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溫州市平陽縣3家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根據《平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平陽縣事業單位公開考錄選調工作人員辦法的通知》(平政發〔2008〕162號)和《平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平陽縣應征青年入伍優待辦法的通知》(平政發〔2011〕154號)精神,經研究決定,我縣3家事業單位3個崗位面向2011年入伍的高校畢業生退役義務兵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對象:2011年入伍的高校畢業生退役義務兵
二、招聘單位:
序號 |
招聘單位 |
招聘人數 |
單位經費撥款形式 |
1 |
鰲江鎮城建監察中隊 |
1 |
自收自支 |
2 |
順溪鎮綜合管理執法中隊 |
1 |
全額 |
3 |
青街鄉農業綜合服務中心 |
1 |
全額 |
三、報名時間與地點
1.報名時間:7月3日至4日
2.報名地點:縣人武部政工科(昆陽鎮城隍路)
3.報名攜帶材料: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本人單寸免冠照片一張。
四、招聘辦法: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人武部對報名人員進行初審,符合條件的對象統一參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的筆試,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根據筆試成績,按高分到低分確定3名入圍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按以下次序優先:①少數民族考生;②學歷高的考生。錄用指標最后一名以上項目均相同的另行組織筆試。入圍人員再按筆試成績選擇聘用單位。筆試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考察
入圍人員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參加體檢。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體檢的,作自動放棄處理。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等有關標準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考察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標準執行。
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體檢資格的,其空缺體檢、考察資格在報考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體檢與考察由縣人武部組織實施。
六、公示、聘用
經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人員人選,擬聘人員名單在平陽縣人才網上公示7天。經公示無異議的,在公示結束后,辦理相關手續,簽訂聘用合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一律實行聘用制,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
附件:報名表.doc
平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