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墾利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編制、崗位空缺及工作需要,按照《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魯人發〔2006〕23號)等文件規定,經縣政府研究同意并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和崗位
共計163人,其中:綜合類崗位48人,教育類崗位105人,衛生類崗位10人。具體招聘崗位計劃見《2014年墾利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具有東營市戶籍(本人或其父母、配偶具有東營市戶籍均可認為具有東營市戶籍,戶籍須在2014年6月30日前取得)或東營市生源的畢業生且具備應聘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全日制普通高校擇業期內的本科畢業生和2014年應屆本科畢業生戶籍不限;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和學位應聘人員的戶籍不限;部分招聘崗位應聘人員的戶籍不限。
(三)年齡應在35周歲以下(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應聘的年齡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應屆畢業生的學歷學位證書須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員的學歷學位及相關證書須在2014年6月30日前取得。
(五)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2014年墾利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
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人事、紀檢、財務、審計等崗位,也不得應聘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應聘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能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參加應聘。
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和學位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間直接到墾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東區301室(墾利縣中興路199號)報名。只要符合墾利縣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可直接進入面試(面試另行組織),經面試確定的擬聘用人員數不占用此次招聘計劃數。
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應聘的,在面試資格審查時須提供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
由山東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限東營市戶籍、東營市生源或在東營市范圍內服務的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指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選派和續聘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應聘的,可應聘定向招聘崗位。已享受優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東營市入伍(含入伍時戶籍在東營)退役2年內(退役時間以義務兵退出現役登記表為準,時間截至2014年6月30日)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士兵可應聘定向招聘崗位,已安置到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
報名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4年6月30日8:00—7月3日16:00
查詢時間:2014年7月1日8:00—7月4日16:00
繳費時間:2014年7月1日8:00—7月4日16:00
打印筆試準考證時間:2014年7月15日8:00—7月17日16:00
報名網站:墾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kenli.gov.cn
具體辦法是:
1、個人報名
應聘人員登陸指定報名網站,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并上傳本人一寸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照片(電子照片,分辨率為160像素(高)×120像素(寬),文件大小不超過20KB,文件類型為JPG,照片務必清晰)。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陸提交應聘信息的,后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一經初審確認,不能更改。應聘人員必須用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主要信息填報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因信息填報不全、錯誤等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應聘人員有隱瞞真實情況、填報虛假信息、惡意注冊報名、擾亂報名秩序等行為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且5年內不得參加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有關招聘事項信息將通過墾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應聘人員在報名、筆試、資格審查、面試、考察、體檢、公示等期間,應及時關注網站發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時查看相關公告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2、資格初審
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查看網上報名情況,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初審。對具備應聘資格且符合應聘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要說明理由;對提交信息資料不全的,須注明缺失內容,并退回應聘人員補充。
網上報名期間,咨詢電話安排專人值班,提供咨詢服務。
應聘人員在網上提交應聘信息后,應及時登陸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因本人未按要求在報名時間內補充或更改報名信息資料而導致未通過資格初審的,責任自負。
3、網上繳費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須于規定時間內登陸網站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資格。繳費成功后,下載打印《2014年墾利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誠信承諾書》(供面試前資格審查時使用),并于2014年7月15日8:00—7月17日16:00登陸該網站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
筆試考務費收取標準為:每人每科40元。
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在資格初審通過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攜帶有關證明材料于2014年7月1日—7月4日(8:00—11:30,14:00—16:00)到墾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東區301室(墾利縣中興路199號)辦理減免考務費審核確認手續。所需提供的證明材料見附件2。
對最終確定的報名人數達不到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其中綜合崗位12即人才創業中心崗位按1:2的比例進行核減)。應聘取消招聘計劃崗位的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崗位。
