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全縣農村經濟健康發展,經縣政府同意,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西平縣農業局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招聘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職數
西平縣農業局所屬事業單位招聘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共10名(詳見職位附表),其中:西平縣農業土地流轉中心5名,西平縣農村能源農業環境保護管理站1名,西平縣農業技術推廣中心2名,西平縣土肥利用管理工作站1名,西平縣農業產業化服務中心1名。
二、報考的資格條件
(一)招聘對象:
國家統招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屆及往屆畢業生。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黨的方針、政策,政治上堅定可靠;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同時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要求;
5、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的)。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
1、在校期間曾受黨紀、政紀處分仍在處分期內的;
2、因違法、違紀正在被調查處理的;
3、違背計劃生育政策的;
4、2011年以來在公開招聘工作中因弄虛作假被取消聘用資格的;
5、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信息在駐馬店人才信息網和西平縣電視臺發布。
(一)報名時間:2014年6月16日--6月22日
報名地點:西平縣人社局二樓公務員管理股
聯系電話:0396-6298589 0396-2751618
(二)報名辦法。本次報考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須提交的材料:
1、本人填寫的《2014年西平縣農業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一式2份,同時上交本人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照3張。
2、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就業報到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14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和《應屆畢業生學歷情況證明》。上述證件原件審驗后退回,只留復印件各1份。
(三)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考,考生的所學專業應與報考崗位相同或相近。報名與整個考試聘用過程中使用的身份證及相關信息必須一致。
(四)各擬聘用崗位的報名人數與擬聘用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需相應核減該崗位擬聘用人數;核減后仍達不到比例的,該崗位不再招考。
有關表格請報考者從駐馬店人才信息網站自行下載。
(五)資格審察。本次招聘,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報考資格由縣人社局、縣農業局、縣監察局共同組織審查應聘人員相關證件,確定考生報考資格。報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簽訂誠信承諾書。凡發現報考者與擬聘用崗位所要求的對象和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同時建立誠信檔案,凡弄虛作假和考試作弊者,三年內不準報考西平縣人社部門組織的各類考試。
四、考試事宜
(一)考試由西平縣2014年公開招聘農業局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考試機構統一命題及評分。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成績為100分,面試成績為100分。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70%+面試成績×30%。
(三)筆試
1、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基礎知識》;
2、領取準考證時間及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各崗位擬招聘人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如考生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空出的名額在面試前一天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各崗位擬聘人數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等規定進行。
考察包括考核與政審。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按照《駐馬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駐組發〔2006〕2號)規定,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制定考察工作方案,經縣招聘領導小組同意后組織實施。
考生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及自愿放棄等原因出現職位空缺的,空缺的名額從參加面試的考生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審核與聘用
對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采取適當方式公示7天。對公示期間反映出來的問題,由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認真核實處理。
公示結束后,對公示期間無異議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由縣人社局、編委辦等部門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新聘用人員均實行人事代理并辦理相關手續。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工資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試用期間和試用期滿合格的人員分別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員在西平縣農業局所屬事業單位服務期滿三年方可向縣外流動。
本方案由2014西平縣年農業局公開招聘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該領導小組另行公布。
附: 2014年西平縣農業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報名表.rar
201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