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浙人社發〔2012〕194號)和《溫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溫政辦〔2006〕220號)精神,經研究決定,溫州市市級事業單位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以及專業或技能條件;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年齡條件;
(五)具有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用人單位、具體崗位及要求
(一)用人單位、具體崗位及要求詳見《2014年溫州市市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二)報名資格條件中涉及到時間起止問題的,計算時間均統一截止到2014年6月30日。
(三)學歷、學位以國家教育行政機關認可的相應證件文書為準。招考專業的審查,大學本科專業參考教育部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管理規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號);大學專科專業參考教育部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教育指導性專業目錄(試行)》的通知(教高〔2004〕3號);研究生專業參考《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2008更新版)。
三、招聘辦法與程序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
(一)報考程序
本次考試采用網絡方式報名。
1、注冊及報名
時間:2014年6月20日0時—2014年6月25日24時。
網址:http://www.wzks.gov.cn(溫州人事考試網)。
報考人員上網注冊個人信息后,選擇崗位報名,僅注冊不報名無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在此期間用人單位或其上級主管部門不作資格初審,報考人員可更改報考崗位。
2、資格初審
時間:2014年6月26 日0時—2014年7月1日24時。
用人單位或其上級主管部門對報考人員最后選定的崗位進行網上資格初審,對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將在其個人網上報名表里說明理由。
資格初審期間網上報名系統不對報考人員開放。
3、查詢并再次報名
時間:2014年7月2日0時—2014年7月3日24時。
已報名人員登陸溫州人事考試網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的可再次報考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并接受資格初審。再次報名資格初審時間為2014年7月4日0時—2014年7月5日24時。
4、繳費確認
時間:2014年7月7日12時—2014年7月10日24時。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登陸溫州人事考試網進行網上繳費確認并查詢是否完成。根據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物價局《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收費的復函》(浙財綜字〔2007〕7號)文件規定,每科考試費為40元,兩科共計80元。未按時繳納考試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
凡是加入銀聯的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招商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中國民生銀行、中國光大銀行、平安銀行、廣東發展銀行、興業銀行、溫州銀行的銀行卡均可通過網銀支付,也可以通過支付寶支付。
5、繳費確認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崗位,將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核減或取消的招聘計劃將在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wzhrss.gov.cn、溫州人事考試網http://www.wzks.gov.cn和溫州人才網http://www.wzrc.net(以下簡稱相關網站)公布。招聘計劃取消的,允許已報考該崗位的人員于2014年7月 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到市人力社保局(地址:學院中路303號)進行改報名,逾期視作放棄改報名,退還考試費。
6、下載并打印《筆試準考證》
時間:2014年7月15日9時—2014年7月19日9時。
已完成繳費人員登陸溫州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
(二)筆試
筆試以《綜合應用能力》(滿分100分)、《基本素質測驗》(滿分100分)為主要內容,各占筆試總成績的50%。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1、筆試時間和科目:2014年7月19日
上午 9:00——11:00 《綜合應用能力》
下午 14:00——15:30 《基本素質測驗》
2、增設專業知識考試的崗位,筆試后再進行專業知識考試。專業知識考試資格采取入圍制的方式進行,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計劃數1:6的比例確定參加專業知識筆試人員(其中1701崗位按招聘計劃數1:10的比例確定)。達不到上述比例的,按達到開考比例后的實際人數確定參加專業知識考試人員。專業知識考試時間、科目另行通知。
增設專業知識考試崗位筆試總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30%+《基本素質測驗》成績×30%+專業知識考試成績×40%
3、根據報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擬面試對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則一并列為擬面試對象。具體名單屆時請登陸相關網站查詢。
(三)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僅對列為擬面試對象的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復審通知在相關網站發布,屆時請登陸查詢,不另行給個人發放。
2、市人力社保部門統一組織安排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在規定的地點對擬面試對象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3、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報考崗位所需要的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職)業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定向生、委培生須提供有關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4、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崗位(專業)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接受資格復審的,視作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其空缺面試資格在該崗位筆試人員中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予以遞補。
5、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按規定時間到溫州人事考試網(http://www.wzks.gov.cn)下載打印《面試通知書》。
(四)面試
面試由市人力社保部門統一組織實施,主要考察報考人員適應實際崗位要求的綜合素質。面試考生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面試通知書》、身份證參加面試。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面試的,視作自動放棄。凡在面試前3天,具有面試資格的人員向市人力社保局書面確認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其空缺面試資格在該崗位筆試人員中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予以遞補;其他出現的面試空缺情況不再遞補。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為體檢對象。
(五)確定體檢、考核對象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考核對象(遇總成績同分的,以筆試總成績高者優先;如筆試總成績亦相同,以《綜合應用能力》成績高者優先;如再相同,則需另行加試)。體檢對象名單屆時在相關網站公布。
考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計算公式為:
總成績=筆試總成績×60%+面試成績×40%,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六)體檢、考核
體檢和考核工作由用人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負責組織。
體檢對象按用人單位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身份證參加體檢。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體檢的,視作自動放棄。體檢工作參照人力社保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報考人員的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
考核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標準執行。考核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
體檢考核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體檢、考核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資格的,其空缺體檢、考核資格在該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聘用
考核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在相關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的相關問題經查實確實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相關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核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確定參加面試、體檢、考核及遞補人員的名單均在相關網站公布。
擬聘用人員通過公示后收到辦理聘用手續通知書,本人放棄聘用資格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不再遞補。在職人員應在辦理聘用手續之前自行負責與原用人單位解除聘用(勞動)關系。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一律實行聘用制。其他有關事宜,請及時登陸相關網站查詢。
五、其他告知事項
1、本公告公示期自2014年6月11日起至6月19日止共7個工作日。考生對用人單位的專業設置有異議的,應在6月16日前向用人單位提出書面意見,用人單位經研究認為確需增加專業的,須在6月17日前向市人力社保局提出增補要求。
2、戶籍要求為“溫州市”的崗位,可報考的對象為:溫州市各縣(市、區)戶籍的人員,以及溫州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應屆畢業生和在溫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溫州生源2014年應屆本科畢業生。截止到2014年6月25日,除上述人員以及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為戶籍不限的報考人員之外,其他戶口尚在遷移中的人員不得報考。請報考人員在注冊報名時確認本人落戶情況并如實填寫。
3、國外學歷學位有關畢業時間及所學專業的認定,以國家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對其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為準。
4、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讀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讀專升本人員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現役軍人不能報考。
5、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視為工作經歷。
6、報考人員須用第二代身份證號碼注冊報名。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身份證遺失的,請及時補辦或辦理臨時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7、報考人員在初審、復審中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及聘用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因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被各級人事考試機構處罰且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不得報考。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或惡意注冊報名的,或以錄取資格作交易的,給予取消報考資格且2年內不得報考事業單位的處理。
8、困難家庭的報考人員請于2014年7月4日12時前將本人身份證及所在縣級民政(扶貧)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或特困證明復印件傳真至0577-89090177,經審核后免除其考試費。
9、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10、本次招聘筆試不指定復習參考用書,考試范圍參考溫州市人事考試辦公室公布的《2014年命題服務筆試科目考試大綱》(附件2),我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針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
附件1:2014年溫州市市級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rar
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6月11日