(二)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資格初審結果不作為確定符合應聘條件的最終依據。凡在后續工作中發現初審通過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或弄虛作假等問題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應按照資格審查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應聘定向招聘崗位的,還需提供相關服務基層項目的證明材料或退役高校畢業生士兵證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證明材料見附件2。
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未按要求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應聘資格條件的,經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核準后,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分崗位依次遞補。
四、考試內容、時間和方法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筆試根據招聘崗位分為綜合類、教育類、衛生類三大類,各類均考兩科,每科滿分100分。綜合類崗位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綜合素質能力測試》,《綜合素質能力測試》主要測試考生判斷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基本素質和能力;教育類崗位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教育基礎知識》,《教育基礎知識》主要測試教育學、心理學、師德規范;衛生類崗位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醫學基礎知識》。筆試公共考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主要測試考生在時政方針、政治經濟理論、法律法規、科技知識、公文知識、國情等方面的綜合知識。
筆試采取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兩科連續考試,中間收發試卷期間考生不得離場。三類筆試均實行涂卡機讀閱卷方式進行閱卷。
筆試時間:2014年7月20日
上午8:30—9:30《公共基礎知識》
上午9:40—11:10《綜合素質能力測試》
或《教育基礎知識》
或《醫學基礎知識》
筆試地點及考場安排見筆試準考證。
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崗位招聘計劃和筆試情況確定。
筆試結束后,按《公共基礎知識》占50%,《綜合素質能力測試》或《教育基礎知識》或《醫學基礎知識》占5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計算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計劃招聘數1︰3依次確定面試人員,達不到招聘人數3倍的,按照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員,最后一名成績相同者一并進入面試。筆試成績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者不能入闈面試。
筆試成績、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時間、地點按規定程序即時在墾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二)面試
綜合類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教育類崗位采取講課方式進行(教育崗位16-21、27-32,即初中教育和小學教育的音樂、美術、體育崗位及學前教育崗位增加技能測試,技能測試成績占面試成績的30%,講課成績占面試成績的70%),衛生類崗位采取專業綜合素質答辯或模擬臨床診斷方式進行。采取百分制計分,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面試成績在本場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
面試考務費收取標準:每人70元。
(三)考試總成績
按照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計算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和學位的應聘人員的面試成績為最終考試成績。
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參加考察體檢人員名單(考試總成績相同者,按面試成績、《公共基礎知識》成績、學歷依次確定)。參加考察體檢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
考試總成績、參加考察體檢人員名單及考察體檢時間、地點按規定程序即時在墾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五、考察和體檢
考察體檢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統一組織進行。考察可采取多種方式,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基本情況(年齡、學歷等)、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
體檢統一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教育類崗位按《山東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執行,另依據原衛生部《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管理辦法》的規定,應聘學前教育崗位(教育崗位31、32)的人員,凡患有傳染性疾病、精神病及有精神病史者,體檢一律按不合格對待。其他類別崗位體檢標準和相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國家、省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應聘人員未按要求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對因應聘人員放棄考察體檢資格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分崗位依次遞補。
六、公示聘用和選崗
經考察、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墾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聘用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并填寫《墾利縣事業單位聘用人員情況匯總表》和《墾利縣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登記表》,按人事管理權限分別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備案。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條件的,發放《墾利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通知書》。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并按規定辦理工資、檔案等相關手續。
同一招聘崗位存在多個招聘單位的,擬聘用人員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選崗。
擬聘用人員自愿放棄聘用資格出現人員空缺的,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分崗位依次遞補。同一崗位只遞補兩次,遞補兩次后仍出現人員空缺的不再遞補。
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除規定情形外,聘用人員最低服務期限為3年。
進入擬聘用范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2014年應屆畢業生,須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條件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及就業主管機構簽發的就業報到證等證件,否則不予聘用。
七、其他
墾利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墾利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其他未盡事宜,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決定處理。
咨詢電話:0546—2881377(墾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監督電話:0546—2521351(墾利縣監察局)
附件:1、2014年墾利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rar
墾利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