另行通知。
3、面試內容:綜合分析、協調、應急能力、人際關系協調和語言表達能力等。
4、面試方式:結構化面試或其他方式。考官由縣招聘各鎮農業服務中心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聘請。
5、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合成綜合成績后在定安縣政府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6、若出現綜合成績相同,則以筆試成績高低確定,若筆試成績亦相同,則以加試來確定擬錄用人選。
六、考核、體檢、公示和錄用
1、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成考核組對擬錄用人員進行綜合考核。考核以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業績等方面的情況,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2、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1:1的比例確定擬錄用人員,并組織考生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初次體檢不合格的,經本人申請,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查一次。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3、將考核、體檢合格的擬錄用人員名單報縣招聘各鎮農業服務中心工作人員領導小組審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程序呈報批準。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試用期間不得隨意借調。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員須在定安縣工作4年以上(含試用期)方能流動。
七、其他事宜
1、對考核、體檢不合格人員造成的空缺,可從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總分排名由高到低等額遞補。
2、崗位要求服從工作安排的,應聘人員必須服從安排。不服從工作安排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3、具體時間和相關事宜,以定安縣政府網站公告為準。
4、對提供虛假應聘信息和嚴重違反考試紀律者,取消其考試、錄用資格。
5、本方案解釋權屬于定安縣招聘農業服務中心工作人員領導小組。
附件:定安縣2014年招聘各鎮農業服務中心工作人員職位表.rar
定安縣招聘農業服務中心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