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三門縣定向培養基層衛生人才招生(招聘)通告
為進一步加強基層衛生人才隊伍建設,提升基層服務能力水平,根據浙江省衛計委、發改委、教育廳、人社廳、財政廳等五部門《關于開展2014年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工作的通知》(浙衛發〔2014〕187號)文件要求,2014年三門縣定向培養本科層次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口腔醫學等專業,現就有關招生(招聘)事項通告如下:
一、定向培養招生(招聘)計劃
面向鄉鎮衛生院定向培養本科層次16名,其中臨床醫學專業10名,預防醫學專業4名,口腔醫學專業2名。實行“招錄與招聘并軌”。
二、定向培養承辦院校
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專業本科層次承辦院校為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預防醫學專業本科層次承辦院校為浙江中醫藥大學。
三、招錄與招聘
定向培養招生錄取,按照“先填志愿,擇優選拔,后簽協議”的原則。按考生戶籍以縣為單位實施定向招生(招聘),本科安排在第二批提前錄取,實行“招錄與招聘并軌”,具體程序如下:
1.符合條件考生按201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填報志愿,考生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專業志愿填報此類定向招生相關院校專業,否則志愿無效。
2.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按我縣招生計劃1:1.2比例,將上線考生提供給各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將相應名單分發至縣衛生局。
3.縣衛生局根據各院校提供的名單組織考生體檢。對體檢合格考生,按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根據招生計劃數確定定向培養考生,并在縣人力社保局、縣衛生局網站公示3天。公示無異議的,縣衛生局與合格考生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并將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各招生院校。
4.招生院校在相應批次招生工作開始前,將我縣報送的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省教育考試院按名單投檔,由招生院校按有關規定錄取。
5.錄取結束后,招生院校將我縣定向培養生名單抄送縣衛生局、縣人力社保局備案。
四、學習費用
經學校正式錄取并已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的學員,在校期間的費用自理。
五、就業與待遇
實行“招錄與招聘并軌”的定向培養生按期畢業后,按照簽訂的定向培養就業協議,由縣衛生局統一安排到鄉鎮衛生院工作,用人單位與定向培養生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服務期不得少于5年。
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口腔醫學等專業人員聘用期間需參加全省統一的畢業后醫師規范化培訓。聘用合同期滿后,仍未取得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或執業醫師資格證書者,不再續簽聘用合同。
縣教育局招生辦聯系電話:83322778
縣衛生局人事監察科聯系電話:83332238
三門縣衛生局 三門縣教育局
三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